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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梧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解决我市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梧政发[2012]52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 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人数详见《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方式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二)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
  
四、招聘条件
  1.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并获得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或非师范类专业对口的毕业生。
  2. 具有履职的身体、心理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 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
  4. 在职人员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 教师岗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已申请教师资格证考试的,须在聘用期一年内取得,否则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6. 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7年5月6日至 1995年5月6日期间出生)。
  
五、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 发布招聘信息
  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及相关大学校园网公布招聘信息,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积极参加招聘考试。
  
(二)报名方式
  ①现场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证件到梧州市教育局报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报考人员填写《2013年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初审后,并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 110元。
  报名时间:从2013年5月7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梧州市文澜路98号,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联系电话3824791
  ②网上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7日- 5月15日下午17:00,网址为梧州教育信息网(www.wuzhouedu.com.cn)进入"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证件材料扫描件应是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应保证清晰不变型。
  
(三)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1. 2013年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须在报名表中注明)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2. 历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及相关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还需提供2张近期同底正面小2寸免冠彩色相片。
  证件材料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报名者对提供的材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则取消报名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及现场确认
  1.现场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
现场报名人员持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5月 22日-24日到梧州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领取《准考证》。
  
2. 网上报名人员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1)2013年5月22日-5月24日,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携带相关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梧州市教育局7楼会议室(梧州市文澜路98号)进行现场确认。
  (2)通过资格确认后,交纳报名费10元及《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考试费每科50元,共 110元。同时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规定比例需要开考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报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经批准后可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确实不能开考的,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者,以便报考者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2.笔试组织及形式
  (1)本次笔试采取闭卷方式。
  (2) 笔试内容:A.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心理学等四大模块;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100分。
  B.《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范围包括常识判断、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考试时限为120分钟;分值 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3.笔试时间
   2013年6月1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
  下午14:30-16:30 《综合能力测试》
  4.照顾加分
  (1) 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一年以上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 "特岗教师"(以下简称"四项目人员")的高校毕业生加5分(报名时提供县以上组织、人社、团委、教育等相关部门的书面证明),服务期计算时间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开始报到之日起至2013年5月6日;
  (2) 加分计入笔试成绩。加分依据材料须在2013年5月15日前提供,过期提供材料无效。加分情况在《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7天。
  
5. 确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梧州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并通过《梧州人才网》、《梧州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六、面试
  
(一)面试人员确定
  按招聘岗位数与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入围面试的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组织及形式
  1.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内容以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
  
(三)面试内容
  由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测试组成,每人面试总时间20分钟,其中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技能测试15分钟。
  1. 综合素质面试(5分钟):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
  2. 技能测试(15分钟):考生现场抽题说课15分钟。由说课组的考官根据考生说课情况给出说课成绩。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在说课的基础上还需进行5分钟的专业技能考试。技能测试结束后,报考播音、体育、学前教育职位的考生按照说课成绩、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合成技能测试成绩。
  
(四)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 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分。
  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考岗位面试结束时当场公布。
   七、考试总成绩确定
  按照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4:6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布。
  
八、考核
  根据招考岗位人数,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分进入考核程序。考核主要了解被考核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意识、道德品质修养、人际沟通能力、心理调适能力、学习工作情况、身体状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其缺额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九、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承担。
  体检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  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可按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应试者通过笔试、综合素质面试、技能测试程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梧州人才网》和《梧州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日。
  
十一、有关办理入编和聘用手续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由招聘单位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加强领导,强化监督
  招聘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面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考试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实行监督。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要立即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试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其他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774-3824791,监督电话:0774-3841410

  附:1.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2. 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梧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梧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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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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