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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考点:常规教育-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幼儿教师《保教知识与能力》考点:常规教育

一、幼儿生活常规教育的要求

  常规是指幼儿园日常生活和活动的规则,具体是指幼儿园对于幼儿什么时候应进 行什么活动、活动中应遵守什么要求、哪些事情应该做、哪些事情不应该做、活动要采取什么方式等方面的要求。幼儿园常规教育主要包括:一日生活常规、教育、 教学常规等。幼儿园教师要会科学、合理地制订各项常规,要耐心细致,持之以恒地教育幼儿遵守各项常规,以使幼儿园常规教育发挥应有的作用。

(一)常规训练的重要性

1.常规可以培养幼儿的生活规律.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由于幼儿园里的幼儿来自不同背景的家庭,有些幼儿由于各种原因。生活作息没有规律,而幼儿园则是按照幼儿生理和心理的需要做出符合科学的合理安排,幼儿 生活在其中,就能逐渐养成有规律的生活习惯、时间观念和有组织、有条理的办事能力,并逐步适应幼儿园的环境。幼儿吃饭不讲话、喝水要排队、上厕所不推挤等 良好的行为习惯都是在一日活动中逐步养成的。

2.常规可以帮助幼儿适应幼儿园环境.学习在集体中生活

  幼儿园一日活动虽是为满足幼儿自身需要进行的。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幼儿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执行成人的要求和适应集体生活的规则,这样就能在自身需要和客观要求、主观能动性及外部条件的交互作用下,获得适应幼儿园环境的能力,并且不断学习怎么样在集体中生活。

3.常规可以培养幼儿的自律能力.维持班级的秩序

  自律是指控制自己并遵守一些共同规则的能力,幼儿通过遵守一日生活中的常规而逐渐培养这种自律能力。同时由于幼儿的这种自律能力,班级秩序得以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游戏活动和教育活动得以正常进行。

4.常规能够增强幼儿的安全感.有助于幼儿健康成长

  人在一个有规律的环境里生活才会感到安全,幼儿也是如此。合理的常规为孩子创造了一种有序的、和谐的生活,使他们在心情愉快的情境中自然地形成一种符合其身心发展水平的规则意识和规范行为,使遵守规则成为孩子们的自主行为,同时促进幼儿身心健康的发展。

(二)常规养成的策略

1.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

  在建立常规时,教师首先应从长期自居的“领导者”、“指挥者”的宝座上走下来.从根深蒂固的“师道尊严”的束缚中走出来,不要板着面孔“发圣旨”,给孩子以平等、公平、合理的受教育环境.教师可以在平等融洽的环境中与孩子们共同讨论对他们的要求。
2.引导幼儿建立自信.鼓励幼儿主动发展

  幼儿还未形成清晰的自我概念,往往要通过别人的评价来认识自己,特别是当他们面对新环境和新问题的时候.更容易对自己没有信心,产生害怕、抵触情绪。老 师是幼儿心目中最富有权威的人,他们对孩子的正确评价、肯定及支持的态度对于孩子的发展来说是最为重要的,这些积极引导能帮助孩子勇敢面对困难的挑战。

3.规范行为,为儿童树立榜样,促进幼儿养成自觉的行为习惯

  幼儿的模仿性强,思维具体形象,教师、家长的言谈举止、行为习惯都是他们学习和模仿的榜样,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教师必须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要 求孩子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给幼儿树立好榜样;同时也要注意同伴影响的作用,抓住日常生活中的点滴小事,把握好教育时机,促进幼儿养成自觉的行为习 惯。

4.与家长沟通.达成共识.形成教育幼儿的一致性

幼儿常规的培养。除了老师的指导外,家长的配合也十分重要。对于那些各方面 能力较差的孩子,教师平时应以帮助、鼓励为主,鼓励他们参与集体活动,对他们的要求可以适当降低,同时还要让家长做好配合工作,向家长介绍如何发现孩子的 优点,如何给孩子创造自主做事的机会等。这样,教师与家长达成共识,形成教育幼儿的一致性,能更好的促进幼儿常规的养成。

5.给幼儿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

  幼儿的一天基本上由生活活动、游戏活动和教育活动组成,其中包括饮食、睡眠、盥洗、游戏、学习和交往等内容,通过这些活动,幼儿获得了“在什么时候什么 情况下该如何做,不该如何做”的认知、体验和经验,逐步形成一系列正确的行为方式,并在反复实践中得到强化,进而逐步养成良好的常规。教师应尽最大的努力 创造条件,给幼儿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促进幼儿常规的养成。

(三)幼儿园的生活活动

幼儿园一日生活中的生活活动包括进餐、饮水、睡眠、盥洗、如厕等,所用时间约占幼儿在园生活时间的一半,对幼儿生活活动的组织与指导应把握以下各要点:

1.从实际出发.建立合理的生活常规各幼儿园所处环境条件不同,幼儿在园中生活的组织也不尽相同,故应从本园的实际出发,还要从各班年龄实际出发,建立 起正确、合理的生活常规。生活常规建立在每个生活活动中。合理的生活常规对幼儿是可操作的、有助于幼儿顺利进入各个生活活动,应避免形式繁琐的不合理常规 对幼儿的束缚。

