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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江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江山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试行)》(市委办[2007]10号)、《关于江山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办法的补充意见》(江组发[2008]13号)及江山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第16号抄告单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我市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类别







信息
技术




高中教师                 1 1 1 3
中学教师 10     7 3 2 3 3       28
普通小学教师 17 7 4   3 2 3 4       40
山区偏远小学教师 11 6   1 3 4   1       26
特殊教育教师 3

 
二、招聘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1、中小学教师招聘条件:具有教师资格证(含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且报考学科与从教专业资格相符的下列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江山市常住户籍(以2013年5月14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或江山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
(3)报考学段要求不高于所取得教师资格规定的学段;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2、特殊教育教师招聘条件:
(1)具有特殊教育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具有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高校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3年5月 14日- 15日上班时间内。
2、报名地点: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江山市云宾路18号)
3、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名,如实填写《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见附件1),每人限报一个学段中的一门学科。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详见附件2)。
对廿八都、保安、王村、地山岗、张村、塘源口、大桥、上王、横渡、高坂、卅二都、王家、苗青头、政棠、塘岭小学等15所山区偏远小学教师实行定向招聘,应聘者报名时单独填报志愿,不可与其他类别兼报。
4、资格审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获得考试资格的人员须交纳笔试费120元,低保家庭考生凭有效证明免交考试费用,对报名后自动放弃笔试的应聘者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小于学科招聘计划数1:2的,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本次本学科招聘计划。
(二)考试
1、笔试:经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须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范围: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理论(含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材教法及课程改革等内容)占2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中小学教师应聘人员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学科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包括试讲和技能测试,所有学科都需进行试讲,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4门学科除试讲外还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试讲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6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专业技能测试项目及办法由评委决定,分值占面试总分的40%。考虑到教师岗位的特殊需求,面试采取合格控制线,面试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分(考试总分=笔试得分×40%+面试总分×60%,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职位数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最后一名总分并列的,以面试得分高的排名在前。拟聘用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按浙江省最新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核、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被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对考核对象的德才表现、应聘资格条件和有无参与邪教组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考核,对在招聘中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所有考核对象须于7月15日至19日持所有证件(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到教育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并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教育局档案室。考核不合格、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人员,不予录取。
(五)聘用
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等将分批在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增加招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一年,一年期满后经所在学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定向招聘的山区偏远小学教师与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分开录取,单独按考试成绩分学科划线录取,录取后由教育局统一安置到上述15所学校,并与教育局签订一份为山区偏远小学服务至少为5年的补充协议。
(六)递补聘用
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不服从组织调配、不按时报到的人员,将取消其聘用资格。若有拟聘用人员因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等因素造成招聘计划缺额的,则分类别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不足名额按报名人数不足情况处理。若因报名人数不足造成招聘计划缺额或本年度其它各类招聘计划数(含提前批中小学教师招聘、幼儿园教师招聘、职教专业课教师招聘)有缺额的,不足名额从中学和小学(含普通小学和山区偏远小学)语文笔试入围且未被录用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轮流递补录取,若该类人员递补对象只剩最后一名的,不再递补。递补录取对象原则上安置在相对偏远学校任教。若提前批幼儿园教师招聘有缺额的,先从幼儿园教师A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有缺额的,从幼儿园教师B类招聘入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项
1、江山市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江山市教育局、江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江山市教师招聘工作无关。
2、招聘相关信息(招聘公告、考试通知、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等)只在 “江山教育信息网”上公布,请注意查看。
江山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jjedu.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江山市区云宾路18号);
联系电话:朱老师:0570-4071670;黄老师:0570-4965212。
六、本招聘公告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附件:
1、江山市教育局2013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山市教育局
 
201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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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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