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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考点:一日生活-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幼儿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考点:一日生活

一、幼儿园的一日活动的主要环节

《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注重幼儿的实践活动,保证幼儿愉快的、有益的自由活动。幼儿园的一日活动包括:接待幼儿入园、早操、教育活动、间隙活动、自由游戏活动、进餐、睡眠、午点、离园、晚间活动、盥洗等。

(一)各个活动的组织要求

1.接待幼儿入园

接待幼儿入园,包括以下几项工作:

(1)接待幼儿

教师要以热情、亲切的态度接待幼儿,要相互问好。教师的情绪、态度对幼儿有很大的感染作用要使幼儿感到亲切、温暖,感到教师喜欢他、等待他、欢迎他。由 此他也会喜欢老师,喜欢上幼儿园。教师应有礼貌地向家长问好,用简洁的语言向家长了解儿童在家的情况,听取家长的要求和意见。对双方需要及时商洽的问题交 换意见,做好个别幼儿的药品交接工作。

教师利用晨间接待的机会,与幼儿亲切交谈,了解幼儿在家的情况,有计划地进行个别教育,对不爱活动、性格孤僻的幼儿要具体关照,给予帮助。吸引幼儿参加集体生活,为此,教师应提前做好接待

幼儿的准备工作。

(2)晨检

晨间检查根据各园的条件:,可以由带班教师负责,也可以由专门的护士、保健教师负责。晨间检查是为了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的个人清洁卫生,以便做到对疾病的早发现、早预防、早隔离早治疗。晨间检查的一般方法是:

一看,看脸色,看皮肤,看眼神,看喉咙

二摸,摸摸是否发烧,摸腮腺是否肿大;

三问,问幼儿在家吃饭情况,睡眠是否正常,大小便有无异常;

四查,检查幼儿是否携带不安全物品。

(3)幼儿活动的引导

①值日生:教师要引导幼儿学会保持活动室的整洁、有序、美观。要有计划地组织中大班幼儿参加活动室的清洁工作,如擦桌椅、整理玩具、整理图书、照料自然 角、记观察日记等。让幼儿参加这样一些力所能及的劳动,既发展了动作,熟练了技能,又培养了幼儿热爱劳动和相互友爱的优良品质,促进了幼儿独立性与自信心 的发展;

②分散的活动:幼儿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可以自由参加各种不同类型的活动。如看图书、搭积木、下棋、折纸、画画等。要让幼儿自由选择活动内容,自由选择玩具,自由选择伙伴,给幼儿自主权。
2.早操(或间操)

以体操为主并配以跑步、体育游戏、器械活动等,宜按年龄组织团体活动;以锻炼身体,培养团体精神和对体育活动的兴趣为主要目的。

3.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有组织的教育活动是教师从儿童的兴趣和实际水平出发,循序渐进地组织实施全面发展教育的活动。教师设计与组织教育活动应注意以下各点:

(1)每个教育活动应有明确的、适宜的教育目的要求;

(2)组织教育活动应充分利用周围环境的有利条件;

(3)灵活采用集体的、小组的或个别的活动形式及多样化的方法;

(4)教育活动中引导儿童运用各种感官积极参与活动过程;

(5)促进每个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发展进步;

(6)每次教育活动的时间,可根据活动的内容、活动的方式和儿童年龄而定,有长有短,以儿童不过度疲劳为限:

(7)每日均应安排有组织的教育活动。

4.间隙活动

间隙活动是使幼儿大脑获得休息,调节幼儿身心的有效方法。任何劳动都伴随着大脑皮层机能的消耗。经过一段时间有组织的教育活动后,幼儿会出现大脑皮层某 区域机能活动性暂时降低的现象,产生疲劳。这时就需要休息。安排好间隙活动,是为了让幼儿的大脑、身体得到充分的休息。活动内容应该丰富多彩,尽量安排在 户外进行,让幼儿玩得愉快,休息得好。

