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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09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真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市2009年上半年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真题

一、填空题(请在每小题的空格中填上正确的答案。错填、不填均不得分。本大题共30个空。每空0.5分,共15分)
1.学校美育的内容主要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
2.咨询的主要方法有:①__________;②__________;③__________。
3.旧中国首次制订现代学制是__________年,称为、 学制。
4.课程结构最常见的结构形态有 、 和 。
5.范例教学中范例的基本特征有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
6.儿童从出生到青年期有三次身心发展的高峰,第一次是__________,第二次是__________,第三次是__________一。
7.班主任是班集体内教育的一__________,是联系学校和家庭社会的__________,是学校对学生教育管理的__________。
8.备好课是对每个教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的一个检验,因此教师备课必须做好__________、一__________和__________三方面的工作。
9.教育目的是教育工作的__________问题,是教育的依据和评判标准的__________和__________。
10.教育学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这个过程大体上可分为__________。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或多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后的括号内。 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共10分)
1.教育学成为一门独立学科是以__________的《大教学论》为标志的。 【 】
A.赫尔巴特
B.夸美纽斯
C.凯洛夫
D.苏霍姆林斯基
2.以下几种活动中,属于教学过程的活动有 【 】
A.备课
B.排课表
C.批改作业
D.教研活动
3.青少年身心发展的基本规律有 【 】
A.顺序性与阶段性
B.特殊认识过程
C.发展不均衡性
D.个别差异性
4.按教学的任务划分,课的类型有 【 】
A.谈话法
B.复习课
C.单一课
D.综合课
5.最早应用“启发式”进行教学的中外教育分别是 【 】
A.孔子,苏格拉底
B.孔子,亚里斯多德
C.孟子,柏拉图
D.朱喜,苏格拉底
6.“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思想是 提出来的。 【 】
A.赫尔巴特
B.布鲁纳
C.巴班斯基
D.赞可夫
7.班集体形成的条件和前进的动力是 【 】
A.共同的奋斗目标
B.班主任的要求
C.班级内部的矛盾斗争
D.共同的活动
8.美育就是对学生进行 【 】
A.审美教育
B.五讲四美教育
C.美好生活教育
D.美好思想教育
9.“体者,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也。”这话是__________说的。 【 】
A.周恩来
B.毛泽东
C.蔡元培
D.王国维
10.一学生决心改掉迟到的毛病,遵守学校纪律,可冬天一到,他迟迟不肯起床,结果又迟到了。对该生的教育应该培养其 【 】
A.道德认识
B.道德情感
C.道德意志
D.道德行为

三、判断并改错(每小题2分,共10分)
1.教育学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并随其发展而发展的。( )
2.马戏团中的狗在训兽员的精心培养教育下,智力得到发展,学会了十以内的加减法。( )
3.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学费。( )
4.讲授法就是注入式教学。( )
5.只要运用正面说服的教育方法,一切学生都能教育好,因此,反对纪律处分等强制性的方法。( )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教育方针
2.教育方法
3.教育影响
4.学制
5.课堂教学

五、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教师的任务是什么?
2.教育目的有什么意义?
3.如何才能出一份好的考试试卷?
4.一个健全的班集体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5.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是什么?

六、论述题(共22分)
1.你如何理解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之间的关系?(10分)
2.什么是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怎样贯彻这一原则?(12分)

七、实例分析(8分)
指出下面实例中教师的言行符合或违背什么教学原则?并简要解释。
一位教师教“因式分解’’这一单元时,发现学生的知识基础差别较大,于是对八位成绩好的学生提出了不同的要求,让他们到图书馆自学《因式分解及其应用》一书。经过自学,他们不但完成了规定的习题作业,而且还集体选编了几十道有代表性的习题。教师将这些习题有选择地按程度分别介绍给其他同学练习和讨论,进一步推动了全班的学习,使全班提前五课时完成了“因式分解”单元的教学任务。