2.在生活活动中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在幼儿园中每日重复进行的各种生活活 动,是培养幼儿良好习惯和自理能力的好时机。保教人员应将习惯与能力的培养长期坚持下去,对幼儿有一致性的要求,同时还应视环境及幼儿个体的状况,灵活对 待,不宜强求千篇一律。

3.日常生活活动是施教的机会。每天的生活活动,占据了幼儿在幼儿园中大部分的时间,幼儿教师要抓住时机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以促进幼儿保教目标的实现。

4.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保育与教育,需要保育员与教师的默契配合。在各种生活活动中保教人员的分工责任要明确、具体,创造好条件,让幼儿去做他们能做的 事。保教人员通过示范、帮助、要求与鼓励,让幼儿逐渐学会生活自理,逐渐自立,养成生活有序、生活自理的好习惯,为人小学做好准备。

(四)幼儿园的保育活动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明确指出:“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由此可见,保育是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包含对幼儿身体的护理,也包含对幼儿心理健康的维护。保育是指幼教机构 中教养人员为促进幼儿健康成长而从事的卫生保健和安全防护工作。保育活动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基本途径。幼儿园保育活动能为幼儿的身体发展提供必要的物 质条件,满足其身心发展的安全需要,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为幼儿的终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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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幼儿园保育活动实施要求

(1)做好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的培养

①幼儿进餐时,教师要精力集中,注意观察,精心照顾幼儿,轻声和蔼地指导和帮助幼儿掌握进餐的技能,培养幼儿文明行为习惯和吃完自己的饭菜。根据幼儿的进餐情况向伙食委员会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提醒幼儿多喝开水,学会节约用水,让幼儿学会使用、收放自己的物品。

②指导幼儿用正确的方法洗脸。饭前、便后要将小手洗干净,不吃不干净的东西。

③鼓励幼儿积极参加晨间锻炼活动,坚持穿园服人园。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学会将废旧物品分类回收,进一步培养幼儿的环保意识。

④培养幼儿的自理能力:教幼儿学习穿脱衣服、鞋袜,整理自己的床上用品。开展小、中、大班级“幼儿生活自理能力”比赛。教幼儿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如给花浇水、擦桌椅等。

⑤精心照顾好幼儿午睡,做到不离岗,及时帮幼儿盖被子等。在各种活动中激发幼儿的活动兴趣,加强幼儿的自律性,培养幼儿良好的活动习惯。

(2)保教有机结合

纠正幼儿的一些不良习惯,如打架、争抢玩具等。开展幼儿之间的“大带小”活动,采取大、中班幼儿帮助小班幼儿完成某项任务的活动,培养幼儿互帮互助的良好品质。

(3)增加幼儿的户外活动时间

要确保幼儿活动的时间,保证活动的质量,增强幼儿的体质。坚持在活动前给幼儿带好汗巾,活动中及时帮幼儿擦汗,根据气候的变化为幼儿增减衣服。在活动中开展一些班级之间的体育比赛,如自行车比赛、羊角球比赛、接力比赛等。

(4)加强幼儿安全意识的培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让幼儿了解生活中常见的一些安全标志,学会一些简单的自救方法。老师们要有高度的责任心,时刻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范围内,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时对幼儿进行随机教育,培养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高度的应变能力。

(5)加强保教人员的保育意识,认真学习“保育员工作职责”,明确保育工作目标

保教人员要做到人到、心到、眼到、口到,在组织活动中,注意观察幼儿的神态、情绪,发现异常及时询问。保教人员认真做好每周一次玩具的清洗消毒工作和活 动室、午睡室紫外线消毒等。平时做到一日一小搞,一周一大搞,园内无纸屑、果壳,室内物品摆放整齐,窗明地净,走廊、楼梯地面整洁、无死角,厕所无污垢、 无臭味,节约水电,勤俭持园。

(6)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幼儿安全

开学前,全体教职员工对大型玩具、桌椅、床、玩具等进行全面 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强化及时的防范意识,杜绝事故隐患,让家长放心。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查,并作详细记录。 坚持早、午、离园时的检查工作,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发现有病的幼儿要及时通知家长,做好有病幼儿的隔离工作。做好体弱幼儿的护理,坚持开病号餐,按 时填写出勤报表,做好各项卫生保健的记录工作并做到按时上交。每周坚持清洗幼儿的被褥并进行消毒。

(五)幼儿园的教育活动

《幼儿 园工作规程》中指出: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应是有目的、有计划引导幼儿生动、活泼、主动活动的多种形式的教育过程。此种活动是由教师依据目标计划设计与组织 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此种活动中幼儿在教师的引导下呈现主动活动参与状态,幼儿的主动性、活动性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从而使教育活动发挥积极的教 育效果;教育活动是以多种多样的形式组织的,以鼓励幼儿的兴趣和培养幼儿的各种能力。

