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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小学数学-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考点:小学数学

  一、数学概述
  数学是研究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科学。数学与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息息相关.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数学更加广泛应用于社会生产和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数学作为对于客观现象抽象概括而逐渐形成的科学语言与工具.不仅是自然科学和技术科学的基础.而且在人文科学与社会科学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数学的基本特性:抽象性、严谨性、运用的广泛性。
  数学精神是人们在数学活动中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其内涵丰富,主要有数学理性、求真、创新、合作与独立思考精神。数学精神是科学精神的基础,是数学基础知识的灵魂。
  数学思想和方法是在研究数学和用数学解决问题中形成的,最基本的有:功利化结构、对应、变量、集合、极限、统计思想及化归、假设、模型、数形结合等方法。数学思想是方法的精神实质与理论基础.方法是思想的技术与操作程式。
  数学思维的一般方法有:比较与分类、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归纳与演绎、类比与联想。逻辑思维是数学思维的核心,其基本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培养数学思维是实现数学素养发展的基本点。数学素养的基本内涵:(1)懂得数学的价值;(2)对自己的数学能力有信心;(3)有解决现实数学问题的能力:(4)学会数学交流;(5)学会数学的思想方法
  二、我国小学数学课程演变的历史沿革
  我国是世界文明古国之一,数学教育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周代的学校教学科目“六艺”中就有“数”。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大多带徒讲学,其中或多或少包含着数学的知识内容。秦汉时期,相继出现了《周髀算经》和《九章算术》,这是我国最早使用的数学教材。到了唐代,当时的最高学府国子监中设有算学馆。为了教学的需要,由李淳凤等人审定并注释了汉朝以来的十部算经,统称《算经十书》,作为教学用书,并由唐高宗下令定为全国通用的数学教材。这是我国国家审定数学教科书的开端。以《九章算术》为代表的《算经十书》是我国古代数学的经典教材,前后流行1200余年,对中国的数学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最大的特点,一是以问题为线索,按照由问题归纳“术”的方式进行研究;二是提倡实用,注重计算技能的培养。
  尽管我国古代的数学教学有数千年的历史,但由于统治者对小学教育采用放教于民间的办法,所以按照现代的学制、课程概念来看,我国真正在小学设置算术课程,始于清朝末年,比很多国家要晚。
  (一)清末民初至新中国成立前
  1904年,清朝政府颁布了仿日本学制而制定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这是我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个正式颁布并在全国实行的学制。其中《奏定初等小学堂章程》中规定:“算术,其要义在使知日用之计算.与以自谋生计必须之知识。兼使精细其心思,以便将来寻常实业之用。”同期颁布的《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清末的小学算术教材,以模仿日本教材为主,而且内容极为简单。初等小学堂修业五年,“先就百以内数示以加减乘除之方,使之纯熟无误,然后渐加其数至万止.兼及小数:并宜授以珠算”。高等小学堂修业四年,则“授以复杂之算术”,内容主要有度量衡、货币及时间的计算。小数、分数、百分数,以及比例、求积、日常簿记。辛亥革命以后,小学学制改为初小四年,高小三年。1912年公布的《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规定:“算术要旨,在使儿童熟习日常之计算,增长生活必需之知识,兼使思虑精确。”算术的教学内容较清末变化不大,只是改用七年学完。当时各书局所编教材很杂,大多沿袭日本、美国教材的编排体系,教学内容深浅不一。以后几十年,多次颁布、修订的《小学课程标准》中,关于小学算术课程的目标,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
  1.增进儿童日常生活中关于数量的常识和观念:
  2.培养儿童日常生活中的计算能力
  3.养成计算敏捷和准确的习惯。
  三项目标比较具体、明确,也明显反映出受美国教育家杜威的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强调以儿童生活为中心。这在当时是一种进步,而且重视儿童的特点与儿童的主体性,至今仍有积极意义。在这期间,小学学制改为六年。曾经一年级,甚至一二年级不设算术科,采用以儿童活动为主的方式“随机教学”。即在游戏活动或其他学科中遇到需要时就随机教一点算术知识,例如认数、记数,求一共多少,比较长短、大小、高低、远近,区分方圆等。相应的教材以图为主。由于随机教学系统性差,难以保证必要的练习.所以教学效果并不理想。当时所用教材和清末民初一样,仍以个人编写为主,版本不一。多数教材编排上直线式、螺旋式兼有,笔算与心算并重,珠算则单编成册。
  (二)新中国成立以来
  建国以来,国家十分重视学校课程教材的建设,小学算术(数学)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已经先后颁布了八份。这一系列的修订工作,反映了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概括了小学数学教学改革的主要成果。与此同时.教材编写工作也经历了多次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为人才培养起到重要的作用。回顾这段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七个各具主要特征的发展阶段。
  1.百废待兴
  建国初期,国家首先于l950年颁布了《小学算术课程暂行标准(草案)》,其中规定小学算术课程目标是:一、增进儿童关于新社会日常生活中数量的正确观念和常识。二、指导儿童具有正确和敏捷的计算技术和能力。三、训练儿童善于运用思考、推理、分析、综合和钻研问题的方法和习惯。四、培养儿童爱国主义思想.并加强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国民公德。”这四项目标,知识、能力、方法、习惯和思想教育都提到了,比较全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与旧教育的不同。它表明我国第一部小学算术课程标准就达到一定的水平。它的不足主要是,几何初步知识的教学目标、空间观念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没有明确提出。当时百废待兴,没有来得及据此编写全国统一的教材加以全面贯彻。于是采取临时措施.确定了两套选用课本。后又换成一套,并作了一些修改。
  2.学习苏联
  五十年代初,学习苏联,把各科的课程标准改称“教学大纲”,在1952年底颁布了《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这部大纲是参考当时苏联的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为我国的五年一贯制小学制定的。关于教学任务的规定是:“小学算术教学的任务,是保证儿童自觉地和巩固地掌握算参知识和直观几何知识.并使他们获得实际应用这些知识的技能。算术教学应该培养和发展儿童的逻辑思维,使他们理解数量和数量之间的相依关系,并能作出正确的判断。”这部大纲,第一次确立了直观几何知识在我国小学算术课程中的地位。但对教学任务的概括不如1950年课程标准的目标那么全面。一年后,由于师资
  等条件准备不足,暂时停止推行五年一贯制,恢复初小四年、高小二年。根据“四、二制,,小学的教学计,对前一部教学大纲进行了修订,在1956年颁布了《小学算术教学大纲(修订草案)》。该大纲指出:小学算术教学的目的,主要是使儿童能够自觉地、正确地和迅速地进行整数运算,能够用已经获得的知识、技能和技巧去解答算术应用题和解决日常生活中简单的计算问题。算术教学必须有助于儿童智慧的发展和道德品质的培养,以促进全面发展的教育任务的实现。算术的学习应该做到使数和量成为儿童认识周围现实的工具。”这一修订草案第一次提到了“全面发展的教育”。但是,这个时期内两个教学大纲的最大缺点,就是过低估计我国儿童的智力发展水平,不顾国情,机械照搬外国经验,把当时苏联小学(只有四年)的教学内容拉成五年、六年教学。从l952年起,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同年颁布的教学大纲,以苏联教材为蓝本编写新教材,到l955年编完全套课本(包括珠算),开创了我国有一个统一的教材体系的新局面。这套新编课本与旧的算术课本相比,系统性、科学性和思想性都有了明显的进步,同时加强了口算,也比较重视数学概念和规律性知识的教学。但是,在内容上六年只教完整数四则计算和简单的小数、分数加减法,降低了小学算术的程度。当时我国大多数小学毕业生不能升入初中.而要直接参加生产劳动,但他们掌握的数学知识却很少,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在编排上重复过多.特别是整数部分,安排了七个循环圈,忽视我国的记数特点,生搬硬套地加上“千”的循环圈,没有必要。在编写上采用习题汇编形式,例题、习题不易分清,给教学带来不便。
