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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铜仁市2013年招聘73名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省铜仁市2013年招聘73名教师简章

  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黔人社厅发〔2013〕11号、市组通〔2012〕77号文件要求,为做好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新增人员的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育局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日常工作。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含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人数
  本次市直教育系统共招聘工作人员73名。其中:铜仁一中11名、市民族中学4名、市实验中学5名、铜仁电大3名、市特殊教育学校4名、市实验小学7名、市实验幼儿园6名、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4名、学院附中29名。具体职位详见《铜仁市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市生源或本市户籍(2012年12 月31日前在铜仁登记入户、下同)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和在铜仁学院、铜仁职业技术学院(含贵阳医学院铜仁教学点)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
2.外市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3.在我市服务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及“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
4.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和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经历的人员招聘。
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经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报考。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3年6月3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相应专业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3年6月3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五、发布招聘公告
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下同)发布招聘公告。
《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网址分别为:www.tongren.gov.cn,www.gztr.lss.gov.cn,www.tredu.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职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的招聘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 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1.报名:201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市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名。交本人近一个月内2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
①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包括毕业证、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需要证明是本市生源和本市户籍的考生还需带户口簿)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②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持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③“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选聘到村任职”、“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生须持服务单位及服务地引导办(项目办)同意报考证明;仅限具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报考的职位,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附报考人员的工作简历,其中,经我市市、县(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推荐或办理了人事代理手续招聘到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人员,须持当地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证明;经人社部门进行了用工备案的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须持当地人社部门开具的用工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三)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3年6月3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至2013年6月3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考生。
以上人员可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实行百分制。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招聘职位为医务人员和职位所需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因已进行了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的职位在考核中发现考生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十一、招聘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直教育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0856-5223763(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监督电话:
0856-5230334 (铜仁市教育局局纪检监察室)

 
 
 
铜仁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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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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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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