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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招聘高、中职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招聘高、中职教师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高中教育健康发展和根据《贵州省2013-2015年实施教育“9+3”计划中职“百校大战”规划》,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工作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聘。并严格按照招聘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高中教师 42名,中等职业学校教师40名(具体招聘职位职数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高中教师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中等职业学校公共文化课教师面向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职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专业课教师面向省内外高职院校或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未在行政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不能报考)。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志愿到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

2、报考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以上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

     4、具有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往届获学士学位一本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贵州师范大学及其他省级师范大学应往届获学士学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第二阶段招聘第一阶段空缺职位,设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本次招聘第一阶段未招聘足的空余职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22日。

报名地点: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历成绩单);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规范填写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高中、中职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若同意调配,可以推荐到其他学校同一学科空缺岗位。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面试准考证》。

(3)面试

1、面试方式为问答式。

2、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

3、评分办法:

①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60分为合格。

②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考生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者一并录用。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4日至5日止。

报名地点: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沿河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进行报名。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历成绩单);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报到证。

3、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规范填写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高中、中职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张。

5、报名及考试费每人100元。

(2)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选择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对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调整或取消。个别职位确因工作需要或紧缺专业,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也可开考,但考试成绩必须合格。

2、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详见《笔试考试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3年6月13日,凭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

    (3)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并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        笔试

笔试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为闭卷考试,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以招聘数的1:3比例,分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的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

①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方式为问答式。

③面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综合知识,答辩时间为5分钟。

④评分办法:

A、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评委的平均分作为选手的最后得分。

B、评委打分可精确到两位小数,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C、考生最终成绩为笔试成绩的70%和面试成绩的30%之和。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考生成绩,从合格人员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纳入体检,体检合格者一并录用。

      体检工作程序、要求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派相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考核采取查阅考生个人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侧重于毕业生的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档案、户籍所在地政审证明、已婚人员的计划生育证明交到沿河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处理或正在立案调查的;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5、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

      6、在考核中发现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的;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它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六、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沿河教育网等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2、公示合格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试用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并按规定享受其他有关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程序转正定级。

     七、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违纪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856-8225460(沿河自治县教育局)

  0856-8223374(沿河自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0856-8221674(沿河自治县监察局)

附件:

1、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教师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2013年高中、中职教师招聘报名表

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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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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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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