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宜宾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教育强县的决定》(宜县委发[2012]30号)和《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为促进县城教育持续健康发展,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特面向县内公开选聘在编在岗公办教师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一)县二中(9名):政治1名,生物2名,地理2名,语文2名,数学2名;
(二)育才中学(12名):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柏溪小学(4名):体育1名,美术1名,音乐1名,数学1名;
(四)县一幼(6名):体育1名,幼儿教育5名;
(五)柏溪镇初中(5名):数学2名,语文2名,美术1名;
(六)柏溪镇小学(14名):数学7名,语文2名,英语3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七)柏溪镇幼儿园(6名):幼儿教育6名;
以上各单位学科排序即为确定拟聘用人员时学科排序。
二、选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师德良好。
(二)年龄: 参加高中、初中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即196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小学选聘的教师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6月16日以后出生),均以身份证为准;身体健康。
(三)教龄: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高中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及以上参选学科教学工作,参加柏小和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初中、小学参选学科教学且任教小学参选学科教学1年及以上者,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2010年9月以来一直担任幼儿园教学工作。
(四)学历:参加县二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参加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选聘的教师须具有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参加柏小、柏溪镇小学选聘的教师须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英语、音乐、美术、体育学科选聘的教师所学专业必须与参选学科专业对口),参加幼儿园选聘的教师须是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相应层次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即:县二中应聘者要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育才中学和柏溪镇初中应聘者要求具有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柏小和柏溪镇小学应聘者要求具有小学(或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县一幼和柏溪镇幼儿园应聘者要求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不含小学、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六)报考人员除同时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幼儿园、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应聘者除外):
1.近五年(2008年9月1日以后,以发证或发文日期为准,下同)获得县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表彰或县及其以上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表彰的荣誉称号者;
2.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参选学科现场赛课(说课)或主题班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者;
3.近五年获得县级及其以上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参选学科教学质量三等奖及以上者。
参加县一幼体育教师选聘的,须符合小学或初中体育教师选聘条件,同时熟悉计算机操作与维护。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组织报名(柏溪镇初中、小学、幼儿园由柏溪中心校统一组织报名、初选)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时须如实登记本人编制单位和工作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以编制单位为现工作单位),县城7所学校(园)不得兼报。报名时根据各选聘单位的初选方案交验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16日18:00点前(具体时间、地点、联系方式见各校初选方案)。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或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2.资格审查
(1)选聘学校对报名的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初审,并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在2013年6月18日17:00点前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2)宜宾县教育局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工作结束后,于2013年6月20日前对复审合格的参选人员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和相关学校进行公示。
(二)学校初选,确定笔试人员
初选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和宜宾县纪委、监察局的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方案按总分100分制定、并上报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告。于2013年6月22日至6月30日由各学校组织初选(具体初选时间由各选聘学校确定),初选成绩在各选聘学校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初选结束的第二天。
各学校根据学科选聘名额按初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人员,并在学校公示。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笔试。
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宜宾县教育局。
(三)笔试
笔试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纪委、监察局指导监督下,由宜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的方式统一进行。主要考查该层次学校参选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新课程标准(小学学科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参选学科的初中知识,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同时包括教学设计和幼儿教育指导纲要),各学科笔试卷面总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其中中学语文、数学、英语为9∶00——11∶30,其它学科为9:00——11:00))。笔试地点:宜宾县柏溪小学校。笔试成绩于2013年7月12日下午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公示,查分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上午8∶30—12∶00,查分地点在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831-6201795),过时不候、责任自负。
(四)确定拟选聘人员
根据宜宾县教育局关于在职在编援藏人员待遇的有关规定,援藏人员参选每援藏一年加1分,加分不超过3分。
