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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长沙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长沙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提高整体素质,促进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29名。
  具体开考职数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报考人数与计划职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缩减该职位招聘计划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岗位

专业 语文 数学 英语 地理 政治 生物 体育 化学 历史 美术 音乐 计算机 科学 心理健康 物理 合计
合计 3 2 24 1 3 2 20
(男15,女5)
5 4 15 9 8 24 3 6 129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
2、热爱教育工作,忠诚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个人信用记录良好;
3、师范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如属第二学历则第一学历须为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其中美术、体育科目不限师范院校。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相应(“科学”科目可相关,心理健康科目报考专业可为心理学或教育学等相关专业);普通话达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语文、英语、音乐科目须二甲以上),具有小学或中学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暂不作要求,但须提供申报教师资格有关证件)、计算机信息技术相关等级证书。
4、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要求28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1998年以前连续在县内公办学校代课十年以上的代课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月1日后出生),代课经历要求在县教育局有档可查或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出具有关证明,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即可报考。
2000年以前分配到长沙县的统招统分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年龄、学历、专业限制。
四、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试教、才艺展示(仅限音乐、体育、美术)、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和步骤进行。招聘具体步骤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 5月24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报名网址: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
3、报名程序:本人须同意《个人诚信承诺书》,保证所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资格;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数码照片(未上传相片者不能进行资格审查,上传相片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
1、资格审查时间:
⑴教育部门初审:5月23日—5月2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⑵人社部门复审:5月23日—5月25日(每天上午8:00-下午17:00)。
2、资格审查单位:教育局和人社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期间,考生应登录报名网站及时查看个人报名信息审核状态。
3、打印准考证及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者按照网上报名系统中《报考须知》的要求,经网上交费后,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 5月30日上午10:00至5月31日下午17:00。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6月1日(以准考证为准),上午9:30—11:30。
2、笔试科目及内容:《专业知识》一科,内容为所报学科高中知识为主,部分涉及高等教育所学知识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查询。
5、查分:如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县人社局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查分申请,待查分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将查分结果反馈给考生。
(四)试教
1、试教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同一科目总职数1:3的比例确定试教人员(如最低入围成绩有并列名次,则所有并列名次人员均入围试教)。试教入围名单及有关事项在长沙县教育信息网、长沙星沙人才网公布。
2、试教时间和试教地点另行在网上公布。
3、试教内容范围:
现行初中教材,试教时量及具体办法在发布试教入围名单时公布。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加试专业技能,专业技能测试办法另行公布。
(五)成绩折算
1、所有科目评分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文化科目笔试成绩和试教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试教成绩×60%=综合成绩);音乐、体育、美术学科笔试、试教、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3:4:3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试教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综合成绩)。
(六)资格复审
按照职位计划数,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如入围线内最后名次综合成绩相同且超出岗位职数,文化学科按试教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音体美学科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决定取舍,如再出现成绩相等则按试教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长沙县教育局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则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七)体检
1、经资格复审合格者须参加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考察
凡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考核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核标准执行。考察如有不合格者,空缺岗位按同一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核。
(九)公示及聘用
笔试、试教、才艺展示、体检、考察等阶段的结果将进行公示,最终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县教育资源中心网站(www.csxedu.net)、长沙星沙人才网(http://www.csxsrc.com)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若招聘人员中有自愿放弃的,按照相同科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1、招聘人员根据长沙县教育局确定的岗位,按照同一科目成绩高低自主选择,签订聘用合同,在应聘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调动,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2、聘用人员列入编制备案管理,享受长沙县在职教师同等待遇。
六、报考咨询及技术支持
1、报考咨询:
长沙县教育局政工人事科:0731-84011861
2、技术支持:
长沙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31-84062128
3、监督电话:0731-84012157
七、本简章由长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长沙县教育局
长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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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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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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