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省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说明-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说明

一、2013年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总体安排
2013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分为两个阶段:上半年为面向2013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阶段,自4月7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下半年为面向社会人员认定阶段,大致6月底至7月初启动,11月底结束。
另外,经批准举办2014届高校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的单位,将于今年下半年随面向社会认定工作进行安排,由试点地区认定机构及院校统一组织考前登记、报名等。
二、面向2013年高校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事宜
凡学籍在河南省境内的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限普通高招、中招师范类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应届毕业生),均可按照规定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4月下旬,由所在院校集体组织报送申请材料并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5月,由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行政部门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6月底,认定工作结束。
三、关于2014届高校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事宜
为拓宽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本着服务学生原则,今年继续开展2014届高校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工作。省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应及时与所在地院校沟通、商议,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组织开展。
参加2014届高校非师范类在校生申请教师资格的试点班学员,按照各试点院校及所在省辖市的安排,集中参加考前辅导及教育理论考试报名。参加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合格,并经体检和教育教学技能测试等全部合格后,于2014年上半年,随2014年应届师范毕业生一起提交其他材料(思想品德鉴定表、普通话证、学历证书等),经审查合格后,即可获得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员请注意,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一律不得开展试点。各试点单位(院校)要认真安排好本地、本学校“试点”工作。

高校非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试点单位联系方式
 
试点单位名称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组织范围
服务
区域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
0371-68985331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郑州市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院
0378-3881803
0378-3886581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
开封市
开封教育学院(学生处)
0378-2115789
0378-3886581
初级中学、小学
开封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0378-3810040
0378-3886581
初级中学、小学
洛阳师范学院
0379-65526328
0379-63201225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洛阳市
河南科技大学
0379-65626113
0379-63201225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洛阳理工学院
0379-65929153
0379-63201225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平顶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5-2978031
0375-2629909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平顶山市
安阳师范学院(学生处)
0372-3300132
0372-5116822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安阳市
鹤壁市教育局
0392-3300806
0392-3330283
初级中学、小学
鹤壁市
新乡市一中培训学校
0373-5082624
0373-351900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新乡市
濮阳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
濮阳市
许昌学院
0374-4369263
0374-2789823
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许昌市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0374-2366990
0374-2789823
初级中学、小学
商丘市教育局
0370-3220920
0370-322093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
商丘市
信阳师院
0376-6391752
0376-6224003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
信阳市
周口市师院
0394-8511086
0394-8229055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周口市
周口职业技术学院
15138330202
0394-8229055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周口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0394-8318299
0394-8229055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黄淮学院
0396-2853066
0396-3651993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驻马店市
南阳理工学院
0377-63121816
0377-62232527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南阳市
南阳师院
0377-60671999
0377-63134384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初级中学、小学
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0398-2183611
0398-2816613
初级中学、小学
三门峡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
0395-5983667
0395-5997876
初级中学、小学
漯河
永城教育体育局
0370-5118711
0370-5111271
初级中学、小学
永城
 
 
四 2013年面向社会人员认定教师资格事宜

2013年,全省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预计在6月底至7月初启动,全省统一教育理论考试拟于10月中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河南省境内的、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合格学历的中国公民,均可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其中,拟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必须是河南省境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或者已与学校正式签订聘任协议的专任教学人员。省、市、县(区)三级认定机构按照认定权限,分别开展本辖区相应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受理权限分别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等有关规定,目前,除巩义市、长垣县外,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等8个省直管试点县(市)负责认定辖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名单须报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申请人员应注意了解相应地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具体安排。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教育行政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
0371-68869912
0371-68985331 www.zzteacher.com/jszg
开封市教育局 0378-3886581 0378-3886579 www.kfedu.com.cn
洛阳市教育局 0379-63258543 0379-63201225 www.lyenet.org
平顶山市教育局 0375-2978031 0375-2629909 www.pdsedu.gov.cn
安阳市教育局 0372-5116827 0372-5116822 www.anyangedu.com
鹤壁市教育局 0392-3300806 0392-3330283 www.hnhbedu.net
新乡市教育局 0373-3519000 0373-3519003 www.xxjy.cn
焦作市教育局 0391-2992832 0391-2992966 www.jzedu.cn
濮阳市教育局 0393-8991672 0393-8991731 www.pxx.cn
许昌市教育局 0374-2789878 0374-2789823 www.xcsjyw.com
漯河市教育局 0395-5997876 0395-5997878 www.lhjy.net
三门峡市教育局 0398-2816613 0398-2816620 www.smxjy.cn
南阳市教育局 0377-63134384 0377-63136477 www.nyedu.net
商丘市教育局 0370-3220920 0370-3220930 www.sqedu.gov.cn
信阳市教育局 0376-6369871 0376-6224003 www.xyjyw.cn
周口市教育局 0394-8229055 0394-8319008 www.zkedu.gov.cn
驻马店市教育局 0396-2915978 0396-3651928 www.zmdedu.net
济源市教育局 0391-6614810 0391-6614816 www.jyedu.org
兰考教育体育局 0378-6985488 0378-6993176 www.lkxjtj.com
汝州教育体育局 0375-6035306 0375-6035302 http://219.150.204.137
滑县教育体育局 0372-8668015 0372-8668018 http://hxjytyj.30edu.com
邓州教育体育局 0377-62168623 0377-62168682 www.dengzhou.gov.cn/dzsjyj
永城教育体育局 0370-5118711 0370-5111271  
固始教育体育局 0376-4605116 0376-4605227 www.hagsjw.ccoo.cn
鹿邑教育体育局 0394-7221017 0394-7223172 www.luyijiaoyu.com
新蔡教育体育局 0396-5990662 0396-5990656  
 