  3.小学教完算术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反映出小学算术的教学内容脱离实际需要。l958年,人民教育出版社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指示,对原教材各年级的教学内容加以适当的精简.然后进行必要的补充,三年之内全部补完,并编辑出版了各册的暂用本。这套暂用教材虽然是临时性的,却是小学算术教学改革的重要转折点。首先,把初中算术下放到小学,提高了小学毕业生的数学水平,初步克服了学习外国经验中的教条主义错误。其次,在全国城乡使用这套暂用教材.初步证明了小学六年学完全部算术基本内容是可能的,从而解除了对小学教完算术能否保证质量的担心和疑虑.结束了长期以来初中开设一年算术课的局面。第三,改进了教材的编写形式,把讲解的内容和练习题分开,方便教师研究教材和进行教学。此外,还精简了一些不必要的内容,并在初小增加了几何初步知识。由于这套暂用教材带有临时性,主要解决初中算术内容移到小学的问题.其他方面来不及深入研究,因此还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还没有完全克服学习外国经验时结合中国国情不够的缺点。
  4.加强“双基”教学
  1958年以后,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学必须改革的指示,按照适当提高程度.适当缩短学制的精神,在开展学制和教材改革试验方面,做了一些大胆的、有益的尝试。但存在着“程度偏高,内容偏深,在结合实际和政治方面有片面性”等不足。
  1960年起,人民教育出版社在总结建国以来编写数学教材的经验教训.研究各地改革实验得失的基础上,于l961年编出《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算术(试用本)》共十册和《珠算(试用本)》一册。这套新教材不仅对教学内容作了一些调整,对教材的编排体系也作了一些改进。例如,减少整数的循环,根据我国的计数特点划分为“20以内”、“百以内”、“万以内”、“万以上”四个段落,每个段落各有重点:提早几何初步知识的教学,从第四册起。每册适当安排一些几何内容,并注意与计算的联系。从试用情况来看,教学效果比较好,得到了大家的肯定。因此,这套试用本的编成,不仅为缩短学制创造了有利的条件,而且为以后的算术教学改革开辟了道路,提供有益的经验。
  以后,人民教育出版社又着手重新编写十二年制学校算术课本,经少数学校试教,作出修改,1963年秋开始正式使用。同年,在总结各地教改经验和课程教材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制订颁发了六年制的
  《全日制小学算术教学大纲(草案)》。该大纲指出:“小学算术教学的目的是使学生牢固地掌握算术和珠算的基础知识,培养学生正确地、迅速地进行四则计算的能力,正确地解答应用题的能力,以及具有初步的逻辑推理能力和空间观念,以适应他们毕业后参加生产劳动和进一步学习的需要。”
  与前面几部大纲相比.这次规定的教学目的比较明确.比较纫合我国当时大多数地区的实际情况,而且,第一次提出了培养学生空间观念的要求。但把培养逻辑思维能力表述为培养逻辑推理能力,有一定的局限性。这部大纲和相应的课本主要进行了以下一些改革,一是加强基础知识,提高了程度。重新编人暂用本或试用本中删减不当的内容,如运算定律和运算性质,最大公约数的求法,圆锥的体积等。另外还增加了棱柱和棱锥的体积、复比例、一些典型应用题和记账初步知识。二是建立了“以四则计算为中心,其他各方面的内容.配合着四则计算进行安排”的小学算术教材体系。在十年制学校算术试用本减少整数循环的基础上,根据十二年制学校小学六年的特点,构建了新的整数、小数、分数的教材结构。即把整数在初小安排四个循环圈,到高小(五年级)再加以概括和提高;把小数、分数各划分为两段.初小只限于初步认识,高小再系统讲授。三是加强数学知识的科学性、系统性、严密性。四是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
  安排的练习题比较多。这部大纲、课本的编成,不仅对提高60年代小学算术教学质量起着重要作用.而且对后来的教学改革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但是,这套大纲、课本也存在一些缺点.主要是程度偏高。分量较重,增加了一些并不十分必要的传统内容,有些计算和应用题偏于繁难;在加强“双基”教学的同时,对学生们能力的培养注意得不够:对思想品德教育,大纲中未提,课文中也有所削弱。另外,“以四则计算为中心”的内容体系,客观上将数与形的基础知识作为计算的辅助物。这种为计算而教的算术教学思想,至今仍有影响。
  5.适应现代化建设
  文化大革命后,为了适应四个现代化建设的需要,l978年颁布的《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行草案)》,遵照邓小平同志关于教材要“按照中小学生所能接受的程度,用先进的科学知识充实中小学的教育内容”的指示.在认真分析、吸取了国内外近几十年来数学教学改革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本着既要积极,又要稳妥的改革精神,对教学内容作了调整、充实和更新,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把小学算术课程拓展为小学数学课程的大纲。该大纲提出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数量关系和空间形式的最基础的知识,能够正确地、迅速地进行整数、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计算,初步了解现代数学中的某些最简单的思想,具有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的简单的实际问题。同时,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这里,第一次从知识、能力和思想教育三个方面明确数学教学的目标。并且第一次提出要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数与形的基础知识。对改进小学数学教学起到了指导作用。但是,其中也有一些提法被以后的教学实践证明是欠妥当的。例如,对于四则计算。不分内容、主次一概要求“迅速”,把“初步了解现代数学中的某些最简单的思想”作为教学目的.与实际教学中结合教学内容自然而然地渗透某些近代数学的基本思想、基本概念的做法不一致。依据这部大纲,人民教育出版社陆续出版了新编《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小学课本数学(试用本)》。这部大纲和教材,从内容到编排体系都有较大的改进,开创了我国小学数学教育改革的新阶段。首先,采取“精选、增加、渗透”的策略,适当更新教学内容。第一,精选传统的算术内容。对仍是学习现代科学技术所必需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予以保留,并且保证学好;从发展上看学习意义不大的内容,如繁难的四则计算、应用题等,予以删减。第二,适当增加代数、几何初步知识。包括用字母表示数,简易方程,简单的正负数计算,三角形内角和,轴对称,扇形等。第三,适当渗透集合、函数、统计等数学思想,但不作为正式讲授内容。这样改革的结果,新增内容仅占5%,比较切实可行。其次,合理安排教学内容。比如,在吸收前两套教材的经验,把整数、小数、分数适当分段的基础上,对应教学也适当划分阶段。先教学用算术方法解,到高年级再教学列方程解,同时继续练习用算术方婚,并注意灵活运用。又如,加强数学知识间的联系,主要是加强了数概念与计算间的联系,口算、笔与珠算的相互配合(珠算不再单编一本),以及数与形的联系,等等。再次,在加强基础知识教学的同注意发展学生智力,培养能力。例如,加强口算教学时注意讲清算理,适当加强简便算法的教学,以提高学生的计算能力;教学应用题时一般不再出现概括性结语,而是着重指出解题思路。以利于培养生的思维能力;几何教学中注意安排观察和动手操作活动,以利于发展学生的空间观念;适当编入除些思考题,以培养学生的钻研精神和灵活思考的能力,但不作为共同要求。
  1981年,根据修订的教学计划和各地使用意见,对这套新试用课本作了一些修改。主要是删去正负数及其四则计算;适当调整各册分量,进一步加强知识问的联系,以及学生智力、能力的培养。修改后的课本改称《五年制小学课本数学》。同时,为了适应“小学学制为五年、六年并存”的实际需要,又编辑出版了一套《六年制小学课本数学》,共12册。这套课本在程度上与五年制课本相同,只在编排上作了一些小的调整。从当时来看,这两套教材作了一系列较大的改革,质量比过去有很大提高,成为建国40年中使用时间最长、最稳定的小学数学课本。