1.对教育活动组织与领导

(1)教育活动内容的确定应以本班阶段性的保教目标及幼儿现有水平和兴趣为依据,即强调选择教育内容的目的性,对教育内容选择要依据循序渐进的原则,加以编排,以利于幼儿接受。

(2)充分利用幼儿园周围的环境资源组织教育活动,不宜将幼儿关闭在活动室中,单纯依靠书本的材料内容组织教育活动。应将幼儿带到大自然中去,带到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去观察、活动、感受,也可将自然界和社会生活中的景、物带进幼儿园中组织教育活动。

(3)在教育活动中充分考虑幼儿的感官活动,使幼儿的各种感官处于积极活动状态,多种感官的积极参与活动,有助于幼儿在教育活动中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的发挥,幼儿可以获得直接、深刻的感受体验。

(4)在教育活动中应灵活地运用集体活动、小组活动和个别活动的形式,不宜一律采取全班性的教育活动形式,也不宜无目的地变换活动形式。多种活动形式的采用,应有利于每个幼儿在教育活动中获得应有的发展。

(5)在教育活动中为幼儿提供充分活动的机会。通过教师运用情景、实物、现场、演示、启发提问等教育手段与方法,让那个幼儿做观察、实验、操作、摆弄、 表演等,使幼儿在教育活动中通过充分地参加活动.取得更佳的发展效果,改变幼儿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动接受的消极状态,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地在活动中学习。

(6)注重活动过程,使幼儿充分参与教育活动过程,用脑、用手、用口做活动,改变由教师包揽教育过程,由幼儿接受教育结果的做法。

2.幼儿教学活动的原则

(1)促进幼儿发展的原则

教学是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领导的学习活动,幼儿教学活动的目的不在于学习多少知识,而是在学习浅显生活常识的过程中促进幼儿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的全面和谐发展。

(2)教学的教育性原则

教育、教学是不可分割的两个过程,教学任务不仅是授予知识,而且还要通过知识培养对生活、对现实、对待劳动和对待人的正确态度,幼儿教学活动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求知欲望,所以,幼儿的教学活动更要考虑教育性,要把智力、情趣、意志、性格等心理品质放在重要地位。

(3)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幼儿主体性相结合的原则

  教学活动是教与学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必须正确处理教与学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十分重视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主体的能动作用,既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又要尊重儿童,调动幼儿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

(4)直观性原则

  这是由幼儿思维的特点决定的。幼儿的思维具有直观和形象的特点,幼儿认识事物、理解要求均是以感性知识和经验为基础的。一方面幼儿依赖于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认识事物;另一方面直观的、生动的、鲜明的形象又有助于激发幼儿学习的兴趣、 集中幼儿的注意力,能帮助幼儿理解和感知学习的内容。所以,幼儿教师要充分利用幼儿的感官,充分运用直观性原则,使幼儿通过视、听、嗅、触,获得鲜明生动 的表象和直接经验。

(5)活动性原则

幼儿是在活动中得到发展的,要为幼儿创立各种各样的活动环境。

3.教学活动的方法

我国常用的教学方法,大致可以归纳为直观、口授、练习和游戏等方法。

(1)直观的方法

直观的方法是引导幼儿通过直接感知被认识对象的具体形象进行教学的一种方法。

①观察法

观察法是在教师指导下。有目的、有计划地感知客观事物的方法。

②演示、示范、范例的方法

  演示、示范、范例的方法是幼儿园教学中常用的直观形象法,运用这种方法时,都要伴随语言的讲解。演示是老师通过向幼儿展示各种实物和直观教具,或做实验给幼儿提供感性材料。示范是教师通过自己的表演为幼儿提供榜样。

③电教化手段

电教化手段是指运用幻灯片、录像、电影、电脑等手段进行教学。这种具体、生动、形象化的教学,容易引起儿童的兴趣,开阔儿童的视野。

(2)游戏的方法

游戏的方法是指教师通过组织幼儿开展游戏活动以达到一定教育目的的教学方法。常用的有教学游戏、表演游戏、体育游戏和音乐游戏等。

(3)口授的方法

口授的方法包括讲解、谈话、讲述、朗诵。

①讲解,教师通过口语向幼儿陈述式地解释某事物的方法。

②讲述,运用语言叙述教材的方法。

③朗诵,通过富于感情的语言并配合一定的动作和表情,使文学作品更富于表现力。

④谈话法,教师根据一定的主题,通过提出问题,引导幼儿回忆已有的经验和知识,积极思考,并做出回答的教学方法。

(4)练习法

练习法是指幼儿在教师指导下,通过重复的操作练习,巩固知识、掌握简单技能和形成习惯的方法。

二、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方法

  幼儿园各项常规一旦确定,教师就应教育、引导、督促幼儿遵守,严格要求,持之以恒,直至形成习惯。否则,哪怕制订得再好的规则,也只是纸上谈兵,失去意义。对培养幼儿良好生活习惯的方法,可参考以下策略:

(一)严格要求,毫不懈怠

  幼儿园提出的各项常规.对幼儿来说,应该是符合实际,是他们接受能力范围之内的;但又应该做到有一定的难度,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即对幼儿的心理形成适当 的压力。心理保持一定的紧张度,有利于促进幼儿积极向上。同时,幼儿需要付出努力才能获得成功和发展,努力的过程有利于培养幼儿的坚持性和经受挫折的能力。

  教师在培养幼儿遵守常规的过程中,要严格要求,给幼儿以适当的压力,让幼儿经受一定的挑战,变压力为动力。而不能“心慈手软”,一旦遇到困难,或太浪费时间,就放松要求,甚至放弃。

  严格要求,就是指教师要严格按照既定的规则办,说话算数,说到做到。若幼儿感到有困难,也不能放松要求,更不能放弃,要有坚定的立场,顽强的意志和耐 心,帮助幼儿反复练习,以形成自觉的行为。如,当教师提出“搬椅子时动作要快,不发出声音”的规则要求,幼儿有能力做到,却没能做到时,教师不能因为怕耽 误时间,影响下面的活动,虽然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但是看到椅子也已经放好了,就不再责备了。这样做其实就是对规则的放松,没有严格要求,因此也就很难达 到要求。要做到严格要求,那就应该让幼儿把椅子放回原位,重新搬,有必要的话,可反复进行,直至达到要求。当然,严格要求不是大声地训斥或责备。在反复进 行的过程中,要有耐心,保持心平气和,不训斥、指责幼儿。又如,教刚入园的小班幼儿自己拿勺子吃饭的常规,一开始幼儿拿不好勺子,到处撒饭粒,花的时间更 长,既给教师增添麻烦,又耽误时间,还不如由教师喂来得省事。教师不能因为麻烦或浪费时间而放弃规则要求,而是要坚持原则。耐心地、不厌其烦地一点一点地 按要求去做,直至达到目标。

(二)共同合作,持之以恒

  共同合作,持之以恒,指的就是一致性和一贯性。一致性和一贯性是教育必须遵 循的原则,尤其是在幼儿行为习惯的培养上,更显得重要。共同合作,可以从内容和对象两个层面去理解。首先从合作的对象看,既包括幼儿园保教人员之间的合 作,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家长的合作,同时也包括幼儿园教师、家长与幼儿的合作。从合作的内容看,一是指合作制订各项常规,二是共同遵守各项常规。

  合作制订常规.不仅要求幼儿园班级中的各位教育者合作参与,共同制订出一致的规则,同时,可请家长参与,以便家长深入了解幼儿园的各项规则。这里最值得 一提的是,教师要鼓励幼儿亲自参与规则的制订,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使其成为规则的主人。具体做法如教师、幼儿共同商量、讨论出规则,然后让幼儿用绘画 的形式将规则表现出来,并张贴在墙面上,这样做可以使幼儿对规则做到心中有数,用图画表现出来的规则一目了然,容易理解,又可以随时提醒幼儿遵守。幼儿对 自己亲自参与制订的常规,会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会主动的去履行。

  幼儿园保教人员、家长、幼儿多方面合作制订的常规,更具有合理性、可行性,有 利于教师和家长共同遵守,为幼儿起榜样作用,也有利于家园合作共同督促幼儿遵守。如在交往的常规中,要求幼儿“会用礼貌用语,有礼貌地与人交谈”,幼儿只 在幼儿园被要求这样做是不够的,还需要家长树立榜样的作用和潜移默化的影响,在与所有人交往的过程中都应该这样做。有多方合作,有一致的要求,常规就会很 快成为幼儿的自觉行为。

  持之以恒,是指对幼儿进行常规培养时,要有一贯的要求,定下的规则,不随意更改,在执行过程中,不走样,不打折扣,不 随心所欲,也不半途而废,始终如一,坚持到底。当一种常规刚刚建立时,需要每天坚持,以达到巩固。当一种常规已经巩固时,在执行时也要每次提醒幼儿做到。 教师在提常规要求时更不能随心所欲。如,今天教师心情舒畅了,就会放松对幼儿的要求,哪怕在集体教学活动中,幼儿也可以随便说话,随便在地上打滚等。哪天 教师心情不好了,就会“严格要求”,这也不许,那也不行,动不动就批评。当然。有这种行为的教师,前提是没有认识到常规教育的意义。幼儿园的常规不是教师 用来压制幼儿,对幼儿实行控制的手段,而是塑造幼儿完善人格的积极措施。因此,在进行常规教育时,教师一定要保持清醒、理智的头脑,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 从幼儿身心健康出发,不惜付出耐心和恒心,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效果。

(三)激发兴趣,主动学习

  人的大脑皮层活动有它的规律, “优势兴奋”就是其中的一种。当人的大脑皮层处于“优势兴奋”状态时,就会使人感到工作或学习过程十分的轻松、愉快,使人注意力高度集中,激起工作、学习 的积极性、主动性,从而大大提高工作、学习的效率。促进大脑皮层“优势兴奋”状态形成的主要因素就是“兴趣”。人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兴趣是学习的动 力”、“兴趣是学习的内驱力”、“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等等,就是因为兴趣能使大脑皮层形成“优势兴奋”,使人产生工作、学习的愉快感,激发人们工作学习的 主动性和积极性,能使工作和学习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在幼儿的常规教育中,幼儿园教师同样要善于利用大脑皮层优势的原则,尽量采用幼儿感兴趣的手段和方法,对其进行常规训练,必定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可尝试用以下方法。