在间隙活动时间里,教师要提醒幼儿上厕所、喝水。教师要保证幼儿每天喝足够的水,这是因为幼儿正处在 生长发育最迅速的时期,活动量大,消耗水分较多,儿童对水的生理需要相对比成人要多。不同年龄的儿童每人每日对水的需要量是不同的:1~3 岁,110~155毫升/公斤体重;3~7岁,90~110毫升/公斤体重。但幼儿往往忘了自己去补充水,所以教师必须适时地提醒幼儿喝水。在一天中,至 少要

组织幼儿饮水两次,还要允许幼儿根据自身需要随意喝水,特别是夏季,天气炎热,出汗多,应随时供应凉开水。剧烈活动结束时,应等幼儿身 体恢复平静后,再让儿童喝水。夏季出汗多,汗液中带走了一定的盐分,应该给幼儿喝一些淡盐水。总之,应该为幼儿准备充足、清洁的开水,要教育幼儿勿暴饮、 勿喝生水,讲究饮水卫生。

5.游戏或自由活动

上午游戏时间内,可以组织幼儿进行各种游戏(详见游戏活动),也可以组织户外自由活动或体育游戏。游戏活动应丰富多彩,尽量安排在户外进行,要注意动静交替。无论组织哪种活动,都要注意在饭前半小时转入安静活动,进行盥洗,而后进餐。

6.盟洗

在饭前10~15分钟组织幼儿盥洗。盥洗应使用流动水,每个幼儿要用各自的毛巾。让幼儿按顺序或分组盥洗,同时,还要教会幼儿正确洗脸、洗手,正确使用肥皂、毛巾,教会小班幼儿漱口和中大班幼儿刷牙。冬季要教幼儿使用润肤霜。
7.进餐

包括早餐、午餐、晚餐和午睡后的点心。根据幼儿身体发育的特点,幼儿园要制订正确的饮食制度,幼儿进餐必须定时定量,开饭要准时,进餐间隔时间应为3~4小时。正确组织幼儿进餐应做好以下工作。

进餐的准备:由教师带领值日生布置好餐桌,准备好餐具,要为幼儿创设一个干净、安静的进餐环境。

进餐过程:要观察幼儿的食量,及时添饭,注意培养幼儿文明进餐的习惯;教师要教给幼儿正确的坐姿和使用餐具的方法;教育幼儿不挑食、不偏食;提醒幼儿细 嚼慢咽,不洒饭菜,不弄脏衣服,不东张西望,不大声讲话;为保证幼儿吃饭时的良好情绪,教师在幼儿进餐前后不要处理问题或批评孩子,例如,有的孩子打了 人,做了错事,教师一般等他吃完饭,再做处理,以免影响儿童的食欲;教师要保证幼儿心情愉快,绝对不能让幼儿哭、叫,以免将食物吸进气管,更不能用禁止吃 饭作为体罚的手段。照顾幼儿吃好一顿饭的标志应是:吃饭过程中,幼儿情绪好;幼儿食欲好,食量够;饮食习惯好,吃得卫生。

进餐结束:幼儿吃完最后一口饭才能离开座位,并把餐具、椅子整齐地放在指定的地方;要养成饭后擦嘴、漱口的习惯;幼儿进餐期间,工作人员不应打扫活动室,以免污染吃饭 的环境。

8.睡眠

午餐后要组织幼儿午睡,寄宿制幼儿园还要组织晚上睡觉。

睡眠能恢复机体的活动能力,对保证健康有重大意义。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使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很重要。

睡觉前要组织幼儿盥洗(午睡前洗手,晚间睡前洗手、脸、脚、屁股。夏季午睡前洗手脸、擦身、洗腿脚,晚间睡前洗澡)。

睡眠室内空气要新鲜,夏天要开窗睡觉,但要避免风直吹幼儿的头部,冬季在幼儿入睡前要开窗通风换气,刮大风时例外。床上用品要清洁,被褥要固定、厚薄适宜。

幼儿进入睡眠室,要保持安静,立即上床睡觉,不能在室内随便走动或说话,并要提醒和检查幼儿不把玩具和其他东西带到睡眠室内。要逐步教会幼儿能独立地穿 脱衣服、鞋袜,并会整齐地叠放在固定的地方。教给幼儿正确的睡姿(右侧卧或仰卧),并注意纠正幼儿不良的睡眠习惯。要掌握每个幼儿夜间小便的习惯,注意为 他们盖好被子,对睡眠不安稳的幼儿要仔细观察,发现不适及时就医。睡眠室要保持安静。照顾好幼儿睡眠的三条标志:一是按时睡,睡得好,按时醒,醒后精神饱 满愉快:二是睡够应睡的时间,要以孩子为主,不能任意减少或增加睡眠时间;三是保持良好的睡眠姿势和习惯。

