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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不含东台市公办学校在编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良。

2、年龄要求:具有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户籍不限。

4、具备《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要求的其他条件。

5、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教育管理、教育学和心理学的考生,可报考与本人持有的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学科岗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7 日— 6 月5 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东台市教育局

联 系 人:周晓斌、史小军

查询网址:东台教育网www.dtjy.com.cn

2、 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提供: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东台市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③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已与单位签约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④招聘岗位必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终止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考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东台市人社局和东台市教育局共同负责资格审核。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设1:3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研究生专项计划和职教类专业学科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报盐城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调整后的岗位情况在考试前公布。

(4)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及体检政审

(一)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

应聘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的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合格,直接接受面试考核。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考核,采用微型课及现场答辩等形式,总分为100分。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分学科根据分数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末位同分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形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次性递补。

(二)一般计划岗位

应聘一般计划岗位的一律参加笔试和面试。

笔试时间为2013年 6月20 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6月19日凭身份证到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总分150分(教育基础理论30分,学科专业知识12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职教类学科不考教育基础理论,只考学科专业知识,总分150分,合格分数线为90分。

面试内容为业务素质及专业技能考核,采用微型课、专业技能考核等形式,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施办法: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每类具体学科的招聘计划确定面试对象,招聘人数10人(含10人)以上的语文、数学学科按不超过2:1,其余按不超过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对象。如有放弃面试的,不予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和面试的合格成绩合计成总成绩。分学科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1:1确定体检、政审对象。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执行《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遇有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公开选岗及聘用

体检、政审后不再递补。

研究生专项计划岗位中,语文、数学学科合格人员参加选岗,分岗位类别和学科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面试成绩相同,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一般计划岗位中,报考中小学校、乡镇小学或乡镇幼儿园岗位的合格人员分岗位类别和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大专学历的考生只能选择小学类、幼教类岗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可选择中学类、小学类、幼教类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由笔试成绩高的先选,笔试成绩又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参加选岗考生须于2013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至东台市教育局参加资格复核,资格复核通过者参加选岗。

选岗前公布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岗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台教育网公示7天,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组织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515-85212748、85100511、85212617。

监督电话:0515-8956071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台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东台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台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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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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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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