1.游戏形式或游戏口吻

  游戏是学前儿童最感兴趣的活动,是幼儿容易接受的学习形式。把常规教育内容寓于游戏的形式中,或用游戏的口吻进行组织,会大大激发幼儿学习常规的积极性 和自觉性,如前面提到的《吃饭=组装车》这一例子中,教师为了培养幼儿不挑食、自己吃完一份饭菜的习惯,就是利用孩子对汽车的兴趣,用游戏的口吻,把食物 比作汽车零部件,把进食比作组装汽车,大大激发了幼儿的进食兴趣。又如:在打击乐活动中教师为了培养幼儿自己收拾打击乐器的常规,用幼儿乐于接受的游戏形 式进行组织。具体方法是:请几位幼儿,人数与乐器的种类相同,即有几种打击乐器,就请几位幼儿,一位幼儿负责收一种乐器,每人发一个小箩筐;负责收乐器的 幼儿手提小箩筐,跟着《找朋友》的音乐节奏,用跑跳步,轮流跳到拿同一种乐器的幼儿面前,幼儿逐个把乐器放入他(她)的筐内。用这一游戏的方法,激发幼儿 的兴趣,乐器收得又快又好,活动环节显得紧凑,因为《收乐器》的环节很自然地成了打击乐活动的最后一环节,没有一点附加的感觉,效果很好。

2.儿歌类文学作品

  儿歌、谜语一类的文学作品,有很强的节奏感,富有韵律美,念起来朗朗上口,幼儿乐于接受,感兴趣。因此,用儿歌来伴同幼儿学习常规,同样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如让幼儿学习自己系鞋带,可配上系鞋带的儿歌“两根鞋带交朋友,两个朋友拉拉手(第一次交叉打结),两个朋友鞠鞠躬,再拉一次手,变成小蝴蝶(第二次打 蝴蝶结)”。如让幼儿自己学扣纽扣,以防扣错扣眼(幼儿很容易扣错扣眼,这是个难点),可配上谜语“兄弟四五个,各进各的门,要是走错了,出来笑死人”。 如培养幼儿坐姿端正的常规,可配儿歌“椅背靠一靠,双脚并并拢,小手拍一拍,放在大腿上”。这些儿歌不仅能激发幼儿对学习常规的兴趣,还在一定程度上提示 了常规的学习要领,更有利于幼儿对常规的掌握。教师应根据具体需要选择相应的儿歌,也可自己编写儿歌,让幼儿在朗朗上口、饶有趣味的儿歌陪伴下、愉快地学 习。

3.音乐作品

  音乐是情感艺术,它通过人的听觉直接打动人的心灵,音乐的节奏、旋律、音色等直观性和美感,能引起人精神上的快 感。幼儿喜欢听音乐,喜欢唱歌,因此采用音乐作品来辅助幼儿常规的学习,是幼儿园教师常用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方法。尤其是在音乐活动中,能很好地运用 音乐来指挥幼儿学

  习常规.如幼儿听音乐做律动进活动室入座;听音乐开始活动和结束活动;听音乐起立或坐下;听音乐踏步变队形等。音乐的运用能 很好地帮助幼儿学习常规,也能使音乐活动变得紧凑而有条不紊,大大减少教师的组织时间和幼儿的等待时间,同时能创造出浓厚的音乐氛围,使音乐活动取得好效 果。

  在日常生活常规的学习中,也可用音乐来辅助,如漱口时,可配上“漱口”的歌曲;洗手时可配上“洗手”的歌曲;刷牙时可配上“刷牙”的歌曲等。

  幼儿感兴趣的游戏、儿歌、音乐等材料,能很好地激发幼儿学习常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热情,还能随时提示常规的要领,对幼儿学习和巩固常规起到重要的作用。教师应适当选择、合理运用以上材料,在常规教育中发挥其作用。

(四)榜样鼓励,正面强化

  榜样激励是指为幼儿提供正确的行为典范,激励幼儿去模仿。为幼儿提供的榜样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直接的榜样主要是指成人和同伴,间接的榜样有文学作品、 影视作品等。在幼儿园的常规教育中,教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教师的榜样作用是第一重要的因素。有人说:“教师是幼儿的镜子,幼儿是教师的影子。幼儿在园的 大部分时问都与老师在一起,再加对教师的高度崇拜心理,使他们对教师的各种行为表现都会有意或无意地进行模仿和学习。可见教师对幼儿良好行为的形成,影响 是非常大的。因此在幼儿常规教育中,教师一定要注意自己的示范性影响。俗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可见身教重于言教,教师的一言一 行,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感染幼儿。教师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修养、时时注意自己举止言行的规范,才能给幼儿以身示范的教育影响。

