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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松桃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松桃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松桃苗族自治县
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根据《松桃苗族自治县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松府通〔2011〕51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多渠道引进合格教师,逐步解决我县师资紧缺的问题,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县教育教学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优化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原则。
3.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我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松桃苗族自治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吴洋富(县人民政府县长)
副组长:黄  啸(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田晓军(县政府办主任、应急办主任)
田景波(县政府办副主任、行政服务中心主任)
田茂军(县教育局局长)
        龙治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石文兴(县编委办主任)
        陈明云(县财政局局长)
        何  强(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传芳(县保密局局长)
杨四新(县教育局党组书记)
龙金国(县监察局副局长、行政投诉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田茂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四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单位抽人具体办公。
三、岗位设置
(一)幼儿教师80人。
(二)岗位设置见附表。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我县未就业且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师范类幼师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报考年龄要求:考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0日后出生),属“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0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5.父母户籍在松桃或本人户籍于2013年1月1日前在我县登记入户的。
6.定向生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报考。
8.参加我县2013年教师招聘考试已录用,但未上岗的,不能报考。
    五、发布招考聘用公告
由县人民政府就《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方案》,在《松桃政府网》、《松桃教育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12—15日。
(二)报名地点:县教育局。
(三)报名要求。
1.按岗位设置分类报名。
2.提供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应届毕业生暂无毕业证、幼儿教师资格证的需出具就读学校相关证明)。
3.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纪录”证明。
4.已婚的考生应出具结婚证及当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5.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
6.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持伪造证件、证明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报名费:每位考生收取报名费100元。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1.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5月30日。
2.考试时间:2013年5月31日。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考试要求: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进入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二)考试方法及分值。
1.答辩(100分)。
(1)内容:幼儿教育教学内容
(2)时间:5分钟。
2.才艺测试(100分)。
(1)内容:器乐(键盘)、舞蹈、简笔画。
(2)分值:器乐(40分)、舞蹈(30分)、简笔画(30分)。
(3)时间:6分钟。
八、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以其中最高一项加分计入招聘总成绩,不累计加分。
(一)服务期满的“西部志愿者”、“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须服务满一年以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凭证书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满服务期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农村“独生子女户”、“两女结扎户”的子女加5分。报名时持《独生子女光荣证》、《二女结扎证》、户口簿及县级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
(三)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或见义勇为死亡并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并受县级以上表彰者,加5分。报名时持相关证书(文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我县2012年招考聘用的100所“山村幼儿园”幼教志愿者,且至今一直在服务岗位任教的,加5分。
九、考试总成绩
(一)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答辩成绩的30%+才艺测试成绩的70% +加分。
(二)招聘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十、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3年6月4日。
(二)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三)体检不合格的,按报名岗位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费自理。
十一、考核
其考生个人档案记载的信息为考核依据,体检合格人员于2013年8月2日前将个人档案交县教育局档案室,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公示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经查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举报电话:2832123(县监察局)
2836108(县教育局)
2833119(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三、聘用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名单,然后报请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
(二)缺岗不递补。
(三)聘用后必须在聘用学校服务5年以上方能提出调动申请。
(四)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县教育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同时被聘用者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县教育局审批,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要坚持原则,遵守纪律,严格把关。考生所交材料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等违纪情况发生,取消考生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违纪人员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查处。
十五、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六、本方案只适用于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工作。

 
附件:松桃苗族自治县2013年招聘幼儿教师岗位设置表

序号 学 校 幼儿教师数  
 
1 孟溪镇幼儿园 2  
2 长兴堡镇幼儿园 2  
3 甘龙镇幼儿园 2  
4 寨英镇幼儿园 5  
5 冷水溪乡幼儿园 5  
6 牛郎镇幼儿园 5  
7 长坪乡幼儿园 5  
8 迓驾镇幼儿园 5  
9 大路乡幼儿园 5  
10 石梁乡幼儿园 5  
11 木树乡幼儿园 5  
12 大坪场镇幼儿园 5  
13 普觉镇幼儿园 5  
14 盘石镇幼儿园 5  
15 乌罗镇幼儿园 5  
16 盘信镇幼儿园 5  
17 大兴镇幼儿园 5  
18 盘石镇芭茅幼儿园 4  
合    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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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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