9.午点(同进餐)

10.户外游戏

在幼儿的一日活动中,游戏和户外活动应占3~4小时以上。午点后至离园前这段时间,可安排各种游戏、户外体育活动、自由活动、娱乐、实验操作活动、劳动 和散步等。天气好时,应尽量让幼儿到户外参加各种活动。户外活动可充分利用自然因素(阳光、新鲜的空气和风)增强幼儿体质。《幼儿园工作规程》指出“要保 证幼儿有充分的户外活动和游戏时间。整日制幼儿园每日不得少于2小时,寄宿制幼儿园每日不得少于3小时,其中包括每天1小时的户外体育活动。场地小的幼儿 园在安排一日活动时,首先要保证各班至少1小时户外体育活动。上课及其他活动可尽量安排在户外。”在这段时间里.可由教师组织幼儿集体活动,也可由幼儿自 由选择开展活动。教师要为幼儿准备好玩具、材料及活动场地,要让全班幼儿情绪愉快地参加各种活动。

11.劳动

日常生活中的劳 动,早饭前可组织幼儿擦桌椅、床、柜等,下午一般可组织幼儿集体劳动.如大扫除、管理小菜园、修补图书、自制玩具等。教师要明确组织幼儿劳动是为了对幼儿 进行教育,培养热爱劳动、克服困难、认真完成任务的好品德,不能把它作为惩罚幼儿的手段。幼儿劳动的内容、时间、劳动量和难易程度要符合幼儿身心发展水 平,要注意安全、卫生。

12.散步

教师带领幼儿到室外长时间的步行,可以锻炼幼儿的毅力、耐力和组织性,同时教师还可利用散 步,引导幼儿观察社会和自然。大自然对幼儿来说是最丰富的教科书,以其富有生机的美吸引着幼儿,观察大自然可以使幼儿开阔视野,增长知识,丰富美的形象, 可以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要让儿童充分接触自然界,让幼儿在草地上打个滚,在雪地上走走,让幼儿捉昆虫、采野花,让幼儿尽情地走,尽情地玩,让幼儿通 过多种感官立体地感受自然界的美。

教师要和孩子们一起谈话,描述散步中的见闻。儿童的感受是肤浅的,必须经过成人的引导才能深化。儿童的认识具有无意性和偶然性,教师的引导、描述可以加深幼儿的认识。教师的描述要充满感情,语言要生动形象,使幼儿产生情感共鸣,更充分地体会、认识自然之美。
13.实验操作活动

儿童的聪明才智不是通过一天一节课就能发展的,儿童对世界的热爱、对知识的兴趣、对未知世界的探索是在大量的实验操作活动和劳动中发展起来的。应准备供 幼儿使用的工具,按年龄的不同,分别指导工具用法,并鼓励他们多实践,逐步积累使用多种工具的经验。儿童手指的灵活性比较差,但在幼儿期,进步却相当迅 速。在没有危险的情况下,应该让幼儿多实践,如5岁多的幼儿可以练习锯木条(或薄木板),可以用小刀刻塑料或纸。让每个幼儿都能参加小实验,如用一只小杯 子盛上水,放进木块、钉子、石块等,做沉浮的实验;喂养小动物或种植劳动,通过照料、观察、记录,人人动手。个个动脑,在实践中增长才干。

