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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罗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罗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罗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罗府[2011]20号)的有关规定,并根据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请示的批复》(罗府办复[2013]63号),2013年我市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25名。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招聘的政策、原则、程序公开,招聘名额公开,招聘资格条件公开,考试科目、范围、内容及考核方式公开,考试成绩、聘用人员名单公开,监督单位和监督电话公开。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情况见《2013年罗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要求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条件
报考中学教师(含中职)职位的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物理、化学、音乐、美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会计学科可放宽至专科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或相近。
(二)年龄条件
年龄32周岁以下(1981年6月1日后出生)。报考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会计、金融学科教师职位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后出生)。
(三)其他条件
1、报考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件(报考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会计、金融学科教师职位除外)。
2、报考中学体育学科教师及小学各学科教师的须罗定市户籍生源(目前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临时专任教师及配偶在我市中小学校任教的不受户籍限制)。
3、专科学历报考者报考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学科教师职位的,须具备相应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四、招聘办法
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和面试。
(一) 面试对象的确定
1、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总分的60%为合格分数线。
2、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名额,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入围面试的对象(如某学科报考人数不足招聘名额1:2的比例,则该学科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面试)。
3、若某学科入围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该学科的招聘人数,该学科的剩余招聘名额由教育局根据学科教师的缺编情况调整到其余学科。
4、面试以面试总分的60%为最低分数线,对成绩未达最低分数线的不予招聘。
(二)招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成绩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天。
(三)招聘对象的确定
1、对参加考试的人员按职位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入围名单,经统一体检和政审合格,并送市人社局审核、市人民政府审批后聘用。
2、若某一学科教师职位的入围对象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的,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替补。
3、若某一学科教师职位未能录满招聘名额的,其剩余名额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情况调整到其他学科。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5月27日–6月3日。
2、报名地点:罗定市人才工作服务局(罗定市迎宾路1号二楼,电话:0766-3812399、0766-3838663)。
3、报名需交资料:
⑴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届应届毕业生用《就业推荐表》代替)。
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申报认定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或以上等级证书,非师范专业的还须提交教育学、心理学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⑷非应届毕业生须交计生证明1份。其中本市户籍的由镇(街)计生办开具,非本市户籍的由县级计生部门开具。
⑸非应届毕业生须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1份。
⑹有户籍限制报考条件的,罗定市户籍生源考生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因入读高校转出户口的可提供旧户口簿)。
⑺《罗定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表》1份(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在“罗定教育”网 http//ld.edugd.cn下载填写打印)。
⑻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
4、报名时需交考务费、试卷印制及组织考试等费用共100元。
六、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内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6月1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罗定市泷州中学。
3、笔试内容:报考中小学教师各职位的考所报考学科的初中、高中阶段知识(电子技术应用、模具、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位的考物理学科知识,报考会计、金融的考数学学科知识,报考幼儿教育教师职位的考幼儿教育的专业知识)。
(二)面试
1、面试时间:6月30日(星期日)。
2、面试地点:罗定中学东校区(其中电子技术应用、模具、汽车运用与维修职位的考试地点为罗定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面试方式:①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幼儿教育教师职位及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会计学科教师职位的考试方式为专业技能演示和说课;②其余职位的考试方式为模拟上课。
4、面试内容:①报考中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初中教材内容,其中报考电子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模具、会计、金融学科教师职位的考相关专业的知识技能内容;②报考小学教师的考该职位学科的小学教材内容(报考幼儿教育的考幼儿教育的相关专业知识技能)。
七、考察和体检
拟聘用对象向市教育局提交毕业学校(拟聘用对象属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原工作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拟聘用对象属社会人员的)出具的《政治思想品德鉴定书》。市教育局对拟聘用对象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考察审查,并组织进行统一体检。
八、聘用学校的安排
(一)小学教师安排
由市教育局公布缺编镇(片)中心小学名单,按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具体镇(片)。
考生被录取到具体镇(片)后,由该镇(片)的中心小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所属的各小学工作(报考幼儿教育教师职位的安排幼儿教育岗位工作)。
(二)中学教师安排
1、报考电子技术应用、模具、金融学科教师职位的,聘用到相应的招聘学校任教。报考汽车运用与维修学科教师职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具体学校。会计学科教师由市教育局根据需要安排到缺编学校任教。
2、报考其余中学学科教师职位的,具备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考生,考试总成绩上线确定为入围招聘对象的,可参加7月中旬举行的2013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考试,成绩优秀者安排到罗定中学、廷锴纪念中学、罗定市实验中学、泷州中学、罗定第一中学、素龙第一中学等城区及城区周边高完中学校任教(详见稍后在“罗定教育”网 http//ld.edugd.cn上公布的《2013年罗定市招聘高完中学校骨干教师实施办法》)。
未能考录入上述高完中学校的教师,届时由市教育局公布各学科缺编乡镇学校名单,按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成绩高者先行选择具体学校。
九、监督管理
市人社局负责对招聘政策法规的指导和监督,市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实行监督。
十、组织领导
市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考试工作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股,具体负责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务工作的组织及聘用的有关业务办理等工作。
十一、聘用待遇
招聘为中小学聘用教师的,要与市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一年)。聘用待遇从2013年8月起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属应届毕业生的,需同时与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
十二、聘用的终止
聘用教师有以下情况的,市教育局可终止聘用:
1、试用期内经学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考核不合格的。
2、试用期内因身体原因不宜从事教师职业的。
3、聘用期间不按规定履行相应岗位职责、触犯刑律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的。
广东省罗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附件1 2013年秋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名额数.xls
广东省罗定市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附件2 2013年罗定市招聘中小学聘用教师报考表.doc