  1986年,颁布了《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没有“草案”两字的正式大纲,是在上一部大纲的基础上,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八年来教学实践经验修订而成的。它对小学数学的教学目的作了如下规定:“使学生们理解和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的知识,能够正确地、迅速地进行整数、小数和分数的四则计算,具有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并能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日常生活和生产中的简单的实际问题。同时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与1978年的大纲相比,删去了“初步了解现代数学中的某些最简单的思想”,将“空间形式”改为“几何图形”,将“思想政治教育”改为“思想品德教育”,都更加切合小学数学教学的实际。但对一些牵涉面较大的问题。如能力培养目标等,未作进一步的改进。为了照顾教材的稳定.这部正式大纲在教学内容的安排上,不作大的变动,以便《五年制小学课本数学》、《六年制小学课本数学》能够继续用到义务教育教学大纲的颁布和相应教材的出版。
  6.实施义务教育
  199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制定并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该大纲的鲜明特点是。着力于为全面提高民族素质打好基础,强调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了我国教育思想的一大转变。它对教学目的的规定是:“(一)使学生理解、掌握数量关系和几何图形的最基础的知识。(二)使学生们具有进行整数、小数、分数四则计算的能力,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三)使学生受到思想品德教育。”这三方面的教学目的分项概括,它们的内涵在“教学要求”中逐一阐明,使教学目的比以往的大纲都更加明确、具体,尤其是在培养能力方面。根据计算工具高度发展的趋势,调整了计算能力的要求.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习负担:为适应教学需要。对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空间观念.以及解决简单实际问题的能力,分别提出了较为具体的要求,便于依照、贯彻。这些改进都有利于更好地发挥教学目的的导向作用。这部大纲对教学内容作了进一步的更新、调整。主要有:精简数据过大、过繁的计算和比较复杂的四则混合运算,删去繁分数,加强中、高年级的口算,并增加估算的内容:代数初步知识增加形如ax+bx=c的方程及相应的应用题;几何初步知识加强测量、画图、拼摆等实际操作;统计初步知识充实数据整理的内容,把平均数列人统计初步知识内。降低绘制统计图的要求,强调会对统计图表进行一些简单的分析;百分数应用题中增加利息的计算等实际问题。这些改进有利于数学教学改革,也有利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确定统一教学内容的基础上,大纲还列出了一些选学内容,从而增加了教
  学内容的弹性.以适应编写不同层次的教材和因材施教的需要。鉴于我国幅员广大,城市与农村、沿海与内地,经济、文化、教育的发展极不平衡,为了适合各地的不同特点和不同需要,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编写了多套系列教材。除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面向全国大多数地区,适合一般学校使用的“六三”制和“五四”制教材外,还有由北京师范大学组编、适合一般学校使用的“五四”制教材,由广东省教育委员会和华南师范大学组编的沿海版“六三”制教材,四川省教育委员会和西南师范大学组编的内地版“六三”制教材。此外上海市和浙江省还编写了改革步子更大的,适合经济发达城市和农村使用的实验教材。这就开创了我国义务教育,教材“一纲多本”的新局面。
  7.推进素质教育进入世纪之交,面临历史机遇和新的挑战,“科教兴国”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标志着我国教育将进入一个薪的改革发展阶段。为贯彻中央的决定,全面落实《面向二十一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用5—10年的时间建立一个现代化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于l999年3月组建了国家数学课程标准研制工作组.研究、起草义务教育阶段国家数学课程标准。同时,为了指导交替时期小学数学教学落实素质教育要求的需要。对l992年的大纲作了修订,于2000年3月颁布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数学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这部大纲对教学目的作了三处修订。一是把“能够运用所学的知识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改为“能够探索和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使素质教育的重点,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有所体现。二是把“培养初步的逻辑思维能力”改为“培养初步的思维能力”,反映了在小学数学思维能力研究方面的一些新认识。三是在教育方面,增加了“使学生具有学习数学的兴趣,树立学好数学的信心”。反映了重视学生学习的情感体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这部大纲对教学内容的确定和安排.也作了一些调整。主要是进一步降低四则计算和应用题的教学要求。如“笔算加减法以三位数为主.降低了笔算的实用价值。而使口算和估算的能力变得更加重要。这一趋势仍将延续下去。量与计量的教学内容,也经历了由繁难到简化的变化过程。这是由国家废止市制计量单位,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改革举措所决定的。在简化内容的同时,更加重视形成计量单位的表象,并逐步加强实际计量的动手操作。今后也将继续如此。
  几何教学内容的演变过程,表现为以“求积”计算为主,转化为以认识图形和发展空间观念为主。早在清末《奏定高等小学堂章程》规定高小第四学年的教学内容中,就有“求积”,当时主要是田亩的计算。解放后.逐步明确了几何初步知识在小学算术中的地位,但有很长一段时间,一直以“求积”为教学重点。1978年的大纲,改变了这种状况。当时删去了棱柱、棱锥及其体积计算,增加了轴对称图形、三角形内角和、扇形等知识,并加强了图形的拼摆和动手操作活动。义务教育大纲又进一步明确了小学几何的性质为直观几何、实验几何,并突出了培养空间观念的要求。考虑到小学阶段是儿童空间观念发展的重要时期.而且每个人都需要认识我们的生存空间,因此这部分教学内容将朝着“图形与空间”的方向发展。代数和统计的教学内容,则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发展过程。
  把代数初步知识引入小学数学,始于50年代末一些地方性的教学改革,到1978年正式列入教学大纲。同时在教材中采用了早期孕伏。逐步渗透,分散与集中相结合的编排方式,做到在算术知识的基础上逐步引入,并与算术知识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在此基础上,义务教育大纲又适当加强了简易方程的内容.以利于应用题教学的改革。这部分内容的变化趋向,将进一步和数与计算的知识紧密结合,并将更多地考虑中小学数学教学的衔接,形成一个递进发展的有机整体。
  把统计图表的内容列入小学算术教学内容。始于1956年大纲。到1978年大纲增加了数据整理,使学生学习从收集原始数据,进行数据整理到制作简单统计图表的有关内容,从而基本形成了较完整
  的统计初步知识的框架。义务教育大纲进一步强调:看懂并会解释简单的统计图表。绘制统计图表的要求不宜过高。这是因为电脑软件的发展,使手工绘制图表的机会更少了,而从统计图表中获取信息的需要则更多了。今后,社会生活中数量化的信息会越来越多,因此统计初步知识的教学内容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应用题过去一直是小学数学的主要教学内容之一。l952年大纲曾经要求用总课时的一半左右来教学应用题。该大纲还采用当时苏联教材的应用题分类体系,并引入一系列类型名称。这种应用题分类教学的方式.对以后的教材和教学影响很大。按照该大纲的要求。复合应用题要学到六步计算,还有近lO种典型应用题。实际上真正能够达到这些教学要求的学生为数不多,而且升人中学学了列方程解应用题以后。算术方法很快就回生、遗忘了。应用题教学内容繁难庞杂的局面,直到l978年大纲才得到扭转。该大纲和教材不仅精简了应用题教学的内容,而且还强调启发学生分析数量关系,使应用题教学由重视一招一式的解题技巧训练转变为重视解题思路教学,重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引进方程,以算术解法为基础。逐步过渡到列方程解应用题,使应用题教学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义务教育大纲推进了这方面的改革。进一步的改革将着力恢复数学基础知识与实际应用的天然联系.并加强应用题教学的开放性和探索性。
