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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试点教师资格网上注册-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试点教师资格网上注册

  1月6日,河北省临西县2861名中小学教师录入“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工作全面启动。

  此次全国教师资格网上注册把河北省作为试点省份,邢台又是河北省试点之一。在录入启动前,该县早安排、早部署,聘请精干力量担任此项工作,因为每一个步骤的操作失误,都可能造成教师资格录入不成功,为教师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1月6日始,各个学区按照事先制定的次序依次录入,工作人员严格认真,整项工作有条不紊,井然有序。

  据悉,录入工作将于1月15日结束,1月底,河北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材料进行终审,并为注册成功的每位教师统一发放《河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注册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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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23年常州经济开发区公办幼儿园员额制教师招聘公告

  为加强学前教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本地区幼儿教育发展需求,决定公开招聘幼儿园员额制教师3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适合从事教师职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简介表)。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6日以后出生),目前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4月6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4.户籍(以2023年4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限常州市户籍。

  5.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须2023年4月7日前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6.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7日)。

  7.符合以下条件的报考人员可以加分,具体加分如下:

  (1)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担任教师,每满1年,加0.2分,此项最高加分为1分;

  (2)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加1分;

  (3)市、区五级梯队教师荣誉加分:

  获得市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荣誉的,分别加4、3、2、1分;

  获得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荣誉的,分别加2、1.5、1、0.5分。

  (4)市、区相关比赛获奖加分:

  获市级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3、2、1分;荣获区级教育教学基本功竞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

  获市级评优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5、1、0.5分;获区级评优课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75、0.5、0.25分;

  获市级信息化与学科整合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75、0.5、0.25分;获区级信息化与学科整合比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0.38、0.25、0.13分。

  备注:同一类加分均以最高奖项为准,不重复计分。四个不同类别之间,可分别计分,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上限为5分。加分项仅计入笔试成绩计算,不纳入专业技能测试及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计算。

  8.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目前在常州经开区范围内的幼儿园员额制教师。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

  报名网址:http://czks.czrsj.cn:8001

  1.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7日16:00

  2.缴费确认时间

  2023年4月6日9:00—2023年4月8日16: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咨询确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资格初审通过后的信息不得进行更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及时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单位资格初审,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笔试费100元。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笔试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6.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公告发布网站公告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4月10日9:30—11:3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7.目前在经开区范围内幼儿园任教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学校证明材料(附件2,其中任教时间标明某年某月至2023年4月)。

  (三)加分审核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填写好《加分登记审核表》(附件3)并携带身份证和证明材料(其中在经开区幼儿园任教人员,应提供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2。工作年限按整数年认定,多余月份不纳入计算。例如3年零10个月,工作年限按3年认定)。加分登记审核时间、地点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逾期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不再办理。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经登记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4月12日下午14:00起在http://czks.czrsj.cn/info.do?op=ks_info_list&news_type=71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2023年4月15日,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主要围绕专业理论、学前专业知识和能力进行考核。考试无复习提纲,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3.笔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笔试总成绩(含加分)可凭身份证号在公告发布的网站上查询。

  (二)资格复审

  1.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若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参加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人选名单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前,经开区社会事业局将对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事项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http://jkq.changzhou.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者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专业技能(课堂教学能力)测试资格。因资格复审出现缺额的岗位,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上述人选确定规则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三)专业技能

  1.时间地点:资格复审后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内容形式:

  (1)自弹自唱。演奏时间2分钟(乐器限于电子钢琴,现场抽签曲目,准备5分钟)。(35分)

  (2)续编并表演故事:根据指定的故事开头完成续编并表演,时间为3分钟(准备5分钟)。(35分)

  (3)绘画:为指定的故事配简笔教学插图,时间为15分钟。(30分)

  要求:

  ①所需绘画工具、材料、画纸等均由考生自备(包括画板或画夹、铅笔、橡皮、颜料、毛笔、毛毡、墨汁、水桶等,画纸大小不超过4K)。

  ②除签号外,不得在画纸上作任何标记,不得夹带画册、绘画步骤图等,否则以作弊处理。

  (4)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5)参加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缴纳100元测试费用。

  (四)课堂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地点:在常州经开区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jkq.changzhou.gov.cn/)公布。

  2.测试对象: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

  3.内容形式:根据指定内容进行8分钟模拟上课。教案准备时间60分钟。

  4.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30%+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同分,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成绩亦同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通用体检标准执行。如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的,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可在该招聘岗位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六、选岗

