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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2013年引进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高中和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全县教育工作现场办公会议纪要》(〔2012〕第59期)精神,决定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组成工作小组,引进30名高校毕业生或县外在职教师到我县高中和职业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计划

单  位 岗位名称 人 数 最低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其他要求 其他条件要求
桂阳三中
(14人)
数学教师 2 全日制
本科
数学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1)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一本高校师范类专业2013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3)桂阳县外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的优秀现任高中教师
语文教师 2 语文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生物教师 2 生物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政治教师 3 政治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信息技术教师 1 信息技术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物理教师 1 物理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化学教师 1 化学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地理教师 2 地理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桂阳一中
(11人)
数学教师 1 数学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英语教师 4 英语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物理教师 1 物理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生物教师 2 生物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地理教师 2 地理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历史教师 1 历史教育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县职业学校
(5人)
动漫设计 1 动漫设计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网络技术 1 网络技术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数控加工 1 数控专业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汽车电气设备检测与维修 1 汽车电气设备检测与维修 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音乐教师 1 音乐专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音乐学院或一本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合计 30

 
二、引进对象资格条件
(一)学历和从业资格条件
1、高中学校引进对象
(1)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一本高校师范类专业2013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3)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以上高中教学经历的优秀现任高中教师。
(4)所有引进对象均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2、职业技术教育学校引进对象
(1)音乐教师引进对象为音乐学院或一本高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其他岗位教师引进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所有引进对象均要求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或职业资格。
(二)年龄条件
1、本科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
2、博士、硕士毕业生年龄分别在40周岁、35周岁以下;
3、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
(三)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学科)对口;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桂阳县在职在编教职工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六)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一)工资福利待遇 引进人才同等享受用人单位现聘编制内人员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二)事业编制保障 本次引进的各类人才,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入编手续(属高中学校引进对象第3类人员的免试用期)。与用人单位现聘编制内人员使用同类编制,没有空缺编制的单位,暂作超编引进,再消化。
(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等级保障 引进对象属事业单位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的,按原聘岗位等级直接聘任(没有空缺岗位的先超岗聘任后再消化)。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向社会、相关高校和有关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组织发布引进信息及引进宣传简章。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6日-26日,经批准报名时间延长到6月3日。报名方式为组织人员到高校现场报名或自带资料到桂阳县教育局政工股报名(桂阳县四大家办公楼252办公室)以及网上报名将报名表发送到政工股邮箱gyjyrs@126.com(报名表可到桂阳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hngy.gov.cn)下载)。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学历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一寸证件照3张。
引进职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引进职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减少或取消相关职位的引进职数。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工作人员对照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2、笔试:高中职位为应聘科目高中教材内容,职业学校职位为对口专业技术内容,以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内容。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免笔试)。
3、面试:参加面试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引进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直接参加面试人员不占用经笔试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面试采取上课加提问的方式进行,上课内容临时抽签确定,高中职位为报考科目高中教材内容,职业学校职位为对口专业技术内容,时间15分钟。专家提问时间5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4、综合成绩折算比例原则。直接面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其他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小数点后均保留两位数)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进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从应聘同一职位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申请自通知体检不合格起7日内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复检申请的,作自动放弃复检处理。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参照《湖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试行办法》实施。
(六)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查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受理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的举报。
(七)试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属高中学校引进对象第3类人员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其他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实行12个月的试用期,按规定确定试用期的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引进咨询电话:                                                                 举报投诉电话:
桂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5-4470295                                     桂阳县纪委监察局举报中心0735-4470315
桂阳县教育局人事股0735-4470121    龙先生:13873500158    邓先生:13637358697

中共桂阳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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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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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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