  三、小学数学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
  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程是培养公民素质的基础课程.具有基础性、普及性和发展性。数学课程能使学生掌握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培养学生的抽象思维和推理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的发展。
  (二)课程基本理念
  1.数学课程应致力于实现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要面向全体学生.适应学生个性发展的需要,使得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
  2.课程内容要反映社会的需要、数学的特点,要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它不仅包括数学的结果,也包括数学结果的形成过程和蕴涵的数学思想方法。课程内容的选择要贴近学生的实际.有利于学生体验和理解、思考与探索。课程内容的组织要重视过程,处理好过程与结果的关系:要重视直观,处理好直观与抽象的关系;要重视直接经验.处理好直接经验与间接经验的关系。课程内容的呈现应注意层次性和多样性。
  3.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
  数学教学活动,特别是课堂教学应激发学生兴趣,调动学生积极性,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鼓励学生的创造性思维:要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使学生掌握恰当的数学学习方法。
  学生学习应当是一个生动活泼、主动的和富有个性的过程。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动手实践、自主探索、合作交流等,都是学习数学的重要方式。学生应当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经历观察、实验、猜测、计算、推理、验证等活动过程。
  教师教学应该以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经验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处理好讲授与学生自主学习的关系,引导学生独立思考、主动探索、合作交流,使学生理解和掌握基本的数学知识与技能,体会和运用数学思想与方法,获得基本的教学活动
  经验。
  4.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应建立目标多元、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也要重视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也要重视学生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
  5.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数学教育的价值、目标、内容以及教学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注意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的整合,注重实效。要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数学学习内容和方式的影响,开发并向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有效地改进教与学的方式,使学生乐意并有可能投入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
  (三)课程设计思路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设计.充分考虑本阶段学生数学学习的特点,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充分考虑数学本身的特点,体现数学的实质:在呈现作为知识与技能的数学结果的同时,重视学生已有的经验,使学生体验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问题、构建数学模型、寻求结果、解决问题的过程。
  按以上思路具体设计如下。
  1.学段划分
  为了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整体性.本标准统筹考虑九年的课程内容。同时,根据学生发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将九年的学习时间具体划分为三个学段:第一学段(1~3年级)、第二学段(4。6年级)、第三学段(7-9年级)。
  2.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数学课程目标包括结果目标和过程目标。结果目标使用“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行为动词表述.过程目标使用“经历”“体验”“探索”等行为动词表述。
  3.课程内容
  在各学段中.安排了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其中,“综合与实践”内容设置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有关的知识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积累学生的活动经验,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数与代数”的主要内容有:数的认识、数的表示,数的大小,数的运算,数量的估计;字母表示数,代数式及其运算;方程、方程式、不等式、函数等。
  “图形与几何”的主要内容有:空间和平面基本图形的认识,图形的性质、分类和度量;图形的平移、旋转、轴对称、相似和投影;平面图形基本性质的证明;运用坐标描述图形的位置和运动。
  “统计与概率”的主要内容有:收集、整理和描述数据,包括简单抽样、整理调查数据、绘制统计图表等:处理数据,包括计算平均数、中位数、众数、方差等;从数据中提取信息并进行简单的推断;简单随机事件及其发生的概率。
  “综合与实践”是一类以问题为载体、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主的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学生将综合运用“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等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综合与实践”的教学活动应经验
  4.学习评价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学生数学学习的过程和结果,激励学生学习和改进教师教。应建立目标多元、方法多样的评价体系。评价既要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也要重视学习的过程;既要关注学生数学学习的水平。也要重视学生在数学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情感与态度,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信心。5.信息技术的发展对数学教育的价值、目标、内容以及教学方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数学课程的设计与实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要注意信息技术与课程内容的整合,注重实效。要充分考虑信息技术对数学学习内容和方式的影响,开发并向学生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把现代信息技术作为学生学习数学和解决问题的有力工具,有效地改进教与学的方式,使学生乐意并有可能投入到现实的、探索性的数学活动中去。
  (三)课程设计思路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设计.充分考虑本阶段学生数学学习的特点,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和心理特征.有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引发学生的数学思考;充分考虑数学本身的特点,体现数学的实质:在呈现作为知识与技能的数学结果的同时,重视学生已有的经验,使学生体验从实际背景中抽象出数学问题、构建数学模型、寻求结果、解决问题的过程。