五 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考前辅导事宜
我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考前辅导采用分级组织、分区域开展的办法。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在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统一指导下进行,分别由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河南大学、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洛阳师范学院和许昌学院等6个单位组织开展(各培训点负责的区域附后)。省直管试点县(市)的高校教师资格考前辅导由学校自愿选择其中一个培训点集中进行。
(二)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初级中学和小学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工作,由各省辖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有关单位组织开展。省直管试点县(市)可以单独组织考前辅导,也可以与原隶属的省辖市协商进行。
(三)幼儿园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工作,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原郑州幼儿师范学校)商各地统筹规划、联合实施。考虑人员规模等情况,按照相对集中原则,分别在郑州、开封、洛阳(洛阳和三门峡)、平顶山、安阳(安阳、濮阳和鹤壁)、新乡(新乡、焦作和济源)、许昌(许昌和漯河)、商丘、周口、驻马店、南阳、信阳设立12个培训点,省管试点县(市)的人员在原隶属省辖市参加培训。具体方案由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报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审定后印发(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联系电话:0371-66216006)。
(四)考前辅导注重精选往年真题示例,深度解析,并就考试中需要注意的事项、答题思路与技巧和得分要点等进行点拨,同时,对教育理论考试合格人员,由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适时开展教学技能测试(面试)辅导。
(五)特别声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未设立任何中介机构,也未委托任何单位办理代理报考、代理培训手续,请广大申请人员在报名时认真甄别,以免上当受骗。各地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考前辅导事宜,请与所在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教育局及其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

各地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考前辅导机构联系方式

培训机构名称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郑州市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8868033 0371-68985331
开封教育学院(学生处) 0378-2115786 0378-3886581
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 0379-65617008 0379-63201225
平顶山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5-2978031 0375-2629909
安阳教师培训中心 0372-2275762 0372-5116810
鹤壁市教育局 0392-3300806 0392-3330283
新乡学院基础教育培训中心 0373-5071847 0373-3519000
焦作师专 0391-3581329 0391-3590354
濮阳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0393-8991672 0393-8991736
许昌市 许昌学院 0374-4369263 0374-2789823
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0374-2366990 0374-2789823
三门峡市职业技术学院(成教处) 0398-2183611 0398-2816613
南阳师院成教院 0377-63525055 0377-63136477
商丘职业技术学院 0370-3182356/3182025 0370-3220930
周口师院继续教育学院 0394-8178191 0394-8229055
驻马店市教育局 0396-2915978 0396-3651928
信阳师院 0376-6391752 0376-6224003
漯河市教育局 0395-5997876 0395-5997878
济源教师进修学校 0391-6965712 0391-6614816
兰考教育体育局 0378-6985488 0378-6993176
汝州教育体育局 0375-6035306 0375-6035302
滑县教育体育局 0372-8668015 0372-8668018
邓州教育体育局 0377-62168623 0377-62168682
永城教育体育局 0370-5118711 0370-5111271
 

注:省直管县固始、鹿邑、新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前辅导由原隶属省辖市教育局继续组织。

各地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前辅导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
联系电话
资质范围
负责区域
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0371-65506705
高等学校
郑州市
河南大学
0378-3881803
高等学校
开封市、商丘市、濮阳市
河南师范大学
0373-3326163
高等学校
新乡市、焦作市、安阳市、鹤壁市、济源市
洛阳师范学院
0379-65526328
高等学校
洛阳市、三门峡市
许昌学院
0374-2968820
高等学校
许昌市、平顶山市、周口市、漯河市
信阳师范学院
0376-6391752
高等学校
信阳市、南阳市、驻马店市
 