  考察合格人员参加选岗。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限选所报岗位的一个单位,当场确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常州经开区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和待遇

  录用的员额制教师采用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间的薪资报酬参照幼儿园同类人员水平执行,参加城镇职工企业养老保险,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退休后享受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考生应在单位通知报到后30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咨询电话:0519—89863197

  监督举报:0519—89863229;0519—89863084

  十、本简章由常州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附件1:幼儿园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工作年限证明.doc

  附件3:加分登记审核表.doc

常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3月30日

 
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就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一)网络报名时间:4月14日8:00-17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4日8:00-18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4日8:00-19日24:00;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8日-5月14日;

  (五)面试时间:5月13日-5月14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时间顺延,面试结束为止);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6月14日;

  (七)面试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6月14日公布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可报名参加面试,包括:

  (1)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3)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在满足安徽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报名参加面试。

  三、面试考区选择及面试考点

  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16个省辖市(省直管广德市纳入宣城市考区、宿松县纳入安庆市考区)。

  报考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市作为考区,或本人持有的有效安徽省实体(或电子)居住证签发地的所在市作为考区。

  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选择居住地所在市作为考区。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选择在安徽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省辖市作为考区。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信息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面试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完成面试报名须经过网络注册及填报、网上审核、完成缴费三个阶段。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考区负责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7日17:00。凡具备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网络报名时间内,本人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影响参加面试及后续认定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网络注册、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络注册、报名

  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2023年上半年之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时,考生须通过手机短信认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手机短信为考生找回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当次考试期间请勿更换注册手机号码。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重新注册时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2.科目选择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12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19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8个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一致。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需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二)网上审核

  网上审核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8日17:00。本次面试各考区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审核。

  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络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的报名信息未审核的,可以修改报考信息,重新提交报名;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以对照报名条件据实修改,重新提交报名。其中,参加过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面试报名时会沿用本次笔试报名填写的基本信息且无法修改,相关考生在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且户籍或有效居住证签发地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按照考区审核留言的提示,发送相关材料电子版至考区指定邮箱,并重新提交报名,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各考区会在网上审核截止时间4月18日17:00前完成报名信息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三)网上缴费

  本次面试网上缴费时间为4月14日8:00-4月19日24:00。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缴费方式。经网上审核后,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并在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首信易支付”平台缴纳面试报名费,返回报名系统并显示“已支付”字样,完成网上报名。

  2.缴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人民币。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5月8日-5月14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六、面试内容、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学段、学科流程统一如下: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本人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七、面试成绩查询与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6月14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考区、面试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至考区指定邮箱,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结果由考区提供查询反馈。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复核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

  (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考试合格证明的标注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认定条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九、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注册报名前应阅读公告,对是否符合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等负责,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存在错误,影响报名、参加面试及后续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前应主动查询本人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考生须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内,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生可登录安徽省教育厅网站,查询《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了解面试有关政策规定;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标准》、《考试大纲》(面试部分)和考试常见问题等信息。

  咨询电话:0551-62831877。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3月30日

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报名公告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是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考察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思维品质等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上海市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沪教委人〔2012〕23号)的要求,现将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必须递交《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以下简称《报名承诺书》,下载见附件)。如因考生在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面试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遵纪守法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笔试成绩合格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四)符合以下任一身份

  1.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人员(在职、待业人员)。

  注:2013年6月30日前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证件编号为CW9开头)或2013年7月1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的不得报考。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及港澳台学生)。

  注:根据教师司函[2016]51号文件精神,华东师范大学自行组织本校在读本专科师范生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仅限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本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

  6.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五)学历规定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请参考上海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准考证下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4140:00—41516:00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将关闭报名系统,逾期不再受理报考。

  2.注意事项:

  (1)考区选择:社会考生选择“上海考区(面试)”、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华师大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只能选报“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面试)”;华东师范大学在读本科师范生报考非本专业相对应的面试学科及非师范生只能选报“上海考区(面试)”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3)报考人员须按报名页面提示的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所有报考信息审核通过后将不得做任何修改,由于填报信息差错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大小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照片必须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背景必须白色背景(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彩色照片。(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照片样张:

  

  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无法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5)有关网上报名的技术问题可咨询教育部考试中心,邮箱:ntce@mail.neea.edu.cn,电话:010-82345677。