罗定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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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市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春季普通话测试计划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2024-05-13
2024-05-29
4000人

曹妃甸职业技术学院测试站

新疆博尔塔拉州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全面做好博州各县市学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结合引才学校实际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博州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需求,经研究决定启动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共设置33个岗位拟引进39人,其中博州实验中学设置3个岗位拟引进4人,州蒙古中学设置1个岗位拟引进1人,各县(市、区)教育系统设置29个岗位拟引进34人。

二、引进范围

符合专业要求和岗位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三、资格条件

㈠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㈡年龄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符合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年龄要求(截至2024年5月1日)。

㈢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详见《博州2024年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普通话水平要求: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报考语文岗位,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㈣下列人员不作为引进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或者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7.博州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㈠发布引才公告。在新疆教育厅网站、博州政府网、微言博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同步在县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㈡网络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9:00至2024年5月17日18:00。网址https://gl.yks365.net/ptr/redirect/bzyjsbm,1个应聘人员只限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

⑵《诚信承诺书》(附件2)。

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复印件)。

⑷教师资格证(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证明)。

⑸普通话等级证。

⑹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在校学习成绩单。

⑺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应聘人员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并带二维验证码,且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⑻学生证、就读高校就业部门推荐证明、自荐材料。

⑼岗位简表中明确的其他资料。

㈢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根据人事管理权限分级实施,报考州直教育系统岗位的,由相关用人单位初审,州教育局复审、审核;报考县市教育系统岗位的,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初审,州教育局审核。

具体程序为:

1.对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应聘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2.报名结束后,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根据人事管理权限经本级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由用人单位通知面试。

3.所有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凡查实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弄虚作假、故意隐瞒实情或提供不实证件和资料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㈣面试。面试采取说课试讲的方式组织实施。说课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应聘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说课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艺术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艺术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参加面试人员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届时另行通知),迟到15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20分钟,回答规定问题5分钟,说课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合格分数线也是应聘人员的聘用入档线,不论岗位报名人数多少,达不到入档线的考生,一律不得签约聘用。面试中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拟引进人选,加试方式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

㈤确定引进对象。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引进招录岗位计划,按照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择优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员和备选人选。拟引进人员及备选人选确定后,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分别提交州、县市教育、人社部门会议研究。

㈥体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新教师〔2010〕8号)执行,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州教育局批准,可在指定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或不按期参加体检者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㈦考察。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进行全面考察,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由州教育局、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各用人单位实施。考察通过征询拟引进人选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主要特长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㈧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对拟引进对象的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与考察合并进行。2024年应届毕业生复审在正式毕业后进行。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备选人选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

㈨公示。根据考察、体检及资格复审等情况提出聘用意见,根据用人单位管理权限报州教育局、州人社局或县市教育、人社部门审核后,分别由州、县教育部门在官方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㈩聘用审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报人社部门审批,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五、纪律和监督

州纪委监委派驻州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引才各环节工作。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引进人才工作程序启动后,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应聘人员报名后,请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工作或在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各环节、程序中,有弄虚作假、违反纪律等情形的,经调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博州教育局: 魏老师0909-2262187,邮箱:bzjsgzk@126.com