  幼儿园里经常 使用的间接榜样是文学作品活动——讲故事。幼儿喜欢听有趣的故事,教师充分利用故事等文学载体,运用文学作品中的教育典范对幼儿进行常规教育,可以产生较 好的效果。如为培养幼儿爱惜粮食,教师向幼儿讲述《大公鸡和漏嘴巴》的故事,再组织幼儿讨论故事中发生的事情,启发幼儿爱惜粮食。为了强化教育效果,教师 还可以组织幼儿模仿故事中的不同角色进行表演,幼儿通过角色游戏的表演加深印象,模仿、学习良好的行为习惯。

  正面强化是指对幼儿遵守规则的行 为表现及时给予肯定和表扬,以巩固其良好品行。幼儿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但他们对来自教师的表扬和鼓励是非常重视的,所以教师应该利用幼儿的这种上进心理 需求,及时肯定幼儿的良好行为表现,特别是对能够自觉遵循常规的幼儿要及时表扬和鼓励,这样就可以使幼儿的正确行为,由于获得及时的正面强化刺激而固化下 来,并逐渐养成行为习惯。如,为培养幼儿自我服务能力,解决有些幼儿不愿洗手的坏毛病,教师对已经养成洗手习惯的幼儿用照相机拍照下来,然后在班级的小红 花园地里展览。同时在具体的教育活动中向幼儿出示两张图片,一张图为脏的小手,一张图为干净的小手,然后组织幼儿讨论:“你喜欢哪只小手?为什么?”在教 师的引导下,幼儿能说出脏手上有细菌,吃到肚子里会生病的道理。在这个基础上教师进一步引导幼儿学会洗手,当幼儿洗干净手后,教师应及时鼓励、赞扬,以使 幼儿逐渐养成饭前便后洗手的好习惯。

  除了以上策略和方法,幼儿园老教师在培养幼儿良好行为习惯方面有很多深入的实践研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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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房山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房山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驻房山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1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4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5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6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7、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8、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全程网办) 

  认定流程“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1体检(已取得有效期内体检证明的,无需再次体检) 

  (1)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委认定公告。 

  (2体检结论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日期在202591日至202642之间,且于“网上办理”人工网上复审结束(2026421600)前提交成功的,体检结论有效。 

  2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20日上午9:0032616:00 

  (2)、报名网址: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3)、访问以上网址,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跳转至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 

  3网上办理 

  申请人应于3319:004313:00,访问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的审核结果: 

  (1)、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在4216:3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申请网上复审。认定机构将在4216:30前完成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3)、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完成认定。   

  4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4313: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须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预约,预约时携带下载打印的《<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到房山区教育委员会(良乡西路9一层108室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5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 

  在报名填写“是否在校生”信息项时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四、重要注意事项 

  1、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五、需上传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1、户籍、居住、学籍等证明 

  (1)、户籍证明 

  具有房山区户口的,需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 

  具有房山区集体户口的,需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2)、北京市居住证 

  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调取“京通”小程序的电子居住证并截图上传,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 

  (3)、学籍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 

  3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 

  《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由体检机构提供。申请人可联系相应体检机构获取纸质体检证明,若系统未匹配成功可自行上传《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表》图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5、报名及认定过程中遇到的其它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89357591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26313日 

北京市昌平区2026年上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昌平区2026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北京市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昌平区2026半年第一次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320上午9:00至326下午16:00。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受理范围

    1.昌平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北京市昌平区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校址在昌平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昌平区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持有由北京市昌平区公安局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京部队地址在昌平区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并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六)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七)应当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八)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九)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认定机构将通过政府部门核查的方式对申请人有无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并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查询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工作安排

认定步骤为“体检—网上报名—网上办理—领取证书”,具体如下:

    体检

1.体检方式

申请人自行选择指定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在体检机构名单里的任何一所单位体检都可以。

体检机构名单、联系方式以及体检标准详见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2.体检结论有效期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结论日期于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4月2日之间进行的,且于“网上办理”人工网上复审结束2026年4月2日16:00提交成功的,体检结论有效。

 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3月20日上午9:00至3月26日下午16:00。

2.报名网址:

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

访问以上网址,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网上报名”跳转至教育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认定报名。报名问题可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下方咨询电话

 

  • 网上办理

申请人应于331上午9:00至43日下午13:00,访问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在弹出的页面点击“结果查询”了解本人的审核结果,首次登录需注册:

1.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直接按系统提示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完成网上办理。

2.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申请网上复审”的,申请人应按网站提示在4月2日下午16: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申请网上复审。认定机构将在42日下午16:30前完成人工网上复审。复审通过后,申请人的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即可选择证书领取方式。未按时上传证明材料电子版或上传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3.查询审核结果显示“需现场办理”的,申请人首先应按网站提示在42日下午4:00前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预约现场办理;再携带材料原件,于41日至2(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到北京市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团结楼301办公室(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完成现场办理。

4.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完成认定。申请人如对结果有异议可与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010-82089117。

