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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开封市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非师范试点班)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必读

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在规定网报时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右上侧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绿色图标“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报。

二、申请人网上注册和填报申请信息

(一)如果申请人是首次登录信息系统填报申请人信息,则直接点击“网上申报”页面中的“注册”按钮。

(二)是否阅读“申请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

点击“注册”按钮后,出现“申请人必读”与“网上申报协议”页面,申请人需认真阅读上述内容后,选中“已阅读并完全同意”后才可进行下一步。

(三)按规定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请选择河南省,报考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认定机构为开封市教育局,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选择认定机构为原教育理论考试报名的教育行政部门(县、区教文体局)。

(四)选择现场确认点:报考高中、中专和中专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选择开封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报考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请选择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县、区教文体局)的现场确认点。

(五)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务必在规定时间2013年5月13日—5月21日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上方“网上申报”栏目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注册报名,过期未网上报名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将无法进行后续申请认定程序。网报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递交下列材料:

1、本人手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B5纸格式,贴照片。(不接受打印的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B5纸复印);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

4、《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贴照片)1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有照片、钢印章、省语委公章),二级乙等(含)以上,原件及复印件1份(B5纸复印);

6、师范毕业生学籍表(修学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B5纸正反两面复印),教育实习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非师范试点班申请人教育理论考试、面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与各类表格上贴的同底版1寸近期证件彩色照片1张,背面注明姓名、申请任教学科;

8、材料装订要求,所交材料按照:①身份证复印件、②普通话等级证复印件、③《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④《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⑤师范毕业生学籍表复印件、⑥教育实习鉴定书复印件、⑦教育理论考试、面试合格证复印件的顺序,在左上角平订。《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不装订!

9、档案袋每人1个,封面注明姓名、学院、专业、申请教师资格种类、任教学科。

(六)教师资格申请人详细信息填写说明:

1.红色标识信息项为必填项,其他为选填项。

2.网上报名成功以“提交注册信息”为准,“保存注册信息”仅供临时存放网上报名资料。在网报结束之后,对于只点击“保存注册信息”而没有成功提交注册信息者,其填报信息将无法在网报数据库中显示,从而将无法进行后续认定。

3.姓名与你选择的有效身份证件上姓名一致。并且务必一次性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码信息。

4.出生日期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例如:1988年3月17号为1988-03-17。

5.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工作单位必须正确填写所在院系名称。

6.毕业学校需与毕业证书上学校名称一致。

7.所学专业名称必须在系统提供的专业类别里选择与本人毕业证书专业相同的专业。请一定要选择到具体专业,而不能仅选择某一专业大类。

8.“专业类别”请务必按照资格审查时确定的“师范教育类”填报。

9.申请资格种类和申请学科一定要选择准确、规范,申请学科一定要选择到具体某一学科,且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相同,而不能仅选择某一学科大类。

10.手机号码、邮编为阿拉伯数字。

11.电子邮箱请填写个人常用E-mail地址。

12.照片须由申请人本人上传,且上传电子照片必须与教师资格申请表上所贴照片一致。照片上传时可能会出现IE的安全警告对话框,请点击其中的“是”按钮。照片上传应严格符合以下要求:

①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例如: zhaopian.jpg。

②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大小可利用图像处理工具进行修改设置)

③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④近期正面免冠照片。

13.个人简历信息从小学毕业填起,并且个人简历信息至少填写两条以上。

14.请牢记个人登录密码,一旦遗忘,无法找回。

15.注册成功后,请详细阅读并牢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6.填写的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地址、电话、邮编必须与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所填内容一致(思想品德鉴定单位全称应填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注:申请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会显示“申请信息提交成功”。

第三、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在网报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在“网上申报”页面输入申请人姓名、有效证件号码、登录密码和验证码,点“登录”即可。登录成功后,可以查看填报的申请信息,在详细信息页面中进行申请信息修改,修改后点击“修改”按钮即可。

开封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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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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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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