  (二)报名信息审核及预约现场确认

  本次面试的考生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

  选择“华东师范大学师范生考区”考生,请根据华东师范大学通知的时间节点查询审核状态。

  选择“上海考区”的考生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须进行现场确认。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请点击:我要预约,请于2023年4月18日20:00-4月22日13:00期间预约,预约后请打印预约凭证,并按照预约凭证上的时间段前往现场,取号排队确认。

  友情提示: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请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须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切勿错过预约时间。

  (三)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的考生)

  1.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4月19日-4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共4天。为避免人员过于集中造成长时间排队,请考生严格按照预约时间前往。

  2.现场确认地址:

  请根据预约凭证上的地址前往。

  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社会考生(不含港澳台人员):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居住证及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要求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同一页面上。

  注:

  1.2013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办。

  2.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证件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不一致的,须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

  3.临时居住证或正在登记办理中不得报考。

  ④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建议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3)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就读的外省市生源学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学生(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需复印户口本第一页户主姓名及地址信息页和考生本人信息页。无户口本的申请人提供派出所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④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注:因健康、兵役、成绩、转专业等个人原因未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另需同时提供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

  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注:

  1.毕业证书材料要求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其他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

  ①持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申请的申请人,若为在参军服役期间获得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若为在非参军服役期间入学资格的,须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招生入学时由地方考试院招生办盖章的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可由档案内复印后加盖档案保管章)及复印件(A4纸)。 

  ②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港澳台地区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③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报考的考生,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大使馆开具留学证明无效)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尚未正式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不得申请。

  2.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

  (2)“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scse.edu.cn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本市就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四年级以上、中高职贯通最后一学年、全日制在读研究生的港澳台居民: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上海市公安局签发)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有效期内的学生证(研究生提供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

  1.学生证有副卡的,必须同时提供副卡。

  2.复印件需体现本人信息及照片、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

  3.印有“学生证(研究生证)”字样校园卡可作为学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得代替学生证。

  4.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代替学生证原件。

  5.可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学生证原件。

  6.全日制在校研一和博一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原件代替学生证原件。

  ④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须同时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材料要求

  ①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现场受理时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应认定或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注:

  考生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提供本人临时身份证(若尚未取得临时身份证的,请提供驾照、社会保障卡等具有身份证号码和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

  (2)考生学生证遗失的,可用学校教务处(研究生主管部门)开具的在读证明原件(在读证明自出具日至现场受理日3个月内有效)报考。

  (3)考生学历证书遗失的,可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书(必须加盖学校公章);同时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无法查询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提供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原件及复印件)。

  友情提示:

  1.现场无复印服务,请考生预先按要求准备齐全复印资料。

  2.现场无停车位,请考生不要驾车前往。

  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截止2023年4月18日20:00,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的考生请根据系统提示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网页显示为“审核通过”的考生,面试报名全部完成。

  (四)面试费用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收取费用。

  (五)面试准考证下载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于2023年5月10日—5月12日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纸质面试准考证,了解面试地点、时间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日期

  2023年上半年面试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周六)、14日(周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的考试日期安排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考务管理系统随机分配,不可调整。请考生提前做好时间安排。

  五、面试科目及大纲

  (一)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共10个学科。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学科。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学科。

  4.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同高级中学,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注:本市暂不开考“小学全科”学科。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

  六、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或科目考试+教学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2.考生面试试讲过程须按照“试讲”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二)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手机拍照无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根据安排由面试题库系统随机生成试题(其中幼儿园学段考生自行在随机生成的两道试题中选择一道试题;其他学段考生随机生成一道试题)。然后由工作人员打印出试题清单并传递至备课室再发给考生。

  3.备课。考生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在备课室时间为50分钟,先进行30分钟科目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考),然后再进行下一环节20分钟教学设计。科目考试题由通识题(20道题)和专业题(30道题)共50道题构成,题型全为单一选择题。科目考试得分按30%计入面试总成绩。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或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同时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以及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中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三门学科面试得分按70%计入面试总成绩。

  七、面试项目

  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项目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项目同中学教师):

序号

幼儿园教师

小学教师

中学教师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面试项目

1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职业认知

2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

3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仪表仪态

4

交流沟通

言语表达

言语表达

5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思维品质

6

了解幼儿

教学设计

教学设计

7

技能技巧

教学实施

教学实施

8

评价与反思

教学评价

教学评价

 

