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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
5.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港闸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核减或取消的优秀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ntgz.gov.cn)和港闸教育信息网(www.ntgzjy.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南通市城港路58号917室)。
(3)根据《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身份证到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 %、专业知识占80 %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复审合格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的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应的学段指定教材、指定课题。其中体育、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报考者增加专业素质内容。
3.面试人员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点考点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照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办法。体检由港闸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须空腹并携带身份证。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实收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察。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单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港闸区教育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现场选择单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未按时到现场或现场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港闸区教育局报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逾期作自动放弃。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增加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高者在前):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拟聘人员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5.应届毕业生在聘用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六、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对违反考试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录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追究其责任。
监督电话:0513-85609689(港闸区纪检三室)。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609818 (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
0513-85609798 (港闸区人社局人事科)
附件:
1.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通市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通市港闸区教育局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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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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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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