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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韶关市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韶关市浈江区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139号令)、粤人社发[2013]21号及韶府【2010】58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韶关市浈江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简介:
浈江区位于韶关市区东北部,是市辖三区之一。全区现有中小学校54所,其中普通高中2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完全小学26所,教学点16个。
二、招聘人数
2013年拟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30人。其中高中教师9人,初中教师7人、小学教师12人、教工幼儿园2人。
三、招聘学科、招聘职数及有关要求(见下表)

招聘类别 招聘学科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备注
高中 数学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 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美术 2
化学 1
体育 1
地理 1
英语 1
小计 9
初中 化学 1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地理 2
美术 2
信息技术 1
音乐(舞蹈) 1
小计 7
小学 语文 8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英语 2
数学 1
信息技术 1
小计 12
幼儿园 学前教育 1 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 
学前教育(舞蹈) 1
小计 2
合计 30  
 

 
四、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身体健康,口头表达能力强,年龄在35周岁(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的2013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在职人员,并具备以下拟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一)报考高中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有与报考科目、所学专业一致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二)报考初中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科目一致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报考小学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与报考科目一致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条件: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说明:1、2013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在校成绩册、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书等。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五、报名有关事项和要求。
1.报名时间: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2013年 6月 5 日至7  日(3天)。
    2.报名地点: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韶关市西堤横街4号,咨询电话0751-8917293。
    3.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交一份填写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用A4纸双面打印(可先在浈江区教育信息网下载填好);
    (2)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贴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交的2张后面写上名字);
(3)交考务费100元;
(4)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乙以上等级证、成绩册)、计生证明或未婚证明、参加过“三支一扶”的,提供“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合格证。所有原件审核后退回,交复印件各一份;
(5)国有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和要求
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岗位学科职位的考生于6 月14日下午5:30时前、其它科目的考生6 月21日下午5:30时前,凭本人身份证(或代领人身份证)或报名考务费的发票到报名地点处(浈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说明:专业水平考试、笔试、面试、体检都使用同一张准考证)。
七、考试安排及要求
1.专业水平考试及要求
(1)参加专业水平考试的人员、成绩和要求:
凡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科目和幼儿园岗位的人员,先进行专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专业水平考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成绩,达到最低录取分数线(6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笔试。
(2)专业水平考试时间: 6 月 15日上午9:00开始,(要求考生8:00前到达考试地点进行抽签等);
(3)专业水平考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参加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专业水平考试的人员,需作如下准备:
报考美术的:自备书法用的毛笔及墨汁,素描用的笔,水粉或水彩画工具,数量自定。
报考音乐的:自选声乐、钢琴考试曲目,每项时间不超过4分钟;特长考试在舞蹈和乐器(钢琴除外)中任选一项,每项时间不超过4分钟,乐器自备,舞蹈所需服装道具自备,舞蹈不提供伴奏(如自备伴奏用具,不得用手机及电子设备作为伴奏用具)。
报考体育的:自备运动服装。
报考信息技术的:考场准备器材。
报考幼儿园岗位的:自备舞蹈服装和伴奏。
2.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合卷,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 6月 23 日上午9:00—11:00时。
(3)笔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4)笔试加分:根据粤人发〔2007〕141号、韶府〔2010〕58号等文件精神,对以下项目进行加分:①广东省内“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10分;②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的省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③国家“211”、“985”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或本科双学历毕业生,或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学历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④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⑤省级以上特级教师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
说明: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加分后若笔试成绩超过100分,则以100分计。
(5)笔试结束后,小学语文科目的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其它学科的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为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岗位等学科职位的人员,按照专业水平考试及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其它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有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6)成绩公示:专业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  6月24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3、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说课为主(时间15-20分钟),主要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分数占80%),答辩(分数占20%)。
  (1)面试时间:2013年 6月29 日上午7:30时。
  (2)面试地点:韶关市第二中学(浈江南路96号)。
  (3)面试结束后,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60分以上者方能进入体检程序),报考美术、音乐、体育、信息技术、幼儿园等学科职位者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专业水平考试成绩×3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其它学科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于7月2日在浈江区政府一楼大堂、浈江区教育局一楼门口张贴,并在韶关教育信息网、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韶关12333劳动保障服务网)、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浈江区教育信息网公告。
   八、体检、政审和递补
    面试结束后,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体检标准,依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如相同招聘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专业水平考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高者,最高学历高者,年龄低者的顺序进行排序。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开除的视为政审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和政审由浈江区人社局、浈江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九、职位薪酬、聘用事宜及要求
体检和政审合格的,在上述地点和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和调动手续。
    具体要求如下:
1.被招聘者从接到招聘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按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作弃权处理,所空缺名额按该专业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若被聘用者属新参加工作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若被聘用者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半年,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按初级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具有中级或高级职称的,则按我区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方案执行。
3.被聘用者必须在浈江区所属的中小学校、幼儿园服务五年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对不服从工作分配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它
   1.某学科出现报考空缺或报考人数不足3人,不开考(退还报名费),该学科招聘人数调剂到其它学科。
   2.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材料要保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欢迎社会各界来电、来信或来人反映应聘者真实情况,举报电话:0751-8917293。
本公告由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浈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浈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韶关市浈江区教育局
2013年 5月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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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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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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