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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2013年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关于焦作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焦人〔2007〕42号)要求,根据2013年度解放区政府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0名中小学教师,现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其中中学教师16名,小学教师62名,特教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要求

  1、持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报考的学科应以教师资格证为准;

  2、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专业报名人数最低比例为3:1,若达不到上述比例,递减该专业招聘人数,递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者,该专业不再招聘。因核减不再招聘的专业,通知报考者3日内选报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交的笔试考务费。

  3、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网络管理及特教教师岗位的,要求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应聘小学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应聘的具体专业、岗位招聘条件以《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为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按报考岗位及专业报名。

  1、报名

  报考小学岗位的请于2013年6月17日至2013年6月2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报考中学岗位和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请于2013年6月22日至2013年6月26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登陆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fq.gov.cn)下载并填写《解放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到焦作市解放区人力资源市场(解放区焦南街道办事处站东社区)报名和数码照相,地址:焦作市站前路火车站东500米路南市公路局对面。报名时持报名登记表(表上附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和本人有效身份证(考试时所持身份证必须与其一致)、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证明,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人员报考需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通过资格审查后,交报名考务费72元(含信息采集费和数码照相费),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3年7月10日—12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5:00—18: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缴费收据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根据本人情况核对准考证信息,如信息有误,请于7月12日下午18:00前到报名地点改校,笔试准考证保留至体检结束。

  2、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1》(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和《教育理论2》(包括学科教材教法、教学技能、学生与团队管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两科,并辅以时事政治、计算机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学生(提供户口本和证书),由省下派到我市各县市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焦作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人员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在岗服务期限证明),符合以上条件的报考者笔试成绩加10分。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报考者本人于2013年6月26日下午6:30分前向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科提交有关证明、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自负。拟加分情况经审核后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报名地点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通过面试资格确认后领取《面试准考证》,未按规定时间领取《面试准考证》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应聘者参加面试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

  面试分为试讲和答辩,当场打分并公布成绩。面试按专业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再进入下一环节,教材按招聘专业分别采用解放区现行普通中学和小学的教材,考试时进行试讲,答辩由专家按照规定内容以提问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相关测试。试讲和答辩的时间安排为15分钟,其中试讲安排10分钟,答辩安排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3、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如同一岗位出现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体检标准规定执行,若有人体检不合格或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结果及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我们将在解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

  4、考核

  各专业按1:1进入考核,考核由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5、聘用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结束无异议,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示结果下发聘用文件。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办理或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按岗位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后到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鉴证,实行人事代理,办理入编手续。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未就业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情况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场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聘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为3年。

  五、纪律与监督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第6号令)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一律取消其参加招聘的资格。无论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聘用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受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招聘过程由解放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本简章由解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1-2917669   0391-3589395(报名期间)

  监督电话:0391-2910706

  附件:
1、《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解放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doc

解放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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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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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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