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自然美育社会美育艺术美育教育美育
2.侧重调整情感的方法 侧重训练行为的方法 侧重改变认知的方法
3.1902壬寅
4.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科书
5.基本性基础性范例性
6.出生的第一年六七岁 青春期(十四五岁)
7.核心纽带具体执行者
8.钻研教材 了解学生选择教法
9.核心 出发点归宿
10.萌芽阶段创立阶段发展阶段

二、不定项选择题
1.B【解析】夸美纽斯的《大教学论》。标志着教育学成为了一门独立的学科。
2.C【解析】备课、排课表和教研活动都不属于教学过程的活动,只有批改作业属于教学过程的检查知识环节。
3.ACD【解析】青少年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个别差异性等。
4.CD【解析】按照教学的任务划分,课的类型有单一课和综合课。
5.A【解析】孔子是最早应用“启发法”的中国教育家,他提出“不愤不启,不悱不发。”苏格拉底是最早应用“启发法”的外国教育家。
6.C【解析】巴班斯基提出“教学过程最优化”的思想。
7.A【解析】班集体形成的条件和前进的动力是共同的奋斗目标。
8.A【解析】美育就是培养学生认识美、爱好美和创造美的能力的教育,也称审美教育。
9.B【解析】“体者,载知识之车寓道德之舍也”,这是毛泽东在其文章《体育之研究》中的句子。
10.C【解析】道德意志指人们在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自觉克服一切困难和障碍、做出抉择的顽强毅力和坚持精神,是构成个人道德品质的要素。

三、判断并改错
1.错。教育学作为一门科学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并不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
2.错。教育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在动物中不可能实施教育活动。所谓狗会“算术”,是狗经过训练而形成的条件反射。
3.正确。
4.错。在启发式教学思想指导下的讲授是启发式教学,而在注入式教学思想指导下的讲授则是注入式教学。
5.错。在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中,说服的方法作用是很大的,但说服的方法不是万能的,不是“一切”学生都能教育好,必须辅以纪律处分等强制性的方法,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四、名词解释
1.教育方针:是教育目的的政策性表达,是一个国家教育工作总的要求,反映一个国家教育的根本性质、总的指导思想和教育工作的总方向。
2.教育方法:是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为达成一定的教育目标而采用的有一定内在联系的活动方式与手段的组合。
3.教育影响:即教育过程中教育者作用于学生的全部信息,既包括了信息的内容,也包括了信息传递和反馈的形式,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
4.学制:是学校教育制度的简称,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领导体制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等。
5.课堂教学:又称班级授课制,是将学生按年龄和知识水平,分成固定人数的班级,教师以班为单位,按固定的时间表,分科进行连续教学活动的一种组织形式。

五、简答题
1.【答案要点】人民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更具体地讲,教师要全面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对学生全面负责,做好教育和教学工作,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以保证全面完成教书育人这一根本任务。
2.【答案要点】教育目的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一切教育工作都要依据教育目的来计划和安排。教育制度的建立、教学内容的确定、教学方法的选择及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等,都要受教育目的制约。教育目的又是教育活动的最终目标,是检查和评价教育效果的依据。所以制定教育目的是进行教育工作的首要问题。教育目的具有社会制约性,一定社会的教育目的是由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所决定的,也受一定社会生产力和文化科学发展水平的制约。确定教育目的还要考虑到受教育者身心发展的特点和教育内部各种因素的影响。
3.【答案要点】应注意以下三点:
(1)要紧扣教学大纲和教材,侧重对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考察,不出偏题怪题。
(2)试题内容要全面,要有理解性的、记忆性的、技能性和创造性的试题;既能够检查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又能检查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要尽可能扩大知识覆盖面,又要突出重点。(3)试题既要从教材和学生的实际出发,又要注意体现发展方向。好的试题能够启迪儿童的智慧,诱发儿童锻炼提高自己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的自觉性。
4.【答案要点】一个健全的班集体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是:统一的行动目的,相应的组织结构,维护集体所必须的纪律,形成舆论等。
5.【答案要点】制约课程的主要因素是:
(1)一定历史时期社会发展的要求及提供的可能;(2)一定时代人类文化及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3)学生的年龄特征、知识、能力基础及其可接受性;(4)课程理论。

