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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详见《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 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 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 教师岗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至 1995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 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积极参加招聘考试。
  
(二)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证件到梧州市教育局报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后,并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 110元。
  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7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梧州市文澜路98号,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联系电话3824791
  ②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7日- 5月15日下午17:00,网址为梧州教育信息网(www.wuzhouedu.com.cn)进入"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证件材料扫描件应是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保证清晰不变型。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2013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 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需提供2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证件材料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及现场确认
  1.现场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5月 22日-24日到梧州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 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1)2013年5月22日-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梧州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梧州市文澜路98号)进行现场确认。
  (2)通过资格确认后,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 110元。同时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者,以便报考者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2.笔试组织及形式
  (1)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 笔试内容:A.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心理学等四大模块;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B.《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范围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 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3.笔试时间
   2013年6月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综合能力测试》
  4.照顾加分
  (1) 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特岗教师"(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3年5月6日;
  (2)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3年5月15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5. 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形式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以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面试内容
  由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组成,每人面试总时间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技能测试15分钟。
  1. 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2. 技能测试(15分钟):考生现场抽题说课15分钟。由说课组的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给出说课成绩。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在说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5分钟的专业技能考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按照说课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成技能测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分。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考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考核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  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应试者通过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程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一、有关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1.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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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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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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