注:省直管试点县的高校教师资格考前辅导工作,由学校自愿选择上述某一单位集中安排。
 

六 关于2013年度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和辅导教材问题
按照国家要求,2013年全省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内容较往年将有很大变化。目前,我省正在组织进行新版辅导资料的编写工作,将与今年报名登记时集中发售,请各位申请人员注意。
2013年各类教师资格考试内容包括的书目分别为:
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高校教育学、高校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
高级中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中学教育学、中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小学教师资格: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学生与团队管理概论、教学方法导论
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前教育概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规概论
另外,为帮助申请者能够更加直观、全面地了解教师资格考试的形式、题型及答题方法,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还组织汇编历年各类教师资格考试的试题集。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教师发〔2013〕401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贵州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册范围

我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以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西南州、黔南州为试点单位,以上五个市(州)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贵州省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在编在岗教师:

(一)至2025年年底距上次定期注册合格满5年;

(二)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三)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应按照相关要求向任职学校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定期注册。

二、注册条件

(一)满足下列条件的,首次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聘期一年及以上的聘用合同;
  4.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 首次任教人员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二)满足下列条件的,定期注册合格:

  1. 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 能够提供聘用证书;
  4. 每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 每个注册有效期内完成不少于国家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
  6. 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暂缓注册:

  1. 未取得与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2.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国家和省教育厅规定的教师培训学时;
  3. 中止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工作一学期以上,但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进修、挂职、借调、培训、学术交流、短期病休、产假等情形除外;
  4. 因患重大或难以治愈性疾病且无法从事正常教学连续达到2年以上的;
  5. 一个注册周期内任意一年年度考核不合格(含未考核)的;
  6. 受党政纪处分未解除的。

(四)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者,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且符合以下相应条件后,可再次申请注册:

  1. 取得与任教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或调整到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岗位;
  2. 补齐所缺培训学时;
  3. 再次申请注册前开展教育教学工作连续满一年及以上(长期病休康复后或经治疗后坚持参加正常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及以上);
  4. 再次申请注册前一年考核合格;
  5. 处分解除,且当年年度考核合格。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不合格:

  1. 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2.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连续两年(含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注册不合格人员,应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六)我省将对申请注册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作为考查申请人师德师风的重要依据。根据《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对注册人员进行审查,定期注册人员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的,不得注册,并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理。

三、注册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9日8:00日至2025年12月16日18:00,定期注册范围内教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定期注册网上申报,可通过网站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下“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定期注册报名。

(二)申请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提交下列材料:

  1.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报名完成系统自动生成后确认并下载);
  2.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中小学或主管部门聘书或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4. 所在学校出具的师德表现证明;
  5. 该注册周期内各年度考核证明;
  6.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教师培训学时证明;
  7. 有进修、培训、挂职、学术交流、病休、产假等情形的注册人员须提交经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证明材料。

申请首次注册的,应当提交上述第1、2、3、4项材料,同时提交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暂缓注册人员再次申请定期注册,须提供达到定期注册基本条件的相应证明材料。

(三)有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的,仅对与现任教学段和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书进行注册。

(四)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对材料进行确认后,集中报所属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初审,提出注册结论的建议;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申报工作复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注册申请进行终审,并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中给出注册结论。各初审机构将依据终审结果,将申请人定期注册结论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中标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份存入教师个人档案,一份归档保存。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情节较重的暂缓注册,情节严重的注册不合格;已经注册的,撤销注册。其中,如发现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为假证的,将按《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以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二)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三)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或晋升高一级岗位等级。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如对定期注册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任教学校或学校主管教育局。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咨询电话。 贵州省各注册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咨询服务”栏目下的“各省份定期注册工作联系方式”。

贵州省教育厅

2025年12月8日

河南省许昌市2025年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公告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计划近期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

凡需要普通话等级证书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名步骤

本次测试采用“线上报名+线下缴费”方式进行。

1.注册登录

考生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报名。点击网页右上角“请登录”进行“注册”,注册后重新登录完善个人信息。

图片
请考生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从事职业”一栏,请按现有身份进行选择。此信息将在后续报名时自动带入报名信息,可提前注册登录。

图片
2.线上报名

考生注册登录成功后,在首页“报名入口”一栏选择省份“河南”。

图片
进入“选择考点”页面后,选择“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根据自身安排选择测试时间,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完成线上报名。

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3.线下缴费确认

按豫财预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审定的标准执行,社会人员50元/人次,教师30元/人次。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缴费地点确认个人考试信息并扫码缴费、领取收据,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缴费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缴费地点:许昌市魏都区莲城大道1276号院内北楼一楼西

注意:本次测试仅针对社会人员及在职教师。在职教师缴费时须携带教师资格证及学校在职证明(任职资格证、聘用证、合同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4.线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扫码缴费后,可自行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务必妥善保管。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时间:暂定为2025年12月19-21日。

测试地点:许昌职业技术学院。

具体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测试方式

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系统,采用计算机录音方法。共四题,前三题由计算机自动评分,第四题命题说话部分由测试员人工网上评分。