  八、面试结果查询

  2023年6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

  面试结果分“合格”、“不合格”、“缺考”三种。

  如考生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面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只对考生考试有关信息与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申请须以邮件形式发送至shteacher900@163.com邮箱,需注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联系电话、简要查询理由等信息。上海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复核结果,复核结果为最终结论。

  九、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考试。

  对违纪作弊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严肃处理。

  如考生(含跨省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和考试成绩的,一经发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考试合格证明及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一)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后,如有需要,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二)教师资格申请认定

  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考生,可于每年2-3月期间、8月下旬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中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与申请流程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在每年上、下半年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http://zwdt.sh.gov.cn/govPortals/index.do),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十一、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咨询:021–62523036(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11:00,下午14:00—16:00,为集中咨询答复时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经常关注上海教育人才网(shehr.shec.edu.cn)相关信息发布。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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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附件:

  •  公告附件1-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报名承诺书.docx
  •  公告附件2-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
  •  公告附件3-上海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图.pdf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居住地(持有效的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龙泉驿区的具有中师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中教师资格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二)驻龙泉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持有龙泉驿区居住证且居住在龙泉驿区的港澳台居民;在龙泉驿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四)申请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四)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甲等以上;初中教师资格要求普通话水平在二级乙等以上。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申报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9日8:00至4月2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8:00至6月22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四川政务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 ,“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检

     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的要求,网报成功后,请于3月29日至4月24日上午7:00至11:00到以下医院之一进行体检(体检表可在医院免费领取)。

    1.龙泉驿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董郎路669号。

    2.龙泉驿区中医院   地址:龙泉驿区建设路68号

    3.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四川省第三人民医院(原航天医院)地址:龙泉驿区鲸龙路121号  体检完成后,请按照医院规定自行领取体检报告。

  (三)材料确认:

    为简化办理手续,方便申请提交材料,高效推进认定工作,本次认定采用在线确认的方式,不用 现场提交任何材料。所有申请人按照申请批次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

    资料上传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7日—4月28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3日-6月22日;

    资料上传网址: https://www.lqyfw.com/epoint-web-zwdt2,请打开网址后,完成个人信息注册,登录上传材料。

    需上传的材料:

    1.上传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上传含有医院结论和公章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上传户籍证明、居住证明或在校证明。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3)驻龙泉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港澳台居民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上传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应届毕业生、在龙泉驿区高校就读的学生(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的学生),上传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个人信息页和注册页)或由学校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4.上传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同底版的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3.3×4.8cm)彩色白底证件照。

     5.对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四)领证

   申请免费邮寄的,请在网上提交确认材料时准确填写邮寄信息,教师资格证书和申请表将于5月15日开始邮寄;自取的于5月15日起带上身份证到龙泉驿区政务服务中心(龙泉街道北泉路777号)3楼317办公室领取。申请表请存入个人档案中,暂时不便存入档案的,请妥善保管。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填报完信息后请检查信息必须准确,上传的照片、承诺书等各材料必须清晰。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咨询电话:028-84845860。

   附件: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验表

   成都经开区行政审批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8日

海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3日至14日进行,现就海南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在海南省办理有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3.在海南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

     4.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本科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的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没有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否则即使面试成绩合格而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成功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交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时间:

      1.网上注册:在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网上报名:4月14日—17日16时。

     3.审核时间:4月14日—18日16时

     注:4月17日16时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18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

     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4.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19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三)报名流程:见附件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琼价费管[2015]302号文件规定,海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见附件

     收费采取网上交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若弄虚作假获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即使获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经查实,仍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区开考科目选择考区,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五)本次报名注册需要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未报考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不影响之前已取得的考试成绩。

    (六)已报考2023年上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2023年5月8日-14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14日

    我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和海南政法职业学院五个考区,报名结束后各考区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设置考点,考生参加考试的考点名称与地址以准考证上的为准。现将考区信息公布如下:见附件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6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相同,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有农林牧渔类、资源环境类、能源与新能源类等19个大类,由考生根据自己的专业选报相应的科目。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面试实施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不通过计算机系统抽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回答2个规定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软件系统提交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见附件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附件3),出现“组织作弊”、“为他人提供考试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向他人非法出售考试试题答案”、“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触犯法律者,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公安司法部门严肃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本人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部门使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点击下载>>>

    报名流程

    考试(面试)收费标准

    考区信息

    面试项目及分值

    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面试考生须知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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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考试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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