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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株洲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我县教育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情况,决定面向本县招聘教师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监察局、编办全程参与。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表)
三、基本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须是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2、应聘幼师须是中专以上学历,并取得了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5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2年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
3、热爱教育事业,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4、具有相应任教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具备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等级证。汉语言文学(中文)专业必须达到二级甲等;
6、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5日至6月22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报名地点:株洲县教育局人事股。
    咨询电话:0731-27610667;0731-27689407(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须提供有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并签订《服从调剂安排协议书》。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根据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考试收费标准核定办法》(湘价费[2009]61号)规定,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3。特殊专业经县人事编制领导小组研究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缩减职数开考。
县教育局统一制发准考证,报考人员于笔试前2天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株洲县教育局负责,县人社局、监察局参与。
(三)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3、笔试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构成(一套试卷)。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7月6日,考生签到时间为当天上午8:00,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考。
面试地点:株洲县职业中专。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均纳入面试范围)。面试采用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所应聘学段教材内容,课题由应聘者在评委指定的范围内抽取(留40分钟给考生准备),按说课要求进行。试教主要考核应聘者教育教学实际操作水平,了解其教育教学基本理念、个体素质、仪表教态和语言表达等方面能力。
文化科应聘者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60%和4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音、体、美三个专业的应聘者按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对经上级批准,不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聘。
(五)体检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l的比例确定体检入围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入围人员。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参照湖南省现行公务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据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县人社局、教育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不合格人员,考核组应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空缺人员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名单,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合格后由县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株洲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株洲县教育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九)录聘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录聘的问题,取消录聘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花名册》和《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录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聘,试用期包括在录聘合同期限内。录聘人员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自愿到边远地区或山区学校从教五年的《录聘协议书》,服从县教育局的调剂分配。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强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2、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以及出卷、阅卷人员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试考核纪律,违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市人社局      0731-28681083
县 纪 委        0731-27619161
县人社局        0731-27560862
2013年株洲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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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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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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