(四)领取证书

查询审核结果显示“审核通过”的,可继续办理证书领取事宜,选择邮寄或自取证书。

选择邮寄证书的,须在43日下午13:00前完成缴费。邮寄服务由北京邮政EMS提供,邮寄费用由申请人自理。邮件包含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未能在上述规定时间内选择邮寄证书服务或选择了邮寄证书服务未完成缴费的,只能自取证书。

选择自取证书的,领证时间为4月23日—24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须按照预约系统提示进行预约,携带下载打印的《 <教师资格证书> 领取通知》,到北京市 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团结楼301办公室(昌平区教师进修学校院内)领取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关于应届毕业生问题:3月份认定的应届毕业生不能办理领证,请关注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公众号后续发布的应届生领证通知。

 

五)2026届应届毕业生补充学历信息

在报名填写“是否在校生”信息项时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应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登录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操作方法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下载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

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补充学历信息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可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人工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00。

 

三、重要注意事项

申请人填写或上传的各类信息务必要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无法完成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对申请人做出“撤销教师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的行政处罚。

 

  • 需上传的有关材料及注意事项

(登录https://yuyuetz.bjtcc.org.cn/jszg/district.html点击右侧结果查询,无需携带材料到现场。相关材料均联网自动核验,如未核验成功需自行上传)

1.昌平区户籍申请人须上传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昌平区集体户口的,需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原件图片。

2.外省市户籍申请人须上传在昌平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已办理《北京市居住证》的,可调取“京通”小程序的电子居住证并截图上传,或者提供由公安户籍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申请人可通过“北京市居住证”微信公众号申领《北京市居住证》。北京市居住卡不予认定。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需上传“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要提交由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如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等)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原则上不能由二级学院等教学管理部门开具。

4.昌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昌平区部队。

5.申请人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但在报名时信息没有比对成功的,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申请人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3座,客服电话:010-67410388)。

7.申请人持有军队院校学历的,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图片

8.申请人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应当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s://zwfw.cscse.edu.cn/)。

9.申请人持有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图片(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10.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11.2015年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的任教学科,报名时考试类型需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需在“网上办理时上传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全部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图片

12.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应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申请人网上办理期间联系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申请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五、补证补表

补证补表请关注“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公众号

六、注意事项 

1.可通过“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了解公告详情和最新动态:

2.昌平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80128099     

附件1: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机构名单及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docx

北京市昌平区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13日

河北省衡水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受理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社会人员

1.具有衡水市户籍。

2.持有衡水市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高校在校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需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9:00至6月26日17:00)。

3.非普通高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河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且毕业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中职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公布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在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安排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申请人“网上报名–自行体检–认定机构网上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认定流程详见附件1):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9:00至6月26日17:00。

2.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报名方式

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在“网上办事”栏目中“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4.注册填报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特别提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上传材料,自行前往体检。上传材料须符合系统要求的格式,最后由认定机构进行网上审核。

网上报名时,对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须选择“国家统一考试”;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须选择“免试认定”。申请人如果选择“非统考”则无法进行认定。

截至网报时间结束,申请人未取得个人专业技术等级相关职称证书的,“专业技术职务”一栏,须选择“无”。

申请人户口簿住址为经济开发区、麻森乡、苏正,现确认点须选择“高新区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申请人户口簿住址为彭杜乡、魏屯镇,现确认点须选择“滨湖新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在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安排

第一批次体检:3月21日至4月3日17:00。

第二批次体检:6月16日至6月29日17:00。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的次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定医院体检(详见附件2和附件3)。申请人需按照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详见附件4和附件5),并用A4纸双面打印。

我市13所医院(详见附件2)体检结果已实现互认,申请人在完成所有体检事项后,体检表原件由体检医院留存,并在系统中登记,最后反馈至市级认定机构,申请人无须提交至网上审核。同时,衡水市现已开展省内异地体检结果跨市通认工作,户籍所在地为衡水但学习、生活或工作在省内异地的申请人,可在所在地医院(详见附件3就近体检,申请人在体检合格后,自行将体检表原件的正、反两面清晰照片,上传至中国教师资格网,从而完善个人网报信息。

申请人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须向所属县(市、区)确认点(详见附件6)申请携带原体检表到衡水市中医医院进行单科复检。复检医院否定原体检结论时,须在诊断证明书上详注复检结果,并反馈至确认点。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如备孕期、哺乳期)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网报时,先选择户籍地、居住证申领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衡水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然后继续选择所辖区县确认点(详见附件6)。

2.《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客户端手写签名上传。

3.申请人可在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时,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证书发放

申请人认定审核通过后,证书发放方式是邮寄或自取,请申请人电话咨询各县(市、区)确认点(注:申请人选择邮寄证书时,请在网上报名时详细填写收件地址等信息,保证所留手机号码畅通)。通过认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发放时间一般在认定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

今年上半年认定取得的证书,最晚于当年8月中旬以后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或教育部官网“服务”栏目提供信息查询。如新取得的证书,因申请人入职时急需进行信息查询的,可与发证机关联系0318-6991204。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上传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本市的已毕业人员需上传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本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需上传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如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属于该驻衡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等级相关信息。

(六)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今年上半年第一批次的体检结果,在第二批次认定期间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1.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八)其他材料