博乐市教育局: 任老师 0909-2285575,邮箱:707875395@qq.com

阿拉山口市教育局:邹老师 0909-6993306,邮箱:510407146@qq.com

精河县教育局: 闫老师 0909-5336033,邮箱:927373213@qq.com

温泉县教育局: 尹老师 0909-8223632,邮箱:1131260384@qq.com

附件:1.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博州教育系统2024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计划简表

4.专业目录

博州2024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0日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13人公告

 为加强杭锦旗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吸引优秀人才从事教育事业,解决基础教育学科教师紧缺现状,面向部分高校定向招聘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本次校园专场招聘只面向省级师范大学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受专业限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计划招聘13人,具体岗位及其他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本次校园招聘不限户籍;

  6.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普通话资格证(语文学科为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为二级乙等及以上),相应学科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可在入职一年内取得;

  7.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即2006年之前出生;本科生为1995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为1990年5月9日(含)之后出生;

  8.专科起点本科生需提供完整的专科学籍材料,专科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9.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品行端正、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11.应聘人员学历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在校期间学业成绩不佳等不符合“品学兼优”标准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jq.gov.cn)发布。后续相关考试信息均在杭锦旗人民政府网站(以下简称指定网站)发布。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直接登录指定网站,点击(网址:http://www.0477hr.com/contents/19/2179.html)进行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上午9:00–5月13日下午5: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往届生)、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应届生,盖学校公章)原件等相关证件和材料报名。 

  4.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6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第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职位的专业要求。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应聘人员要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资格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4日上午12:00。

  2.资格初审时,凡发现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相关学习经历和真实身份等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招聘资格。

  3.《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资格初审通过后,进行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未如期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只针对大学本科学历、学士人员。笔试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院校毕业生不参加笔试,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内)。

  3.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4.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5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经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领导小组研究,在指定网站上予以公布。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另行公告。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应届生须提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盖学校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一式两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研究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本科在线验证报告(一式两份);

  (5)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一式两份);

  (6)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7)往届生须提供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

  (8)其他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指定网站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模拟课堂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位应聘人员试讲时间为12分钟以内,试讲内容提前30分钟告知应聘人员,同一学科试讲内容相同。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3.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后公布。

  4.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前在指定网站公布。

  (六)总成绩 

  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成绩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指定网站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1.体检应当在二级乙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八)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组成2人及以上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政治审查、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经公开招聘和人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等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

  (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拟聘用人员进行统一聘用分配,拟聘用人员须服从分配。

  (三)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招聘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校园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政治审核不合格、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在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等方面有不良行为的。

  6.其他违反招聘有关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单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5年。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确定最低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即为最低服务年限,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六)本次校园招聘人员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并分配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引进人员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才安居保障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规定条件的,按规定给予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具体如下: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的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安家补贴;非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学科硕士毕业生可申请2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高校博士、硕士毕业生可分别申请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17年公布的第一轮“双一流”名单中的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指教育部等部委2022年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名单中,除上述42所高校以外的其他“双一流建设高校”。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高校指列入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位的高校)。

  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10万元安家补贴,其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可申请5万元安家补贴。

  世界排名前300位国(境)外高校博士、硕士、本科生可分别申请40万元、30万元、10万元安家补贴。安家补贴自获批当年起,按照4:3:3的比例,分三年发放。

  (八)新招聘教师可免费申请周转房。

  (九)拟聘用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四)招聘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不得辞职或调离杭锦旗教体系统,否则不予办理一切相关人事手续。

  七、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电话

  杭锦旗教育体育局0477-6622159(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

杭锦旗公开招聘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8日

  附件:鄂尔多斯市杭锦旗2024年教育领域校园专场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山西大同市灵丘县2024校园招聘教师45名公告

近日,灵丘县第五中学校校园招聘普通高中教师45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山西师范大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1日

具体公告通过灵丘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发布http://www.lingqiu.gov.cn/。

敬请关注!

山西晋中市平遥县2024招聘教师3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厅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见《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

4.具备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设“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报考对象为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本次招聘设“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遥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34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4年5月8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7: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上传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7: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5月2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5月26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2: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当日18:00前,到平遥县教育局人事股(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七层729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或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将在平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00至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5月29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如数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公共科目笔试为本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为本学科高中段知识。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网上打印的《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费记录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考生毕业证未体现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平遥县现行教材统一进行备课、讲课。中学教师使用初二教材(其中化学为初三年级),小学教师使用四年级教材。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平遥县教育局 0354-5868126

监督电话:平遥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4-5867228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4-58682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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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 诚信承诺书

4.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模板)

6.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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