选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学校初选成绩×40%+援藏加分。
根据各学校选聘的学科和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选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中共宜宾县委办公室宜宾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资源配置管理的通知》(宜县委办〔2005〕39号)精神,每个选聘单位在宜宾县内每个乡镇(或直属学校,)选聘总人数不超过3人、在同一校点同一学科选聘不能超过1人(根据选聘指标先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一名,再按学科顺序录取每科第二名,以此类推;幼儿园“幼儿教育”不再分学科)。
(五)拟选聘人员公示
确定拟聘人员后,在宜宾县教育网(http://www.ybxjy.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姓名、性别、原工作单位、笔试成绩、学校初选成绩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六)聘用
拟选聘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举报或虽有举报但经调查不属实的,按照人事调动正常程序办理调动手续,与调入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宜宾县人才交流中心负责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工作一年后,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则无条件退回原单位。对举报有严重问题并调查属实的,不予选聘。
因不能按期办理聘用手续或自愿放弃而出现的缺额,经宜宾县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宜宾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可按学科顺序、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选聘教师的工作,涉及面广,社会极为关注,各选聘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廉洁选才,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监督举报电话:
宜宾县人社局:0831-6613022;宜宾县教育局:0831-6200115、6201795、6613052。
五、本公告的解释权在宜宾县人社局、宜宾县教育局。
附件1.《宜宾县第二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2.《宜宾县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3.《宜宾县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4.《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5.《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附件6.《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宜宾县人社局
宜宾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组
学校成立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工作。
(二)评审组
根据选聘学科,学校组建相应学科评审组,具体负责学科评审工作。
二、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报名资格初审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6月15日17:00止。(每天上午8:20—11:40,下午14:30-17:30。报名时提交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地点:学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831——6886002。
三、初选程序及办法
初选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机关指导监督下进行,初选成绩总分为100分,其分值构成为:
初选成绩=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试讲成绩+问答或即兴演讲+特长展示
(一)材料考核(凭原件打分,满分15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30——下午5:30。
2、地点:学校行政楼二会议室。
3、纳入考核的材料限定于:2008年9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骨干教师不限时间)个人所获的各类荣誉证书和公开发行的刊物(以原件作为计分依据,未列举者不计分)。
(1)特级教师15分,优秀(骨干、骨干培养人选、星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按省级10分、市级8分、县级6分计分。
(2)优秀德育工作者(或班主任)。按省级10分、市级7分、县级5分计分。
(3)教学工作奖。按市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县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6分、三等奖5分计分。
(4)公开发行与应聘学科专业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及优质课比赛。前项按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后项按国家级一等奖10分、二等奖9分、三等奖8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7分、三等奖6分,市级一等奖6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4分,县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计分。
4、上述四类总分第一名,计满分15分,后续名次以第一名总分为基准,按得分比例进行折算计分。
考核成绩=15*(个人得分/该学科该项个人最高分)
(二)面试(满分85)
1.试讲(满分70分)
(1)时间: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00;
(2)地点:县二中实验室;
(3)具体办法:提前90分钟抽取试讲题目,到指定地点备课,试讲时间为30分钟。按《宜宾县二中优质课评分标准》评分。
2.问答或即兴演讲(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10分)
通过问答或即兴演讲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言简意赅,语言富有感染力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3.特长展示(在本人试讲结束时进行,满分5分)
自由展示1——3项,时间为5分钟。具有突出特长者,给满分。欠佳者,酌情给分。
(三)上报初选结果
6月26日汇总成绩并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科录取顺序和初选成绩,分学科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上报笔试人员。
宜宾县第二中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二:
育才中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宜宾县育才中学属宜宾市示范初中,现有60个教学班,学生3700余人,教职工232人。占地50亩。地理条件优越,交通便利,文化底蕴深厚,教育教学质量享誉全市。为满足我校发展的需要,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初选领导小组
育才中学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领导小组,负责初选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成 员:办公室主任、教务处主任、教科室主任、政教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安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本次初选具体事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另设学科专家评审组,负责选聘的评审工作。
二、选聘岗位及人数
今年我校面向全县公选12名教师:英语1名,数学2名,语文5名,体育2名,历史1名,物理1名。
三、选聘条件
详见《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四、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6月14日至6月16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育才中学校行政办公室(柏溪镇县府路5号)