  按以上思路具体设计如下。
  1.学段划分
  为了体现义务教育数学课程的整体性.本标准统筹考虑九年的课程内容。同时,根据学生发展的生理和心理特征,将九年的学习时间具体划分为三个学段:第一学段(1~3年级)、第二学段(4。6年级)、第三学段(7-9年级)。
  2.课程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目标分为总目标和学段目标,从知识与技能、数学思考、问题解决、情感态度四个方面加以阐述。
  数学课程目标包括结果目标和过程目标。结果目标使用“了解”“理解”“掌握”“运用”等行为动词表述.过程目标使用“经历”“体验”“探索”等行为动词表述。
  3.课程内容
  在各学段中.安排了四个部分的课程内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综合与实践”。其中,“综合与实践”内容设置的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有关的知识与方法解决实际问题,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积累学生的活动经验,提高学生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数与代数”的主要内容有:数的认识、数的表示,数的大小,数的运算,数量的估计;字母表示数,代数式及其运算;方程、方程式、不等式、函数等。“图形与几何”的主要内容有:空间和平面基本图形的认识,图形的性质、分类和度量;图形的平移、旋转、轴对称、相似和投影;平面图形基本性质的证明;运用坐标描述图形的位置和运动。
  “统计与概率”的主要内容有:收集、整理和描述数据,包括简单抽样、整理调查数据、绘制统计图表等:处理数据,包括计算平均数、中位数、众数、方差等;从数据中提取信息并进行简单的推断;简单随机事件及其发生的概率。
  “综合与实践”是一类以问题为载体、以学生自主参与为主的学习活动。在学习活动中,学生将综合运用“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等知识和方法解决问题。“综合与实践”的教学活动应
  当保证每学期至少一次,可以在课堂上完成,也可以课内外相结合。提倡把这种教学形式体现在日常教学活动中。
  在数学课程中,应当注重发展学生的数感、符合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和模型思想。为了适应时代发展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数学课程还要特别注重发展学生的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
  数感主要是指关于数与数量、数量关系、运算结果估计等方面的感悟。建立数感有助于学生理解现实生活中数的意义.理解或表述具体情境中的数量关系。
  符号意识主要是指能够理解并且运用符号表示数、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知道使用符号可以进行运算和推理,得到的结论具有一般性。建立符号意识有助于学生理解符号的使用是数学表达和进行数学思考的重要形式。
  空间观念主要是指根据物体特征抽象出几何图形,根据几何图形想象出所描述的实际物体:想象出物体的方位和相互之间的位置关系;描述图形的运动和变化;依据语言的描述画出图形等。
  几何直观主要是指利用图形描述和分析问题。借助几何直观可以把复杂的数学问题变得简明、形象,有助于探索解决问题的思路,预测结果。几何直观可以帮助学生直观地理解数学.在整个数学学习过程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数据分析观念包括:了解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问题应当先做调查研究,收集数据,通过分析做出判断,体会数据中蕴涵着信息;了解对于同样的数据可以有多重分析的方法,需要根据问题的背景选择合适的方法;通过数据分析体验随机性,一方面对于同样的事情每次收集到的数据可能不同.另一方法只要有足够的数据就可能从中发现规律。数据根系是统计的核心。
  运算能力主要是指能够根据法则和运算律正确地进行运算的能力。培养运算能力有助于学生理解运算的算理,寻求合理简洁的运算途径解决问题。
  推理能力的发展应贯穿于整个数学学习的过程中。推理是数学的基本思维方式.也是人们学习和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思维方式。推理一般包括合情推理和演绎推理.合情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出发。凭借经验和直觉,通过归纳和类比等推断某些结果;演绎推理是从已有的事实(包括定义、公理、定理等)和确定的规则(包括运算的定义、法则、顺序等)出发,按照逻辑推理的法则证明和计算。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两种推理功能不同,相辅相成;合情推理用于探索思路,发现结论;演绎推理用于证明结论。模型思想的建立是学生体会和理解数学与外部世界联系的基本途径。建立和求解模型的过程包括:从现实生活或具体情境中抽象出数学问题,用数学符号建立方程、不等式、函数等表示数学问题中的数量关系和变化规律,求出结果并讨论结果的意义。这些内容的学习有助于学生初步形成模型思想.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和应用意识。
  应用意识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有意识利用数学的概念、原理和方法解释现实世界中的现象,解决现实世界中的问题;另一方面,认识到现实生活总蕴涵着大量与数学和图形有关的问题.这些问题可以抽象成数学问题,用数学的方法予以解决。在整个数学教育的过程中都应该培养学生的应用意识.综合实践活动是培养应用意识很好的载体。
  创新意识的培养是现代数学教育的基本任务,应体现在数学教与学的过程之中。学生自己发现和提出问题是创新的基础;独立思考、学会思考是创新的核心:归纳概括得到猜想和规律,并加以验证,是创新的重要方法。创新意识的培养应该从义务教育阶段做起,贯穿数学教育的始终。
  (四)课程总目标
  通过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学习。学生能:
  1.获得适应社会生活和进一步发展所必需的数学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动经验。2.体会数学知识之间、数学与其他学科之间、数学与生活之间的联系,运用数学的思维方式进行思考.增强发现和提出问题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了解数学的价值,提高学习数学的兴趣,增强学好数学的信心,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具有初步的创新意识和科学态度。
  (五)实施建议
  1.教学建议
  (1)数学教学活动要注重课程目标的整体实现(2)重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体地位
  (3)注重学生对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4)感悟数学思想.积累数学活动经验
  (5)关注学生情感态度的发展
  (6)合理把握“综合与实践”的实施
  (7)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关系:面对全体学生与关注学生个体差异的关系:“预设”与“生成的关系;合情推理与演绎推理的关系;使用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手段多样化的关系。
  2.评价建议
  (1)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
  (2)数学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评价
  (3)情感态度的评价
  (4)注重对学生数学学习过程的评价
  (5)体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和评价方式的多样性(6)恰当地呈现和利用评价结果
  (7)合理设计与实施书面测验
  3.教材编写建议
  (I)教材编写应体现科学性
  (2)教材编写应体现整体性
  (3)教材内容的呈现应体现过程性
  (4)呈现内容的素材应贴近学生现实
  (5)教学内容设计要有一定的弹性
  (6)教材编写要体现可读性
  4.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1)文本资源
  (2)信息技术资源
  (3)社会教育资源
  (4)环境与工具
  (5)生成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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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