六、论述题
1.【答案要点】教师是“闻道在先”、“术业有专攻”的专门教育者。教师本身的知识水平、所处的地位、肩负的责任使教师在教与学这对矛盾中起主导作用。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习过程是学生能动地反映现实的过程,教师是不能代替的。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的主体作用是辩证统一的,是不相矛盾的。教师的主导作用体现在善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
2.【答案要点】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要把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结合起来,在尊重信任的基础上向学生提出教育要求,使教师提出的要求更好地转化为学生的自觉行动。正确贯彻尊重信任和严格要求相结合的原则最基本的要求是:
(1)教师必须深深地热爱自己的教育对象,充分尊重学生,相信学生。
(2)教师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学生进行管理教育——严格要求,启发诱导。

七、实例分析
【答案要点】这位教师的做法符合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因为他的教学是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正确对待了学生间的个别差异,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从而使全体学生(包括差生在内)都得到高效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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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2026年普通话测试第一次报名公告

海宁市2026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第一次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名条件

    已经在其他普通话测试机构报名或上次普通话测试还不能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查询到成绩的,不得在本测试点报名。

二、报名须知

1.考生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2.本次报名对应的测试日期为:6月28日。测试地点在海宁市硖石街道新海大楼(平阳路456号),相应测试通知将于6月22日左右发布在“潮城普测”微信公众号,请持续关注公众号,错过考试责任自负。

三、报名对象

    凡在嘉兴市工作或生活的教师、公务员、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

四、报名及缴费事项

1.报名时间

6月5日9:00起,报满即止。     

2.报名方法     

3. 咨询电话: 057387878302  联系人:徐老师 。

 

                      海宁市教师进修学校

                  2026年5月20日

附件:普通话报名二维码   

 

              

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 年龄放宽至33岁

近日,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全国计划招聘特岗教师8594名。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招聘年龄条件放宽至不超过33周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通知》明确,2026年“特岗计划”仍面向中西部省份实施,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特别是要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通知》提出,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通知》强调,各地要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在7月底完成招聘工作。要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教育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要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对于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强对“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跟进指导,确保招聘等相关工作顺利进行。

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工作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教师厅〔2026〕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全国特岗教师代表重要回信精神,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现就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政策要点

  (一)实施范围。2026年“特岗计划”实施范围为: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西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原“两基”攻坚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部分团场),纳入国家西部开发计划的部分中部省份的少数民族自治州以及西部地区一些有特殊困难的边境县、少数民族自治县和少小民族县。

  (二)招聘数量。根据各省份需求情况,2026年全国计划招聘“特岗计划”教师8594名,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招聘名额见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2.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3.年龄不超过33周岁。4.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5.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6.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落实,确保招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

  (四)工作重点。重点向原“三区三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等地区倾斜;加强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结合实际情况,重点补充道德与法治、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师资,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二、工作要求

  (一)科学统筹特岗教师招聘。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结合实际适当降低或不设开考比例,采取面试、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于特别边远艰苦、教师流失较严重的地区可向本地生源倾斜。鼓励以“双一流”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高校为农村学校输送教育情怀深厚、专业素养卓越、教学基本功扎实的优秀毕业生。在“特岗计划”招聘基础上,根据具体需要,统筹做好地方特岗教师招聘工作。

  (二)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各地要对标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目标,围绕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培训规划,为特岗教师提供高质量的培训研修服务。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特岗教师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素质与能力。

  (三)严格规范特岗教师管理。加强留任管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保证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做好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各地要扎实做好“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相关数据录入和更新工作,切实保证数据完整准确。教育部将把相关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核拨下一年度中央补助经费的唯一基础数据。

  (四)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中央财政继续对“特岗计划”教师给予工资性补助,标准为西部地区年人均4.18万元,中部地区年人均3.88万元。教育部、财政部将根据各地2026年设岗计划和往届特岗教师在岗人数核拨2026年“特岗计划”中央补助经费。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好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相关优惠政策。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帮助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加强实施工作跟进指导。各地要严格落实“特岗计划”和教师保障相关政策要求,重点摸排特岗教师招聘、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缴纳和入编手续办理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县(市),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各地在摸清拟设岗县(市)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需求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提出2027年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市)、学校和计划招聘特设岗位教师数量,并于2026年12月31日前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