联系电话:6200925(办)
(二)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1.如实填写《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2张;
5.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各类荣誉称号、获奖证书或文件(加盖县级主管部门鲜章的表彰文件或提供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以上材料凡需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初选办法
(一)学校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根据县教育局审核同意的《育才中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组织初选。
(二)学校初选领导小组按照选聘条件对参选教师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初选的人员,并于6月17日在学校公示栏公布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同时将名单报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初选时间:2013年6月22日至23日。
(四)初选方式:
本次初选分为教育成果考核、教育能力考核、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和教学技能展示四个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权重为:教育成果考核占5分,教育能力考核占35分(其中班主任基本素质20分、面试15分),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占50分、教学技能展示占10分。个人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教育成果考核(5分)
凡表彰、奖励、论文发表,县级加1分,市级加2分,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4分。
设教育成果考核得分为A,A=5*(本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育能力考核(35分)
(1)班主任基本素质的考核:教育案例分析笔试(运用有关教育学、心理学等知识解决实际问题)(20分,得分为a);
(2)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分组就同一题目准备3分钟,再按顺序发言不超过2分钟,然后再进入10分钟左右自由讨论,最后按顺序总结发言1分钟。评委根据参选教师的思维能力、反应速度、协调能力考核打分(15分,得分为b)。
设教育能力考核得分为B,B= a+b
3.课堂教学能力考核(50分,得分为C)
(1)上课前一个小时现场抽题准备;
(2)试讲上课学生20人左右,试讲时间为20分钟,学校提供基本教学设备。
设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得分为C)
4.教学技能展示(10分,得分为D)
在试讲结束后随即进行教学技能展示,时间不超过5分钟,如需器材请自备。
设教学技能展示得分为D
设初选总成绩为E,E=A+B+C+D
(四)参加县上组织的公选笔试人员的确定。
初选成绩汇总后,2013年6月25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一天,在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向教育局上报所有候选人的初选成绩。学校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规定,按选聘指标1:3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并于6月26日在学校公示栏公示。
六、本方案由育才中学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宜宾县育才中学校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三:
柏溪小学校
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柏溪小学校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初选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学科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公告之日起到2013年6月16日18:00止。具体时间为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柏溪小学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610022;联系人:郑老师。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除按照《公告》要求上交的材料外,还需交验以下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中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要同时交原件及其复印件,一旦查出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
1.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2008年9月1日以来任教学科、任教经历及教学年限等有效证明材料。
2.教师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起止时间为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 (以发证或发文件日期为准)。
所交材料复印件依次迭放,装订成册,并将所有材料按照目录顺序放进档案袋内(原件验证后,经办人在复印件上签署意见和姓名)。
迭放、装订按以下顺序:(1)2013年宜宾县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1份;(2)身份证复印件1份(身份证丢失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身份证者应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了骑缝章的证明);(3)毕业证及其复印件1份;(4)有关任教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1份;(5)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职称证书及其复印件1份。(6)“柏溪小学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自己先完善电子文档再打印)。(7)各类荣誉称号证书和获奖证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若获奖没发证书,要有获奖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考核、试讲、才艺展示等方式进行。其中考核20%、试讲60%、才艺展示20%。
(一)考核
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问题和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资格。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同一主题或者内容只记最高级别,若没有证书则要文件复印件或发文机关名称、文件名称、文件编号、本人姓名所在页码。
考核总分为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荣誉称号(15分,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未列举的荣誉称号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县级6分,市级8分,省级10分。
(2)特级教师15分。
设荣誉称号考核得分为a,a=1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2.教学业绩(45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以发证日期或文件时间为准),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各等级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4分 16分 18分
二等 13分 15分 17分