有关市、县(市、区)教育局、党委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新时代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6〕2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精神,2026年我区将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就做好我区202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全区8个县(市、区)设岗,计划招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272名。各设岗县(市、区)分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作为必要环节。

(二)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年龄不超过33周岁,年龄计算至2026年6月16日。

(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应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学段应不低于报考岗位学段,教师资格证学科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具体由设岗县设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可视为持有小学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四)报名人员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应聘初中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应聘小学岗位的考生,没有对应专业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岗位。报考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学科一致。

(五)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专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优秀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在事业单位和特岗教师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人员;服务期未满的定向培养人员、特岗教师;在职在编公职人员;现役军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采取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登录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tgjszp.gxeduyun.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16—25日。

2.资格审查:各设岗县(市、区)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于2026年7月2日完成。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县(市、区)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已与设岗县(市、区)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必须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在网上报名(未在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

(二)现场招聘

1.招聘时间:2026年7月3—20日。

2.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

3.资格复审:招聘前对报考人员必须进行资格复审,主要验证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及其他个人求职材料。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方案:各设岗县(市、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面向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联合制定招聘方案,并及时公布方案。是否安排笔试环节,由各县(市、区)确定,自治区不作统一要求。面试将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等。要增强招聘考试针对性、科学性,提高命题工作质量,体现“干什么、考什么”,突出对教师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的考察,有条件、有需要的地方可以进行专业能力测试。边远艰苦贫困地区和急需紧缺专业的特岗教师招聘,可以结合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

5.体检:各市、县(市、区)教育局组织本辖区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3号)有关要求以及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各设岗县(市、区)的拟聘人员名单必须按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7.招聘要求:各设岗县(市、区)必须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桂人社规〔2025〕11号)精神招聘特岗教师。整个招聘工作必须按照“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严禁设置歧视性、指向性条件,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作为限制性要求,严禁进行“简历筛选”,保障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平等参与。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三)公布名单与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由设岗县(市、区)人民政府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并报自治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签订聘用合同并上岗任教:各设岗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录用或者调剂计划。

签订合同时间:2026年7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报到时间:2026年8月31日前,具体由设岗县(市、区)确定并通知。

3.录入“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请各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于2026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新系统”中完成2026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核定的岗位数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时广泛发布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各设岗县(市、区)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管理要求,对特岗教师及时办理聘用手续、建立人事档案、考核、转正定级、晋升职务、核定工资福利、户口等工作,确保特岗教师享有公办教师同等待遇。加强信息管理,把“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为“特岗计划”实施情况、核定招聘计划、特岗教师硕士研究生考试加分资格的基础数据。各设岗县(市、区)要统筹盘活调剂编制资源,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数内为3年聘用期满的特岗教师办理入编。对未严格落实“特岗教师”实施和教师保障政策,问题突出、整改不力的县(市、区),下一年度将适当核减设岗名额。

(二)各地要切实做好特岗教师待遇保障,从2024年1月1日起,中央财政提高特岗教师工资性补助标准,西部地区由3.82万元提高到4.18万元,各地要强化主体责任,抓好落实工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同等条件下在薪酬待遇、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

(三)各地要规范特岗教师管理,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必须按政策要求安排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要主动关心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为特岗教师提供相应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系统开展特岗教师培训工作,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培训全过程,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岗前职后培训,按照特岗教师实际需求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开展针对性的教育和培训,鼓励将特岗教师纳入当地各级名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加强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育教学技能培训,提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特岗教师在聘期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应及时将其调整出教师队伍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政策。

(四)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服务期满考核转岗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09〕21号)执行。

(五)特岗教师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的通知》、《人事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有关规定,自主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各设岗县(市、区)招聘咨询电话、报名网站技术服务电话可在广西特岗教师招聘网查询。

附件:2026年“义教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6月5日

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

  为做好我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2026年计划招聘特岗教师637人。其中,国家计划281人,省级计划356人。中小学特岗558人,学前特岗79人。
  实施国家计划的19个县(市、区),包括伊通县、集安市、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县、前郭县、长岭县、镇赉县、通榆县、洮北区、洮南市、大安市、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安图县、长白山管委会。
  实施省级计划的21个县(市、区),农安县、公主岭市、双阳区、九台区、蛟河市、东辽县、东丰县、龙山区、通化县、江源区、宁江区、扶余市、乾安县、哈达山、通榆县、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抚松县、长岭县、洮北区、延吉市。
  在13个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包括农安县、双阳区、九台区、东辽县、通化县、抚松县、宁江区、长岭县、通榆县、洮北区、延吉市、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17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26年上岗的硕师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76个特岗计划指标。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聘对象
  1.一般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
  2.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报名时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退出现役登记表》。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到中小学任教,报名时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审核备案表 》《优秀运动员停训(退役)审批表》。
  3.延边大学、吉林师范大学、吉林农业大学、长春理工大学、长春工业大学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4.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2026年度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阶段将进行信息比对,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2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退役运动员、退役军人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9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以聘用。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8.其他。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执行入职前准入查询。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根据当地教育教学需求可在所服务的县(市、区)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设岗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之间交流。
  三、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通过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网站(https://tgcs.jlipedu.cn)、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登录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市(州)教育局登录招聘信息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各市(州)需对笔试报名阶段未提供毕业证信息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签约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查,其中退役军人须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应征公民入伍政治审查表》《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退役运动员需提供现档案部门盖章的《公开招聘优秀运动员审核备案表 》《优秀运动员停训(退役)审批表》复印件。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3.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笔试由省统一组织,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面试由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实施。
  4.体检。市(州)统一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5.考核。设岗县(市、区)对拟聘人员的现实表现进行综合考察核实。
  6.确定人选。考察合格人员由市(州)汇总报省教育厅,由省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公示。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并签约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7.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8.培训。培训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9.签订合同。拟聘人员与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签订为期3年的聘用合同,省对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作出总体规定,具体条款由设岗县(市、区)自行确定。
  10.上岗任教。设岗县(市、区)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11.其他。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发布相关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四、日程安排
  (一)报名工作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6月18日,所有报考人员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所需户口本(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优先条件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材料按要求上传系统,市(州)教育局将同步进行网络资格审查。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标准格式的《吉林省202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应聘人员需自行打印备用。
  (二)资格审查
  各市(州)特岗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本《办法》中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严格审核是否具备本《办法》中规定的优先条件。
  6月12日—6月19日,市(州)特岗办公室在网络报名信息系统中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作出确认。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情况。7月3日后,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考核
  1.考试方式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由省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制卷、评卷;统一考试时间、调配巡考人员、发布成绩、确定录取线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基本素养。面试由各市(州)教育局、人社局组织,设岗县(市、区)参与,依据省对面试工作的指导性意见,自主命题、自主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素质和教学基本能力。考生到所申报的设岗县(市、区)所在市(州)参加统一笔试,按通知参加面试。
  2.考试时间
  全省统一笔试于7月12日上午9:00—11:00进行;面试于7月25日—26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市(州)确定。
  3.优先条件
  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取消优惠加分。设岗县(市、区)本地生源、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和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录取工作
  1.特岗教师招聘考试满分为18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为120分,笔试成绩作为初选的依据,筛选出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满分为6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最终录取依据。
  2.7月16日左右,省统一将考生笔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省根据笔试成绩和考生志愿,划定参加面试人员分数线,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以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对个别生源较少的紧缺学科岗位,将根据实际调整入选比例,人选名单分送各市(州)。报考人员需自主选择是否服从调剂。如服从调剂,需分别填写申报县(市、区)与调剂县(市、区),当申报县(市、区)未被录取时,将遵从调剂县(市、区)顺序按照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调剂分配;如不服从调剂,则无需填写调剂县(市、区),当申报县(市、区)未被录取时,视为自动放弃调剂资格。7月23日,市(州)向省提交面试工作安排及进入面试人员相关信息,一并在系统进行更新。
  面试结束后,7月27日前,各市(州)将考生面试成绩录入报名系统,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面试成绩。
  3.各市(州)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按设岗计划1:1的比例依次分类拟录取,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人选确定后,市(州)在系统中对参加体检的人员进行确认,并于7月30日前将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信息和体检工作安排在系统进行更新,统一公布拟聘人员名单。体检于8月2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市(州)确定。对体检不合格或因故出现的人选空缺,按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结束后,市(州)特岗办将体检结果录入系统,将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和《报名表》分送各设岗县(市、区),设岗县(市、区)填写录取意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体检结果。
  5.8月4日,市(州)在系统上报本地区拟聘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于8月4日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信息系统网站上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
  6.8月10日前进行递补聘用。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
  (五)考察核实
  由市(州)指导各县(市、区)进行。
  (六)培训
  新聘特岗教师培训由省教育厅组织,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方式等另行通知。
  (七)上岗任教
  设岗县(市、区)做好特岗教师的生活安置等工作,安排特岗教师到设岗学校任教。
  (八)其他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方式、时间等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调整,并在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网站发布相关公告或通知,请广大考生予以关注。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后果的责任自负。
  五、具体要求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办法和相关说明,在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时要按照提示进行,了解招聘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及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资格,3年内不允许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本人承担。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到人,落实到位。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在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对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对有关责任人按规定严肃处理。各地、各高等学校要从全局出发,按照文件要求的工作流程和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