14.离园

幼儿一日或一周的集体生活结束后,要离开幼儿园转入分散的家庭生活。

教师在幼儿离园前,应让幼儿做好结束工作,引导、帮助幼儿做好清洁和整理工作。环境应该整整齐齐,个人仪表应该干干净净,并要提醒幼儿带好回家的物品。 可组织离园前的总结性谈话,对一日或一周生活进行简单小结,表扬鼓励幼儿的进步,提出回家的要求,让幼儿高高兴兴地回家。幼儿离园时,根据需要向家长介绍幼儿在园的情况和听取家长的意见。对暂时不能回家的幼儿要个别照顾、妥善安排。适当组织活动,消除幼儿因等待家长而产生的急躁不安的情绪。

15.晚间活动

晚间活动是全托幼儿园一日活动的组成部分。由于教师忙累了一天,易忽视晚间活动的组织领导.造成晚间活动内容单调、贫乏。但晚饭后至上床睡觉这段时间相当长,科学、合理的安排晚间活动对幼儿的身心发展是很重要的。

一般说,晚间可以组织一些安静的、活动量小的活动。如看电视(看电视的时间每周以1~2次为宜,要注意保护幼儿的视力)、演木偶戏、组织幼儿欣赏音乐,以及自由游戏等。夏天可组织散步等活动。

二、一日生活的教育意义

(一)使学前儿童尽快适应托幼机构里的生活,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学前儿童从家庭进入托儿所。幼儿园等学前教育机构所感受到的变化是极大的。对他们来说,这些机构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他们正式进入集体生活后,由家庭的 “中心成员”变成了教育机构里众多小朋友中的普通一员。在家中,几个大人围着一个孩子转,对他们各方面的照顾是非常全面的。而在学前教育机构,教师要照顾 十几名、几十名的孩子,就需要培养起他们具有一定的独立生活能力,才能使其尽快地熟悉、适应集体生活和学习的环境,产生归属感。

学前儿童身 体各个器官的生理机能尚未发育成熟,各个组织都比较柔嫩,身体素质还很薄弱;学前儿童时期又是生长发育十分迅速、新陈代谢旺盛的时期。但是,由于他们缺乏 知识经验、独立生活和自我保护能力,因此,他们既需要教师的悉心照顾,更需要保育员和教师反复指导下的帮助和训练,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建立良好的生活秩序。

帮助学前儿童掌握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并能在生活中加以应用,可以提高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增强自信心,也为他们今后的学习和生活最终走向自立奠定最基本的能力和态度基础。

(二)使学前儿童愉快地度过每一天

新《纲要》指出:“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快乐的童年生活”最现实的表现就是儿童每一天的具体生活,而学前儿童在日常生活的表现也是判断、衡量他们学习和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教师要把 生活活动不仅看成是满足孩子渴了要喝水、饿了要吃饭等生理需要的过程,更要看成是以此为机会,使他们的相关能力逐步得到提高的学习、练习的过程。让学前儿 童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从这个意义上说,学前儿童教育的重要目的就是让他们愉快地度过在学前教育机构的每一天。

(三)日常生活是学习的重要途径

学前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了教育的生活化,学前儿童教育必须是保教并重的,必须寓教育于儿童的一日生活之中。日常生活是学前儿童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 教育的重要途径。新《纲要》指出,幼儿园教育活动内容的选择应“既贴近幼儿的生活来选择感兴趣的事物和问题,又有助于拓展幼儿的经验和视野”:幼儿园教育 活动内容的组织应“充分考虑幼儿的学习特点和认识规律,各领域的内容要有机联系,相互渗透,注重综合性、趣味性、活动性,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对学 前儿童而言,大部分的学习是生活化的、游戏化的教育活动,就是日常生活本身。因此,学前教育机构教育应从儿童的一日现实生活中挖掘教育资 源,把各种教育内容与儿童一日现实生活联系起来,把教育活动同儿童一日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儿童日常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具有教育价值,都应从儿童发展的现实 出发,加以充分的组织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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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1至附件1-3,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上午8时起至2月5日下午17时止。

报名网站为:

    http://xsx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789

报名网站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考生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4),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报考人员属于2026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5)。如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学科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⑤本人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具体格式见附件6)。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