1.网上报名时,按照格式要求,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该照片通过系统下载后,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教师资格认定其他事项

(一)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登录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官网或“衡水市民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1. 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2. 衡水市体检医院名单

3. 省内异地体检医院名单

4.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5. 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6. 衡水市各县(市、区)确认点联系方式

衡水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2026年3月16日

河北省廊坊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河北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实施方案》(冀教师〔20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社会人员

1.具有廊坊市户籍。

2.持有廊坊市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驻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

1.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在读专升本学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2.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户籍地或学校所在地,凭当年取得的学历,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申请。

3.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申请认定。

(三)港澳台居民

1.持有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2.已在河北省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3.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及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须是招生管理部门、省教育行政部门“双向备案”生源,且毕业时间不晚于2022年7月)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中职语音类(播音与主持专业)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如申请认定小学全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注:持有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若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及《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在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思想品德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无不良品行和违法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从业禁止核查

在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及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及安排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第一批次:3月20日9:00至3月31日17:00。

第二批次:6月15日9:00至6月26日17:00。

(2)报名方式: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 “网上办事”栏目中“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2.受理范围

第一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以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的“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身份申请认定)。

第二批次: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普通高校(含两年制“3+2”及五年一贯制专科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3.申请人账号注册及认定信息填报,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菜单“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和“使用手册”栏目相关信息。

(二)体检

第一批次:3月30日至4月3日。

第二批次:6月22日至6月30日。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本次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体检医院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请在本市认定机构官网或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认定公告中查看。《河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自行登录“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官网(http://jszg.hee.gov.cn/),在“资料下载”栏按所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下载相应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

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其他人员均需按照体检表所涉项目逐项检查,不可缺项。

(三)现场初审确认

第一批次:4月7日至4月10日。

第二批次:7月1日至7月7日。

1.申请人网报时,需选择户籍地、居住证申领地、学校所在地或现役军人、现役武警驻地的市级认定机构(含辛集市、定州市、雄安新区)申请认定,并选择相应区县确认点进行材料审核确认。现场确认须本人亲自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个人承诺书》无需提前下载,在网报过程中按系统提示在手机端手写签名上传。

3.申请人可在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时,对信息进行修改。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以及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审核材料内容

1.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2.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廊坊市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廊坊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注:若居住证未显示有效期,申请人需携带本人相关证件在制发居住证派出所开具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的证明,否则不予认定)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如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如在户籍地申请认定,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廊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确申请人属于该驻廊部队。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由河北省公安部门签发,且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是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条件材料

(1)在网上报名阶段,学历信息经由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学历信息比对不成功的,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2)港澳台或国外学历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报名时,对于“是否在校生”选项,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可在认定报名中同步学籍信息,并在“个人信息中心”添加已经取得的学历和学位信息,按照已取得的学历认定教师资格。

(4)202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参加上半年第二批次认定报名时,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需先同步学籍信息进行报名,再补充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扫描件进行材料审核。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报名时,还需核验已取得的本科学历信息;对于已取得毕业证书的申请人,可直接由系统比对核验学历信息,无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

(5)符合认定条件的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无法通过系统进行学历信息核验,需提供毕业证原件。

4.教育教学能力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网报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

5.普通话条件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等级信息经由网报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申请人可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www.cltt.org/)查询本人普通话等级相关信息。

6.身体条件材料

《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反馈各区县确认点,无需本人提交。体检结果仅在今年上半年认定期间有效。

7.无犯罪记录证明

(1)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认定机构通过政府部门进行核查,无需个人提供。

(2)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该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协助提供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相关函件。

8.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认定网报电子照片同版),背面需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体检表及教师资格证书的印制。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需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五)证书发放

第一批次:5月中旬

第二批次:7月中下旬至8月初

由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代为发放。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任何机构或个人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廊坊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廊坊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

    2.廊坊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名单

廊坊市教育局 

2026年3月16日

广东省中山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即将开展,为方便申请人提前做好申报预备,现发布中山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一、办理方式

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s://www.jszg.edu.cn/)进行认定申请。认定流程包括:个人身份注册、信息核验、网上报名(同时提交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证书查询。

二、注册及信息核验

中国教师资格网全年开放个人身份注册及信息核验功能。建议申请人提前在非报名时段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完成个人身份注册,并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成信息核验,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二级乙等及以上)、学历学籍信息等。以上信息状态须显示为“核验通过”或“已核验”,以便确认是否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如遇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网站“咨询服务”栏的“常见问题”和“操作手册”相关说明。

三、报名时间安排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每年一般开展三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时间大致安排如下(仅供参考):

·上半年第一阶段:约在4月中上旬;

·上半年第二阶段:约在6月中旬;

·下半年:约在10月中上旬。

具体报名日期及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发布的当年当期《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为准。

四、公告及通知关注

如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在我市报名并提交申请材料,请务必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在《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发布约两周后,我市将发布《中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详细说明我市认定工作安排。请申请人按《市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每期初审结束后的拟通过人员名单、制证完成后的领证公告将通过“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短信通知。申请人亦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申报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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