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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新浦区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根据《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3.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2009—2013届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是2011—2013届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报考学前教育及幼儿园英语教师岗位的,必须是取得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学前教育及幼儿园英语教师岗位的,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岗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相一致的岗位(报考初中、小学、学前教育岗位的,其教师资格类型、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一致;报考幼儿园英语岗位的,可持英语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双向选择推荐表、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2013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或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或当地教师资格认证部门出具的合格证明材料)、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
所有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同版照片3张。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19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新浦区海宁小学南楼一楼(新浦区普庆路3号)。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0518—85414810、18205132199。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⑴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试卷采取百分制。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技能。报考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及幼儿园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⑵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公共知识100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及幼儿园英语加试专业知识50分。
①没有加试专业知识的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得分。
②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幼儿园英语岗位:
笔试成绩=〔(公共知识得分+专业知识得分)/150〕×100。
⑶根据各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
⑷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⑸笔试成绩和拟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公布。
2.面试
⑴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面试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用。面试内容与报考岗位的相应学段、学科一致(幼儿园英语岗位的面试内容与小学英语一致)。
报考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技能,以便考察应试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⑵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说课、答辩100分,其中说课80分,答辩20分。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加试专业技能20分。加试办法详见附件《连云港市新浦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①没有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
面试成绩=说课得分+答辩得分。
②小学音乐、小学美术、小学体育、学前教育岗位:
面试成绩=〔(说课得分+答辩得分+专业技能得分)/120〕×100。
⑶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领取面试准考证时,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时所需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
⑷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次日上午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公布。
3.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如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新浦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新浦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形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新浦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xpedu.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向区纪委、区人社局、区教育局提出。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同岗位被录用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用人单位。被录用的2013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必须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原件,2013届硕士、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位证原件。
八、本公告解释权属新浦区教育局、新浦区人社局。
为严肃考风考纪,杜绝不正之风,本次招聘全过程由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区 纪 委0518—85475332
区人社局0518—85605580
区教育局0518—85413545

新浦区教育局
新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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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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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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