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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邯郸市峰峰矿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邯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邯人社[2011]31号)精神和我区《2013年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规定,拟统一招聘高中教师8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中教师:邯郸籍或邯郸生源,师范类统招全日制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二)职业高中教师:邯郸籍或邯郸生源,财务会计(会计学、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财务会计教育)、汽车维修(汽车维修工程、汽车服务工程)、电子电工(电子工程与自动化、自动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技术教育)等三个学科,为统招全日制本科(直本)及以上学历,同时具有高级职业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上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未就业毕业生(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三)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
(四)身体健康(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五)年龄18周岁以上(1995年6月3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学科须与毕业证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相一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在读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报名办法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地址:2013年6月10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区第二小学对面)现场报名。
(二)报名办法:对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毕业生,报考学科必须按照专业对口(专业对口指:毕业证上专业和应聘学科岗位相一致)的原则进行申报。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照6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报名要求
1、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邯郸市常住户口(需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信、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学生证(丢失的需由学校出具证明)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2、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需填写本人信息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就业报到证、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邯郸市常住户口(需主页及本人页)或生源地派出所开具的迁出证明信、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和以上证件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并且必须齐全,缺一不可。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填写《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考资格审查表》由考生自行下载,填写完整后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照。
3、审查合格人员由本人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六)招聘岗位数与所报考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对该专业招聘名额予以核减,并通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教法和本学科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
2、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学科,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学科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
3、根据专业岗位对拟聘用人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要求,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具体分数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需要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验其相关证件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最后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和面试人员名单于资格复审结束后一周内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公布,本人凭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时间10分钟,满分100分,考生在规定时间说课完毕,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计算总成绩并确定体检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当报考同一学科的考生,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予以确定。如果学历再次相同,组织专家重新命题进行面试,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公布。
六、体检
体检医院由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七、考核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要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以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区劳动就业服务局一楼大厅和峰峰就业创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选择学校
对拟聘用人员分学科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时,按学历高低排序(硕士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毕业研究生、“985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211工程”院校本科毕业生、普通院校本科一批、二批、三批毕业生)选择学校。
十、聘用审批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对招聘人员实行聘用,由学校经区教育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统一招聘的教师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限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年到期后,经综合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办理转正手续,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意见,报聘用审批机关批准,解除聘用合同。
(三)新聘用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到本岗位,聘用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笔试准考证》、《面试准考证》其中一项的;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其中一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填报情况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聘资格,并自取消考聘资格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
(三)对考生因违纪、体检、考核及其它原因被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信息发布方式采取网上发布和现场发布相结合的方式。峰峰就业创业网(http://www.ffjycyw.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区劳动服务就业局一楼大厅为现场信息发布处,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0310—5182288  (区人社局人事科)
0310—8338166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十三、本公告解释权归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经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有权对有关招聘程序和招聘环节作出调整。

附件:
1、2013年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13年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报考资格审查表。

峰峰矿区统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三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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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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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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