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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万荣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万荣县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完善教师队伍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招聘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做到公平竞争,择优选拔。
二、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四)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在教学岗位工作5年以上(以报名截止日期计算)且取得中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人员;
4、已被我县招聘的正式工作人员;
5、违反计生政策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总额200名。具体如下:
1、高中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40名,其中语文3名,数学5名,英语6名,物理4名,化学4名,历史5名,地理6名,生物7名。
学历及其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985院校、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
2、初中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90名,其中语文20名(服务基层项目5名),数学18名(服务基层项目3名),英语12名(服务基层项目3名),物理13名,化学10名(服务基层项目1名),历史8名(服务基层项目1名),地理2名,生物2名,政治5名(服务基层项目1名)。
学历及其它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特殊教育教师
岗位及人数:聋哑专业3名。
学历及其它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基本一致。
4、小学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47名(服务基层项目8名)。
学历及其它要求:全日制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非师范类专业二本及以上学历。
5、幼儿教师
岗位及人数:招聘总数20名(服务基层项目2名)。
学历及其它要求:全日制幼儿师范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
各个类别参加考试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如参加考试的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可减少招聘计划以达到3︰1。调整之后的岗位予以公告。
四、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信息发布、报名、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
2013年5月2日—5月12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过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
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17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档案(学生档案如在万荣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可以不提供);
②应届毕业生需递交学校或院系证明材料;
③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服务基层项目”岗位只针对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2)本人到报名处亲自报名,填写《万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交验证件和本人进行审查核对,学历进行网上查询,确定其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准予报名。现场照相,并交150元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暂不参加资格审查,视为合格,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报到证、学生档案,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完成后,合格人员及招聘岗位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逾期不予受理。
4、领取准考证
时间: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县教育局网站公示及电话通知。
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第二阶段:考试、面试、体检
考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必备的专业知识以及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素质、专业技术能力素质。采用笔试和面试方法进行。
(一)笔试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准考证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网站。
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命制试题;小学、幼教、特教各为综合试题。答题时间均为3小时。
笔试内容和分值:
1、高中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一本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教材教法占10%)。
2、初中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
3、特殊教育学校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特教专业专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基础知识120分(教育学、心理学、语文、数学各30分);专业知识180分。
4、小学教师
①难度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教育学40分、心理学40分、英语40分、语文90分、数学90分。
5、幼儿教师
①难度要求:幼儿师范专科程度中等水平。
②内容及分值:总分为300分。其中儿童教育学和心理学各40分,共80分;语文、数学各110分,共220分。
试场组织:每个试场安排30名考生,考号一条龙排列,每试场3名监考人员,由县外人员担任。试场使用屏蔽仪、监控仪,考生入场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
笔试成绩出来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段各学科参加面试人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单独排队),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达不到及格分数线18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时间、地点见公告并电话通知考生。
2、面试采取现场答题测查的方式进行。
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命制同一面试题;小学、幼教、特教分类命制同一面试题。面试用题待开考时随机确定一名考生现场抽取A或B试题。
3、高中、初中分段分学科组建面试测评小组,小学、特教、幼教分类组建面试测评小组,每个面试测评小组由7名评委组成。具体人选由招聘领导组从外地抽调。参加面试的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迟到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分组和出场顺序临时抽签决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其余五位评委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并当场公布。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分段分学科(小学、特教、幼教分类)实行百分制综合排队,于当天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申请查分或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三)体检
按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面试、笔试、笔试专业知识、语文、数学、教育学、心理学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依据《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费用考生负担。
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阶段:考核、聘用
(一)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者,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形成书面材料,由村、街道办事处、单位出具证明,派出所签署意见,计生局出具计生证明。
考核不合格人员,不再递补。合格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网站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县监察局举报违规违纪人员,逾期不予受理。
(二)聘用
考核合格人员,公示无异议者,报县招聘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县教育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六个月的试用合同。
五、管理及待遇
1、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聘用、合同鉴证、登记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试用期间享受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福利待遇,不享受绩效工资。正式聘用后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等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工龄连续计算。
3、聘用人员不按时到岗以及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万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
组  长:廉广锋(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耀宗(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卫增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张小兵(县政府副县长)
        杨跃进(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王玉泉(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蔡自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屈龙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张少华(县政府公安局局长)
李广勤(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孙永安(县政府财政局局长)
张  炜(县政府教育局局长)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  任:李耀宗(兼)
副主任:蔡自强(兼)
张  炜(兼)
    成  员:组织部   人,人社局  人,教育局  人,
编办   人,财政局  人,监察局  人,
保密局   人,公安  人。
七、招聘工作分工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组织、人社、教育、编办、财政、监察、保密、公安共同组织实施。
1、人社局负责牵头起草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及公布成绩,负责命题、考试、阅卷、成绩统计,核定教师工资、保险,负责办理正式聘用教师的人事手续,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组织部负责参与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及面试工作。
3、教育局负责在编制范围内拟定岗位计划,参与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场的布置。
4、编办负责核定编制计划,办理正式聘用人员的入编手续,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5、财政局负责落实招考经费及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参与其它各项招聘工作。
6、监察局负责监督整个招聘过程及受理考生的举报。
7、保密局负责考试试题(卷)的保密工作。
8、公安局负责考试工作的安全保卫工作。
八、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招聘工作,是县政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为解决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采取的一项得力措施,直接牵扯到每个大中专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县社会的稳定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因此,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上来,把此项工作提高到维护全县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来对待。
2、加强领导,建立机构。为了搞好这项工作,县上成立招聘领导组,领导招聘工作。成员包括组织、人社、编办、教育、监察、财政、公安、保密等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工作。
3、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这次招聘工作政策性强,牵扯面广,社会影响大。因此,必须精心组织,按照《实施方案》的具体规定,认真实施,做好做细每一个环节,尤其是在接受报名、资格审查、命题取题、考试、聘用等环节上更要周密细致,不能出现丝毫差错,确保本次招聘工作万无一失。
4、明确责任,严肃纪律。本次招聘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广泛增强透明度,要严格把关,按照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客观公正。若招聘工作人员与考生有亲属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一律回避。对在此项工作中弄虚做假,徇私舞弊,不负责任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聘。
5、公开公平,社会监督。笔试、面试工作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部分考生家长在主控室对笔试、面试进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事业股    0359-4522230
县教育局人事股    0359-4529782
监督电话:县监察局          0359-4525568
                            0359-4582166
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万荣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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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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