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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南宁201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各申报人员:
  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及自治区教育厅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3年上半年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南宁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二、认定对象
1.2013年我区各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自治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统一组织的招生入学考试,经自治区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具备了取得师范教育类毕业证书资格,列入2013年毕业计划的人员。根据广西的就业政策,2011、2012年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仍视为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的人员。
三、认定条件
(一)户籍或人事档案在南宁市辖区范围内。
(二)2013年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学历和认定程序等按照《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人员的学历要求,按照《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桂教师范〔2012〕31号)执行,即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须具备专科以上学历,并需取得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执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及其以上等级,其中户口或工作单位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农村的非语文教学科目申报人员可放宽为三级甲等。
(四)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四、认定方式
社会申报人员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申报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后,按规定时间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凡只进行网上申报而未作现场确认者申报无效。
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生由所在高等院校统一组织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
五、认定时间和地点
(一)网上申报时间。
1.社会申报人员:2013年5月24日(星期五)至6月10日(星期一)。
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生网上申报时间详见就读学校通知。
3.超过网上申报时间申请网页将关闭,无法再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的方法详见附件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社会申报人员:2013年6月13日(星期四)至6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科园大道科园东五路6号)。
2.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生现场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
六、应交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二)《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需工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或社区盖章;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1份,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盖章;
(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六)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或申报人人事档案所在的工作单位(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本单位所在地证明1份;
(七)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八)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申报人无需提供);
(九)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提供就读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录取名册、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及成绩单、教育教学实习鉴定等证明材料1份,需盖有学校公章;
(十)免冠彩色标准相片1张(小2寸,3.5×4.5cm,与网上申报照片同底)。
注:所有材料均须使用A4纸,打印材料需双面打印,复印件均为1份,不用装订。
七、体检要求
(一)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广西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
(二)体检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6月13日(星期四)为体检时间。
(三)体检指定医院
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
2.广西医科大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
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
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院(园湖路2号);
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
六县申报的人员可在经本县教育局认可的县级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认定结果将在现场确认申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并在网上公布。申报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询结果。同时,我局也将在“南宁市教育局网页”http://jy.nanning.gov.cn “教师资格”专栏上公布获得教师资格人员名单和领取证书的时间。
(二)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政策文件可在广西教师教育网“教师管理”栏目和南宁市教育局网页“教师资格”栏目上查询。
(三)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电话
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812529;
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 3221255;
兴宁区教育局 3290742;
江南区教育局 4810932;
青秀区教育局 5826378;
西乡塘区教育局 3802753;
邕宁区教育局 4724862;
良庆区教育局 4500381;
华侨投资区教育局6301354;
宾阳县教育局8223408;
隆安县教育局6528702;
上林县教育局5220319;
马山县教育局6819786;
横县教育局7263935。
附件:1.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网上报名使用说明
2.《思想品德鉴定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4.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南宁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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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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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万景校区)2024年招聘非编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语文教师1名、非编数学教师1名、非编英语教师1名、非编体育教师1名、非编科学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语文教师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非编数学教师1名,负责数学教学等工作。

非编英语教师1名,负责英语教学等工作。

非编体育教师1名,负责体育教学等工作。

非编科学教师1名,负责科学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七)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2024年招聘顶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美术教师1名、顶岗音乐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美术教师1名,主要承担美术教学等工作。

顶岗音乐教师1名,主要承担音乐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校园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市大同中学2024年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
来源:公考雷达
链接:https://www.gongkaoleida.com/user/article/1919613
转载请注明出处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中学历史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历史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2.小学心理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18359200657、15980991018、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蓝田县的中国公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734969。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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