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安徽临泉县2013年春季幼儿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临泉县2013年春季幼儿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皖人社发[2010]78号和省人社厅、教育厅皖教师[2011]9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我县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公开招聘幼儿教师10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一],聘用到乡镇幼儿园任教;
2、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此比例要求,招聘岗位数予以核减。
三、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规违纪行为;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普通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或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下列人员不准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00分,权重70%)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二)》、本专业基础知识
(1)《综合知识(二)》(满分100分,权重30%)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
(2)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权重70%):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面试(满分100分,权重30%)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报考者基本素养、仪表举止、协调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教学岗位必备的知识。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资格复审、公示、岗前培训及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 于报名7个工作日前在临泉县人民政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教育网等网站及县电视台发布招考公告。
2、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6月3日—6月8日(星期六正常上班。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城中南路193号,县电视台北60米)。
(3)报名程序:
①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应届毕业生可凭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生证明报名,入围后必须在2013年8月20日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按自动弃权处理;
②填写《临泉县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二,网上下载,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真实、准确的报考信息,并在报名表上签署“诚信承诺书”;
③交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彩色同底版照片5张;
④缴费: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省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考务费计90元,电子采像费10元;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另缴纳面试费用80元。
⑤电子采像:报考人员持报名缴费收据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电子采像。
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详见2013年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3、资格审查
县人社局、教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人社局办理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时逐人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凡因弄虚作假或与应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各位考生于 2013年7月3日至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4、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笔试。
笔试时间: 2013年 7月6日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二)》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允许考生查分,查分时间见公告。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优先),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5、考察、体检、资格复审
由县统一组织,按笔试、面试权重比例折合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被考察、体检人员在限期内提交个人原始密封档案,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和“考察表”(网上下载),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考察、体检,逾期作弃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等情况;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情况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6、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按综合成绩名序及公布的岗位顺序确定聘用岗位。
7、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缺席培训者视为自动弃权。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和待遇。
1、培训合格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3年),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教育部门审核,人社部门认定,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人社局组织实施,教育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替考及其他违纪者,经查属实,取消当年招聘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6522706   6532701   6402178
监督电话:6512247

附件一:临泉县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二:临泉县2013年幼儿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