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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兰溪市201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兰溪市2013年农村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兰溪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教师31名,现就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学科
学段
语文 数学 英语 科学 体育
初中   2      
女埠小学     1    
建设小学 1   1    
马达小学     1    
金湖小学 1 1 1    
香溪小学       1  
横木小学 1 1   1  
下陈小学 1     1 1
横溪小学 2     1  
柏社水阁小学 1 1      
朱家小学         1
马涧小学   1      
李渔小学 1        
水亭小学   1      
白沙小学 1        
墩头小学 1        
诸葛小学   1      
建设信义小学 1 1      
永昌瑞溪小学   1      
合计 11 10 4 4 2

上述聘用名额实行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录用,录用后由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2.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012、2013年毕业生除外),专业对口或相近(见附件),志愿到农村学校工作。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1.兰溪市生源或户籍,年龄在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计算相同)以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
2.兰溪市生源或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12年、2013年毕业的毕业生。
3.2012年、2013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东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西南师大、陕西师大)和“211工程”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4.获得院级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应届师范生,户籍不限。
5.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兰溪市大学生现任村官,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6.2012年、2013年毕业生须在一年见习期内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若不能按时取得相应的教师任职资格,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14日。
2.报名地点: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名费及考务费100元。
3.报名方法:报名时需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高等院校核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高等院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师范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师范生身份证明1份。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政府或派出所无违法违纪证明。兰溪市大学生村官报名时需提供现任乡镇(街道)出具的在岗大学生村官证明。
4.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1以上进行笔试(按学科),报名人数少于3:1比例的核减相应的招聘人数。
5.考试时间:2013年6月22日上午8:30——11:00,考试地点另定。考生于6月21日上午到兰溪市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必须携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5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在兰溪教育网上公布。
(三)招聘办法
1.毕业生自愿报名。
2.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教材教法、学科专业知识和作文(120分)。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
3.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学科招聘岗位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4.政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
①曾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②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③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④在学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的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⑤有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5.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按聘用数的1:1.3比例进行体检(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检查不合格者,每个学科只能递补体检人员一次。
6.录用:按学科招聘数,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或从高分到低分录用;笔试成绩又相同,按专业知识(作文除外)从高分到低分录用。
四、签约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录用结果公示期后3天内与教育局签约,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被聘用签约者签约后必须服务5年以上方可调离,并于8月1日上午9时到教育局报到,并交相关材料。

兰溪市教育局
2013年6月5日

非师范类专业资格审查办法提出的相关相近专业规定:
语文: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文学、新闻学、对外汉语、法学、政治学和行政学、历史学、社会学、教育学、心理学、地理科学
数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
英语:英语类
科学: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
生物学
师范类毕业生相近专业规定:
语文:汉语言文学、语文教育、政治、历史、心理、教育学
数学:理科类
英语:英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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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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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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