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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直属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就是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济南市直属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就是简章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特殊岗位除外);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主管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5月29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1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20个直属学校(单位),拟招聘148人。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将相同学段的学校报考条件相同的岗位合并进行学校联招(高校岗位除外),笔试、面试及相应岗位比例要求均按照合并后的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组织,聘用单位的确定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第12条。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jnhrss.gov.cn)、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招聘信息内容为: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应聘人员条件;招聘办法;笔试、面试的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例;报名方法等。

(二)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报名审查材料:①《报名表》(本人签名)、本人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照片4张;②本人身份证原件;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或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生推荐表;④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医师执业资格证等);⑤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⑥在职应聘的人员,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按上述序号排序装订)供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选派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所提交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岗位合并后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1:5,个别岗位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未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更改。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其中,教师岗位面试分基本素质面试和综合考察两个环节),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会计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所需的校医专业知识、教育常识等。

2.笔试时间:2013年6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随时关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查询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合并岗位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应至少达到1:3。达不到1:3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及面试费缴纳事宜。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

1. 教师岗位基本素质面试

教师岗位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7月6日-7日(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基本素质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每组考官不少于7人。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教师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合并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综合考察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3比例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可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进入综合考察范围的人选,由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范围人选名单、综合考察通知单领取时间及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取消资格、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等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和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教师岗位综合考察

教师岗位综合考察采用说课或上课、课堂示范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初定为2013年7月27日-28日(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考点由市教育局统一指定。如有变更,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告时间为准。

每组综合考察评委不少于7人,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综合考察结束后,笔试成绩、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教师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核体检弃权或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3.会计、校医岗位面试

会计岗位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学校财务工作的处理能力。校医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的了解和处理学生事故等实际问题的能力。

会计、校医岗位面试时间、考点设立、面试考官选派规则与教师岗位基本素质面试相同。

会计、校医岗位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

会计、校医岗位考核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会计、校医岗位递补参照教师岗位递补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核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核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考核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经市人社局同意,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教育局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笔试、基本素质面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市教育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参照公务员招考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40元、面试费70元。应聘人员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在领取基本素质面试通知单的同时缴纳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取费用。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由本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报名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联 系 人:王燕玲

咨询电话:0531-66608052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0531-66608063

          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531-66605958

附件:

1.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3.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4.2013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济南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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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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