五、测试内容

1.读单音节字词100个。

2.读双音节词语50个。

3.朗读文章400字。

4.根据测试题目自由说话(3分钟)。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考生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可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资源网”( 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或“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成绩及电子证书。

2.考生请及时关注“许昌市教育局”官网,具体领取证书时间以官网公布时间为准。

七、注意事项

1.本次测试报名通道将于2025年12月2日凌晨0:00开启,凡有意参加测试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登录规定网址填写相关信息,计划满额后,报名通道将自动关闭。

2.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测试须知”,提前一小时到达测试地点,超过考试时间半小时不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3.考生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4.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测试的,不予补测,不予退费。

5.该系统目前仅支持通过电脑访问,报名时需上传身份证照片、白色背景免冠照片(390*567像素,大小1M以内,禁止美颜、修图),请提前做好准备。

6.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考场保持肃静,测试时严禁使用手机,严禁携带资料,严禁读稿、替考,违者以作弊处理。

7.普通话测试全面采用新系统,考生普通话证书照片于测试当天拍照,并以此照片人脸识别登录测试系统。

8.如有疑问,请拨打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374-2699917。

八、特别声明

许昌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是许昌市唯一一家面向社会的测试机构,许昌市教育局官网是许昌发布普通话报名、测试等相关信息的官方渠道,请勿相信不明网站的宣传,出现对话框提示“加好友”才能继续报名或被告知“必须通过某机构才能报名”等类似信息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预报名考生在报名、缴费等各环节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贵州省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2025年12月测试工作计划

一、报名

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进入。

收费标准: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师生,其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考生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

报名时须上传以下资料:

学生:身份证正面照+带有学生信息页面的学生证

教师:身份证正面照+教师证或工作证

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正面照

未按照规定资料上传,审核不通过并不予以修改。审核期间请及时关注审核结果,确认无误即可按要求缴纳测试费。(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缴费方式:现场缴费(非纳雍职校师生需在规定时间到纳雍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楼三楼财务室(B301)现场缴费,财务工作人员电话:王老师15117549017)。

4.报名成功后,请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认真阅读。

5.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https://www.gzyywz.net/)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GuiZHou-PSC)查询成绩。

6.测试内容可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1.日期:2025年12月27日。

2.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五楼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3.测试量:500人。

4.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0日(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5.缴费时间: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4日。

6.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12月25日-2025年12月26日。

7.测试站联系方式: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三、声明

我校测试站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参与普通话报名、培训及测试,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

四、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领取地点: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401。

3.领取联系人:15761673143(赵老师)、15085904670(朱老师)。

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身份证(代领人须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凭准考证或网站成绩截图领取证书。

温馨提示:

1.2023年4月1日起,国家语委新修订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将正式施行。根据新规程要求,普通话水平测试取消备测环节。

2.考试须本人持身份证(无身份证不能进入考场考试)和准考证方可入场。

3.考生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各考生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错误的不予修改。

4.纸质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纳雍中等职业学校微信公众号。

纳雍县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5年12月8日

浙江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前提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将于12月6日至7日举行,本次考试我省共3.4万考生报名。来看考试要点提醒。

携带双证按时赴考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如有违反,将按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考生进入候考室的截止时间为上午7:45,下午12:30。上午8:00,下午12:45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考生赴考请事先做好规划,为交通出行和入场检查等预留足够的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谨遵考规禁带手机

考生携带的各种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蓝牙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在进入候考室后须关机(并关闭所有功能,如闹铃等),装入指定的专用密封袋,考试结束离开考场前禁止启封、使用。手机实行集中管理的考点,按考点要求执行。

考生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存储、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按照流程规范考试

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及时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进入备课室后,须将不得带入的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并按监考员要求就座。备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按照题目要求,采用“试讲”或“演示”方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考生在备课室、面试室中途离场后不可返场。

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并按规定路线离开考点。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逗留。

诚信应考切勿违规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 3 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6年1月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并在“合格证明查询”栏目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江西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12月6日至12月7日举行。为使广大考生平安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充分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请于12月1日至12月7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完成后,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各项信息,如:考点地址、考生须知以及考生进入候考室时间等关键内容。

考前,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以及前往考点的交通状况,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确保按时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特别提示:考试期间严禁使用手机,因此无法通过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进行身份核验,电子身份证也不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证件,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

二、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自进入候考室起,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保持安静,听从工作人员的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面试前的各项准备。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持考官开具的《放行条》有序离开面试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抽取的面试试题、备课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严禁以任何形式拍照传播或带离考场,一旦违反将严肃处理。

三、秉持诚信态度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并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特别提示:若考生携带手机等具备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是否实际使用,均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常见问题解答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