⑦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⑧《岗位表》内容中各岗位所对应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聘用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6年2月5日17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②教研员岗位:现场撰写学科论文;

③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打印:网上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段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公告为准。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其中,教研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除教研员岗位外,如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8)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3.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②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岗位主要采用答辩方式;

③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主要采用试讲加答辩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拟聘公示

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昌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海南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无关。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县教育局地址:石碌镇东风路39号教育局办公楼。电话:0898—26630505。

五、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1029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31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

附件1-3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 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6 2026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7 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河北省保定市满城区关于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的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教育综合发展水平,进一步补充优秀师资,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高中教师35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本次选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详见《保定市满城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有关高校名单》(附件4)。

2.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附件5)。

3.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4.国(境)外高校毕业,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27日至2008年1月26日期间出生)。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聘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准),其他学科教师岗位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8.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6年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6年1月22日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仅限报考一个选聘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报名网址: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baoding.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0日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注册账号。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3)填报信息。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

(4)提交审核。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提交审核后,请考生及时查阅审核结果,以便审核未通过时,在报名截止前有充足时间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5.通过初审。本次选聘不收取费用,网上“审核通过”即为完成报名。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1.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3日-2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2.资格审查地址:满城区教师进修学校(满城区宏昌北街54号)

3.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包括:

(1)凡网上报名并通过审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下载并填写《保定市满城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复审表》(附件2)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并要求提供毕业证、学历学位证、身份证、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202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可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对应的学信网关于学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或所在院校出具的载明有在读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学位情况、如期取得毕业证等内容的学校证明。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取得认证的,须书面承诺2026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3)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提供师范生身份的学院相关证明材料。

(4)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4.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①查验《保定市满城区2026年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复审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②查验身份证,审查出生年月是否符合报名条件;③查验学历学位证明,审查学历学位材料真实性以及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学历是否符合选聘范围要求;④查验教师资格证书是否符合岗位要求;⑤查验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考生是否有普通话证书(不低于二级甲等);⑥查验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

面试通知单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1.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2026年3月4日至3月6 日。

2.具体面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面试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实验中学(满城区致远路459号)

面试场次安排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按报考岗位在满城区现行教材中随机抽取。教材版本参照《2026年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面试参考教材目录》(附件3)。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教学能力、教学方法、授课逻辑性、专业知识、教态语态、板书设计等。应聘此类岗位所有专业的所有考生均不得将教具等带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按照同一岗位或相同及相近学科安排在同一组的原则,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一般在同一个面试组和面试场次,试讲同一内容;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人数较多,按面试考生随机排序名单进行蛇形分组面试,取各组相应名次。

4.根据最终应聘人数,确定组建面试评委会数量,每个评委会由7名评委、1名计时员、1名合分员、1名监督员组成,面试评委从异地选派专业人员担任。评分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

5.面试有关要求。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组考生在入闱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备课室和侯考室等面试区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

6.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照岗位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程序的顺序为:符合岗位要求学历层次高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年龄小的(以下选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7.面试成绩每半天在面试地点公布一次,3月8日后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个人综合成绩、是否进入体检程序等。

8.面试工作在保定市满城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体检

体检集合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另行公告。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的、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按照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

考察标准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通过查阅档案、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对拟聘人员是否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等资格条件,对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其他相关材料。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放弃聘用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各一式四份,加盖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办理备案手续。根据《拟聘人员通知》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办理增编、增人、工资、保险、劳动关系转移等聘用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选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3.选聘工作全程在保定市满城区纪委监委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宜

1.本次选聘实行诚信报名机制,对考生在选聘过程中发生的失信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考生对个人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考生务必牢记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重要时间、地点,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选聘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和面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同时考生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3.报考咨询电话:河北满城中学0312-5572566

                保定市第二十八中学 0312-5578828

监督电话:0312-7161618  0312-7028358

 