  1.各市(州)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2.吉林省2026年“特岗计划”岗位设置表
  3.吉林省2026年特岗计划招聘报名表(样表)
  4.吉林省2026年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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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文件精神,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将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应届毕业生”指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且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首日前(即2026年6月11日前)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于报名首日前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对象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2.已经参加“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5年赴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三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两场招聘通过体检进入后续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本场考试。

3.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岗位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毕业证书所列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报名时须提供经毕业院校或该院校教务处盖章确认的专业课程成绩单,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相近的意见材料)。应聘人员学位种类、学校院系种类、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均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招聘岗位以括号形式提出了具体专业方向的,应聘人员还须符合专业方向要求。港澳学习、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专业名称为准。

4.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社会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193),按照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完成网上报名。

(一)报名须知

1.严格按照岗位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应聘人员应如实、全面、准确地填写报名登记表。“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起,按时间先后顺序填写起始年月、地点、单位及职务;大学期间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情形,“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

3.应聘人员须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报名。因本人未认真阅读公告或不清晰岗位要求,导致自身条件与招聘公告及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造成成绩无效失去应聘或聘用资格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4.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人员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和体检。

5.应聘人员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填写联系电话有误、报名后更改电话号码、未及时查收通知短信或其他自身原因,招聘单位不能联系到应聘人员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时间

2026年6月11日9:00至2026年6月17日16:00。

(三)报名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以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须上传身份证正、反两面)。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暂不提供;

(2)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有院系推荐意见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处)”公章;

(3)学校或就读院系盖章的各学期成绩单(含本科阶段);

(4)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有关证明材料不是中文的,须附有资质翻译公司出具的盖章版中文翻译文件。

3.教师资格证。2026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出具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附件3)。

4.其他材料:

(1)招聘岗位有专项要求的,还须提交学校(院)出具的专项证明;

(2)应聘人员为2026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须在报名时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其报考的书面证明;

(3)应聘人员为退役军人的须提供退役证或退役证明;

(4)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缺失的,应提交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5)应聘人员为在编教师报考的,须提交所在学校及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系统自动审核方式,不作人工资格初审。应聘人员须详细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条件后自行报考,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名资料。

(四)笔试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考试后,于2026年6月24日9:00后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考试

此次招聘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计划于2026年6月下旬进行,地点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笔试形式:现场统一笔试,题型为客观题。

3.笔试内容:

(1)语文、数学、物理、地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中学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学科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2)体育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等内容。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将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告发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页,自行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应聘人员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以在自笔试成绩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一次。

5.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确定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复审,计划于2026年7月上旬进行,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入围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复审结果,如提示须补充证件(证明)材料的应在复审结束之前补全,证件(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时间结束前补全或与应聘资格条件不符的,资格复审不通过,取消面试资格。如有需要,工作人员会电话联系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将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等具体安排以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补充公告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则加考面试,以加考面试成绩确定最终名次。考试综合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六、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结束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组织与入围体检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规定执行,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制度执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招聘单位提前2个以上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应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八、资格复查及公示

体检、考察工作完成后,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将相关资料送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人员的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在该岗位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递补由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如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并中止参加本次招聘的应聘,不再列为体检、考察、聘用人选。

十、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被投诉或被投诉经查不实或被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须恪守诚信原则。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须作出不主动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的承诺,诚信报考。聘用人员应在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

(三)聘用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等级聘用人员。

(四)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事业编制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十二、监督管理

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十三、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对报考条件和本次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致电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人事与师资管理股咨询:0750-6623085。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监督举报电话:江门市新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0-639018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第二场)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关于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江门市新会区教育局

2026年6月8日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2026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切实提高师源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6〕47号)、《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要求1987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若以退役军人身份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或以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的,年龄可以放宽至1985年6月19日(含)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的高校毕业生;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户籍限定现户籍或原户籍为平阳县;报考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初中社会岗位的,户籍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报考中小学语文、初中数学、初中英语、初中科学、中小学体育学科教师岗位,并在本科阶段获得全国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或浙江省高等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以上荣誉的202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可放宽至现户籍或原户籍为温州市各县(市、区);以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户籍不受限制;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9日24:00。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学位要求:报考特殊教育岗位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要求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作要求;报考其他岗位要求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国内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6年6月19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专业不限;报考其他岗位须与普通高校所学专业对口(详见附件3);物理、化学、生物、科学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科学岗位;政治、历史、地理、人文教育等专业可报考初中社会岗位;教育、教育学、小学教育、初等教育学专业若毕业证书没有注明方向,可按照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进行报考;国(境)外高校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相近、相似”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 

7.普通话要求:报考语文学科教师岗位须具备二甲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须具备二乙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书(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适用于低学段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名,此类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须在2026年8月15日24:00前取得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符合特殊教育岗位专业要求的考生,教师资格证的学科对应不作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平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与委培委托单位未解除培养协议或解除培养协议后未满约定不可报考期限的定向生、委培生;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平阳特殊教育学校定向岗位(下称特校定向)在资格复审时填报。

(二)报考岗位指标

2026年招聘中小学教师92名,其中特校定向5名,面向优秀退役军人1名,岗位名额及条件详见附件1。公办幼儿园将招聘雇员制教师若干名,招聘公告另行发布。

三、报名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2日9:00-6月19日17: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qssy.zjks.com),注册个人信息,选择岗位报名后,由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仅注册不报岗位或未进行报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基本信息。由于系统原因,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注意如下几点:1.请在“学习工作经历”一栏中填写“毕业高校及所学专业,退役军人填写服役经历”2.请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一栏中填写以下3项: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学段、学科、编号或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编号若属于户籍放宽对象的,还需填写放宽的条件。其他无关证书、奖惩情况不用填写。

