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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龙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公告

  为了推进龙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我区教师队伍的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央组织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发〔2010〕92号)的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现为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4名初中教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学发展观,通过公正公平的招聘办法,择优录用优秀教师到海口市秀峰实验学校中学部任教,使学校开足课时、开齐课程,落实义务教育职责。

二、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招聘职位及名额

初中:数学1名、英语1名、生物1名、地理1名。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行为。

 (二)身体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条件。

(三)年龄38周岁以下(其中在编在职教师报名,需经过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年龄及年限的计算一律截止至2013年7月15日);须具有两个学年以上(含两个学年,学年截止时间以2011年9月30日以前开始任教,以本人领取工资发放表或与所在学校签订的用人合同原件为时间证明材料)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学工作经验。

(四)须获得国家承认的所报考学科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初中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五)2013年申报教师资格已通过各项考试但还未发放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由办理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由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五、时间安排

(一)信息公布:于2013年5月11日—5月17日,在海南日报和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时间:2013年5月20日—26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2:30至5:30,逾期不受理。

六、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持《毕业证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资格证》、近两年《教师职务聘用证书》、《普通话证书》(合格标准按新规定执行)、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计划生育证明、(属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原单位同意报名的材料、属非编制范围内人员报考的,需提交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资发放表)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区教育局审查后退回原件。有意报考者报名时提交填写好的一份激光或针式打印机打印的《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2、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经初审合格者,通知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择优聘用,未被聘用者材料不退还。

(三)报名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龙华区政府一号办公大楼(原旧市政府办公大楼)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人事科411房,咨询电话:66568646。

(四)资格审查:由考试办公室负责编制报考人员花名册并提交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经报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龙华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klhq.gov.cn)公布,2013年6月3日—4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七、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总分共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公共科目(相应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及时事政治)、专业科目(报考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教材解读)。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龙华区网站(http://www.hklhq.gov.cn/)公示,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作弊者取消考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若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内容:

(1)报考初中数学、生物、地理教师岗位的人员,采用说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2)报考初中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采用说课和专业技能展示的方式进行面试。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时间共为20分钟,其中说课时间为每人15分钟,专业技能展示时间为每人5分钟。说课、专业技能展示的成绩比例为6:4。

2.面试方法:按所报专业分组进行,面试结束当天公布成绩。

3.面试报到及抽签:参加面试人员于面试当日8:00分钟前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迟到者视为放弃)并抽签排序。

4.参加面试人员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次进入考场。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公告》并短信通知。

八、体检

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海南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招考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凡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如政审不合格,取消资格,并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龙华门户网站及区政府1号楼公示。

十一、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的教师进行上岗前业务培训。

十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有关资料上报区招聘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一)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二)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3年定点服务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动申请。

十三、待遇

工资福利按照我区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四、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略)

十五、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监督电话:

龙华区区教育局 66568646(人事科)

龙华区人社局 66568060

龙华区监察局 66567786

十六、本方案由龙华区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20130511公开招聘教师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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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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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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