附件:1.2026年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

2.2026年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资格复审表

3.2026年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面试参考教材目录

4.2026年度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有关师范类高校名单

5.2026年度保定市满城区公开选聘高中教师有关重点院校重点学科高校名单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保定市满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面向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贯彻广东省“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区教育系统师资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现面向优秀教育人才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73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面向优秀教育人才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博士研究生:纳入国家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或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毕业,并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现职优秀教师:在学校(不含培训机构、幼儿园)任教的教师,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以下荣誉称号之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全国最美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省级“特级教师”,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及相当荣誉称号获得者;

2)曾获得市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书记、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或现任县(区)级名书记、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

3)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三等奖以上获得者,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青年教师能力大赛一等奖以上获得者;

4)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三)学科竞赛教练:曾获得过国家级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银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银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四)体育教练员:具有省级以上优秀运动队、职业体育俱乐部运动队、高等院校高水平运动队或地市级以上体育运动学校等三年以上专业运动训练经历或执教经历的教练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曾带队参加教育或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以上赛事并获得“优秀教练员”等相关荣誉称号;

2.个人曾获得国家级运动健将以上称号。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8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四)具备国家承认本科以上学历,以博士研究生身份报考的须同时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境外学历报考的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在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毕业时间、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即所学专业或现任教科目(指教师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须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七)学科竞赛教练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南海区在编在职教师(含试用期);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

9.限制招录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实施了“两违行为”且情节严重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网上报名

以网络报名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与要求

考生在2026128日9:0023日17:00期间(逾期不接受报名)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名材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截止前,考生可取消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

2.报名流程

登录系统→选择人员类型→填写报名表并上传资料→选择报考岗位→提交报名→打印报名表。注意:提交报名后,系统将显示“报名成功”及“打印报名表”,即为报名成功,请考生知悉并确认已成功提交报名。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网上资格审核

网上资格审核根据考生网上报名资料进行。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考生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相关责任由报考者自负。资格审核结果通过系统公布,考生可在2026259:30后登陆系统查询。

(四)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总成绩。

笔试定于202626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可自20262515: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以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其中之一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按60%折算计入总成绩。

  专业技能测试定于202626日上午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与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六)确定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6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总成绩其中之一不合格的,不予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首先按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及结果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通过报名系统公布。考生可在20262619: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看。

(七)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进入体检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dwbm/qwzzb/tzgg/)、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发展中心、区直学校组成考核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咨询电话

1.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唐老师0757-86781944

2.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叶老师、谭老师0757-86883152

3.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邓老师、胡老师0757-86689723

4.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潘老师0757-85525905

5.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梁老师、刘老师0757-85666454

6.佛山市南海区石门中学:肖老师0757-85930324

7.佛山市南海区南海中学:易老师0757-81899300

8.佛山市南海区南海实验学校:钟老师、王老师0757-6686033866860090

9.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中学:谈老师、许老师0757-8622021581816799

10.佛山市南海区狮山石门高级中学:陈老师0757-86685933

11.佛山市南海区第一中学:潘老师0757-86773127

12.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高级中学:侯老师0757-86662204

13.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面向优秀教育人才

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6-2027学年教师

    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6122

海南省昌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1至附件1-3,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上午8时起至1月29日下午17时止。

报名网站为:

http://test.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770

报名网站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考生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4),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报考人员属于2026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5)。如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学科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⑤本人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具体格式见附件6)。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

⑦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⑧《岗位表》内容中各岗位所对应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聘用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6年1月29日17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②教研员岗位:现场撰写学科论文;

③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打印:网上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段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公告为准。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其中,教研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除教研员岗位外,如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8)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3.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②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岗位主要采用答辩方式;

③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主要采用试讲加答辩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拟聘公示

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昌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海南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无关。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县教育局地址:石碌镇东风路39号教育局办公楼。电话:0898—26630505。

五、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1029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31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

附件1-3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 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6 2026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7 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温馨提示: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①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硕士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年龄限制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在报考前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6年1月20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7日14:00
      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8日14:00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9日14: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6年2月1日-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6年3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2026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及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河北外国语中学、天津市河北区经纬中学和天津市第一中学河北学校涉及的岗位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面试详细内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采取学科教师进班授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其他岗位面试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部分岗位面试含有技能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和财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招聘单位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后,因个人原因解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招聘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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