(二)资格初审

时间:6月12日9:00-6月20日17:00。县教育局对考生是否符合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会在报考平台上说明理由。报考人员须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6月19日17:00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考生注意报考时间。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的,须在网上报名确认前提供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以及报考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材料。请符合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于6月12日(9:00-11:30,14:00-17:00)将材料提交到平阳县教育局四楼404办公室(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

(三)缴费确认

时间:6月21日9:00-6月23日17:00。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及时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标准为每人50元。

(四)计划调整及更改报名

通过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调整的招聘计划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缴费确认的优秀退役军人报考中小学体育岗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招聘计划数将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招聘计划,原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一并纳入普通中小学体育岗位的招聘。

因报考岗位招聘计划取消(不包括招聘计划核减),已报考该岗位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可以申请改报。改报时间:6月24日(9:00-11:30,14:00-17:00),地点:平阳县教育局政工科404室(地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逾期视作放弃更改报名,退还报名费。

(五)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6月25日9:00-6月27日9:00。已完成报名程序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若笔试延后举行,准考证打印时间顺延至开考当天9:00之前)。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100分)

1.笔试科目:按报考岗位开设考试科目。

2.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3.考试内容分两部分:

⑴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

⑵学科专业知识。包括所报考对应学科教学内容、高等教育对应学科内容、教材教法等。特殊教育对应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其他学科对应中学阶段。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的比例2:1划定进入资格复审(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岗位按入围试课人数与计划招聘指标比例3:1)(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与地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另行通知)携带下列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并现场填报是否兼报定向岗位,逾期不予确认。

⑴下载打印《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教师确认表》(详见附件2)一式一份;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

⑶毕业证书(学信网上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学信网上下载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⑷平阳县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4);

3.证件(证明)不全或证件(证明)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复审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具体所带材料以确认表要求为准)。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另行通知)。试课考核开始前24小时以内,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确认不参加试课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5.国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对其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6.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名单及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将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进行公布,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

(三)试课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试课考核。试课考核满分为10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入围体检。

1.试课内容为报考岗位的教材内容。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入围试课名单及试课工作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发布。

3.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试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指标1:1比例确认参加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报考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和报考学科相一致的考生;⑷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⑸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⑹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⑺少数民族考生。(以民族排序时,以公安部门认可的户籍证明为准;以学历进行排序时,以考生提供的符合报考条件的并经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最高学历为准。)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录用。兼报农村定向或特校定向的考生先参加非定向岗位录取,若录取不上的,再在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择优录用。

2.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参照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聘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学校。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事业编制岗位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人员给予事业单位财政全额补助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待遇。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录用为特校定向岗位的,必须与定向岗位的学校书面签订实际服务期6年及以上协议,并存入个人人事档案。录用为其他岗位的,必须与学校书面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的,不予跨县跨系统流动。

(三)因妊娠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的,不参与八月份岗位选择,待补检合格后,在剩余的岗位中选取就业岗位。

(四)对伪造学历、证书、证明等的人员以及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资格的,或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试课、体检、公示、聘用等各个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文件不相符的人员,查实后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因此而空缺名额在试课之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对象自接到介绍信之日起三天内到学区、学校报到,迟到一周者批评教育,超过一个月者,取消录用资格(指标空缺不递补)。

(六)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和范围,县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七)有关今年招聘教师工作其他未尽事宜将及时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发布,请考生注意及时上网查阅。

(八)招聘教师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大局,涉及人民群众和毕业生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招聘教师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邀请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20,0577-63886317。

附件:1.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

          2.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确认表

          3.2026年平阳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平阳县教育局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办学校2026年储备教师教辅招聘公告

浦东新区部分公办学校公开招录一批储备教师教辅,通过浦东新区人力资源统一招聘平台实施,录用后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计划于2026年8月上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品貌端正,学习优良,身心健康。

2.应届毕业生与非应届毕业生均可报考。应届毕业生指毕业证书落款年度为 2025年、2026年且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含留学生)。非应届毕业生应为本市户籍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若报考南汇新城(浦东区域)学校岗位,可不受居住证持证一年的限制。

3.年龄3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截至2026年5月在岗的区属公办学校就业年龄段储备教师教辅可不受报考年龄限制。

4.学历学位要求:

教师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教辅岗位:应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教师岗位:原则上高中及以上学段须专业对口,初中学段须专业相关。

教辅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对应专业学习经历或岗位工作经历,持有对应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的,所学专业可适当放宽。具体见《招聘简章》。

6.从业资格要求:

教师岗位:须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申请教师资格必备证书(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可放宽至录用一年内获得。此类考生在签订合同时应承诺在相应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逾期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合同)。其中,报考语文学科教师的,须持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7.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岗位要求以《招聘简章》为准。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8日12:00至6月16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填报个人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和报考条件,选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在网上报名确认后,报名信息锁定不得更改,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

3.笔试确认。为科学合理利用好考试资源,避免公共资源浪费,请已提交报名信息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26年6月17日10:00至6月18日16:00登录报名平台完成笔试确认,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笔试确认阶段,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6月25日16:00至6月27日9:15。登录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报考人员要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等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阶段不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考生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拟于2026年6月2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面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并组织实施,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2.考生按报考岗位要求,参加相应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教师、卫生保健/康复师、财务会计、学科实验(化学)、学科实验(物理)、学科实验(生物)岗位主要考核专业(学科)知识与技能。包括专业(学科)理论知识、专业(学科)相关技能、对专业(学科)课程标准和教材的理解与掌握水平等;电化教育、职校实训员、图书资料、档案管理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成绩拟于7月上旬公布,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平台查询。

4.资格审查及面试拟于7月上中旬进行。对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聘单位结合资格初审情况,以岗位招聘数和面试人数1:3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面试人员。

招聘单位对达到面试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进行资格初审(提供准考证、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与岗位要求相关的材料)。资格初审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考生因体检、考察原因未通过或因本人原因主动放弃的,招聘单位确有需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5.体检、教师职业素质测试及考察拟于7月中下旬进行。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出现因综合成绩并列造成超出1:1比例的情况,则对末位并列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额度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6.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教师岗位拟录用人员须参加教师职业素质测试,测试结果达到均值及以上。

7.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将分批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https://exam.pdhr.com)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其他事项

1.拟聘用人员由上海浦东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统一劳务派遣管理,严格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2.笔试合格人员未被录用的,其笔试成绩在2026年8月底前继续有效。招考期间出现空缺的岗位将面向社会统一进行二次报名。二次报名公告、职位等将于7月中下旬通过考录专题网站发布。

3.本次考试不收取费用,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报考人员需要咨询报考条件、岗位要求、面试等相关内容,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4297

监督电话:20742487

咨询时间:报名及笔试确认期间工作日9时至17时

 

附件:1.《储备教师教辅公开招聘简章》

2.《招聘单位联系方式》

3.《报考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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