  附件:2026年“特岗计划”各地设岗名额分配表

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

云南省2026年6至8月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普通话应用水平,满足广大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或者学校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二、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测试时间:6月9-12日(每场800人)、7月7-10日(每场800人),8月11-14日(每场800人),共计12场,合计9600人。

(二)测试地点: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云南开放大学考点(昆明市五华区学府路113号云南开放大学大门左侧)。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19日9:00至测试日期前1天(额满即止)。

(二)报名方式

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统一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进行,请所有考生务必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完成报名:

1.报名系统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

2.操作流程: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官方网站,按要求完成注册、个人信息填报、选择考点及场次、在线缴费等步骤(具体操作见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

四、测试费用

(一)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适当调整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9〕1247号),测试费为50元/人次。

(二)缴费成功方视为报名完成,报名完成后,无法变更测试日期和时间,无法取消测试,也不受理任何理由的退费申请。

(三)测试费财政电子票据由云南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统一开具,将以短信形式发送至考生报名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上。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测试日期前1天,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documents-print)查询、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测试的重要凭证,且查询成绩时须输入准考证号,请务必妥善保管。

六、参测要求

(一)测试当天,考生须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测试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不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为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七、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第二十四条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发布,考生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查询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二)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及地点

(1)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8:00。

(2)地点:昆明市学府路2号云南省教育厅主楼一楼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教育厅大门左侧)。

2.领取方式

(1)本人领取: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2)委托他人代领:受委托人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受委托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领取。

(三)证书邮寄

“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目前已上线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功能,需要办理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helpCenter?curTabCode=3)查看证书直邮服务方法,按照流程完成直邮申请即可。

(四)证书领取时限

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注意事项

(一)信息准确:考生报名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手机号码等)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参加测试,责任自负。

(二)目前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考位充足,请广大考生务必自行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

咨询电话:0871-65148644、65165149、65103077。   

 

附件: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操作指南.pdf

黑龙江省伊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伊春市户籍、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2026年伊春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港澳台居民在伊春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中的有关规定执行,除专门规定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学历。

3.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并获得有效期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4.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5.经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合格。

三、网上申请程序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4月22日9:00至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申请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6月20日17:00。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愿选择网报批次,但是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6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选择第二批次网报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请按上述时间要求,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www.jszg.edu.cn)进行申报,根据提示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照系统要求上传)。

四、现场确认程序

(一)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

1.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伊春市教育局

地 址:伊春市伊美区新兴中大街56号(原伊春市审计局)

现场确认地点:伊春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伊春市教育局二楼203)

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458-3878492

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5月18日至5月22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3日

(工作日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申请上述教师资格相关事宜请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联系。

(二)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港澳台申请人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3.《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报过程中按要求扫码签字上传)。

4.由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体检标准依照《关于认真做好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工作的通知》(黑教师办〔2004〕44号)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规定执行。

伊春市教育局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

伊春市第一医院(地址:伊美区繁荣西路104号伊春市第一医院住院二部二楼,联系电话:0458-611726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周六、周日上午8:00-11:00)、伊春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伊美区通山路176号,联系电话:0458-3900999,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1:00)。

必须统一使用《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体检表》需正反面打印自行携带至体检医院,粘贴的照片需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且需在照片上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上所有项目均需检查并填写检查结果,最后的体检结论和体检医院意见必须填写,同时,提交《体检表》附带的体检报告单。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比对核验,无需申请人现场提交。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能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可不提交)。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驻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当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伊部队。

8.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认定人员携带本人近期无犯罪记录证明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9.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10.一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白底),此照片要与网上申报时提交的电子版照片一致(注: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最后4位)。 

特别提示:

1.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无误的,不需要再提交纸质材料。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需在现场确认环节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2026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3.3.7)。

凡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不实或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的,由申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教师资格审核

上半年第一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前,第二批次审核认定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前。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伊春教育”微信公众号通知公告,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能再受理并认定,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自己承担。

2.根据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3.本文未尽事宜,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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