三等 12分 14分 16分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经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各级教学质量等级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教学业绩考核得分b,b=45*(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3.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队活动获奖加分(30分,未列举者不计分)
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至2013年6月16日期间本人参加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音体美教师含指导学生获奖及本人作品获奖)、主题班会课大赛获奖情况。各等级(以发证公章单位为准)奖加分情况如下: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10分 12分 14分
二等 8分 10分 12分
三等 6分 8分 10分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学科大讲赛(含说课比赛)获奖按以上标准折半计分。
设优质课考核得分c,c=3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4.教科研课题加分(10分,此项不限取得此荣誉时间)
等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 5分 7分 9分 10分
二等 4分 6分 8分 10分
三等 3分 5分 7分 10分
设教科研考核得分d,d=1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设考核得分为A,A=a+b+c+d
5.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1)办法:以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按1∶4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若最后1名出现并列分数,则一并进入试讲)。
(2)考核入围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人员名单,于6月20日下午6:00前在柏溪小学公示。
(二)试讲
考核入围者,参加由柏溪小学校组织的试讲和才艺展示。在县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学校聘请有关专业人士组建学科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进行考核评分。总分为100分。
1.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独立备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设试讲得分为B。
(三)才艺展示
1.试讲结束后,由考评组安排试讲者进行才艺展示,才艺展示所需器材除钢琴、风琴外,其余器材由选手自带。时间为5分钟。
2.考评组对才艺展示进行评分。总分为100分。
试讲、才艺展示时间安排: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小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在规定时间内到柏小指定地点参加试讲和才艺展示。
设才艺展示得分为C。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初选总成绩=A/此项最高分*20+B/此项最高分*60+C/此项最高分*20。
2.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于初选结束的第二天在柏小张榜公示)。
3.按1∶3的比例确定笔试人员,初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笔试。
四、领取所交原件时间:选聘上的人员于2013年9月1日领取,其余人员可在确定不再进入下一选聘程序当天或第二天领取,复印件一律不退还。
五、本方案由柏溪小学校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四: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宜宾县第一幼儿园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由幼儿园部份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优秀教师代表组成,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3年6月5日至6月16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7:00。
(二)报名地点:宜宾县第一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6200122, 13350602910。
(三)报名时所交材料,按《公告》要求准备。对“师德”、“安全”实行一票否决,凡在工作期间因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园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初选办法及程序
凡符合公选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初选。
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主要采用面试、试讲、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其中面试20%、试讲40%、技能考核40%。初选时间:6月23日——6月25日。
(一) 面试(20分)
1. 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2.面试时间:6月23日8:30开始,按现场抽签顺序进行。
(二)技能考核(40分)
1. 技能考核内容:
自弹自唱(风琴)、幼儿舞蹈、画画和讲故事四个方面。
2.技能考核要求:
自弹自唱、画画和讲故事采取现场抽签,幼儿舞蹈题材、内容自备,分组进行,除钢琴外所需器材自备。
3.技能考核时间:6月23日面试结束后开始,按抽签顺序分组进行。
4.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按照面试和技能考核成绩之和,根据公选指标,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试讲人员。试讲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4日上午8: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三)试讲(40分)。
1.试讲内容:
小班,中班,大班教材。
2.试讲要求:
现场抽题,模拟组织教学,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试讲时间:
6月24日上午9:00抽签决定顺序后,开始试讲。
4.公示试讲成绩:
公示时间: 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并公示。
根据初选综合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上报县教育局。人员名单公示时间:6月25日上午10:00,公示地点:县一幼本部大门口。
四、本方案由宜宾县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宜宾县第一幼儿园
附件五:
柏溪镇中心学校
2013年公选教师初选方案
根据《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县教育局2013年县城公办学校公开选聘教师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初选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柏溪镇人民政府和中心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领导组负责教师选聘的组织领导和实施工作。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学科考评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负责初选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学科考评组临时组建,负责选聘的考评工作。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6月16日18:00前,报名具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地点:柏溪镇中心校行政办公室,联系电话:6206330。
(三)报名时需交以下材料:
提供《公告》要求的材料,以上材料凡有复印件者,一律验原件,收复印件。
档案材料规范要求:上述材料在报名时要分类有序装订成册并装入档案袋内(材料报名验收后装订,档案袋自备)。第一类是参选资格审查材料,按照《公告》材料的编号顺序依次迭放;第二类是初选考核评分材料,资料迭放顺序:①“柏溪镇中心学校2013年公选教师考核评分表”(此表报名时领取);②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证明材料;③教育教学业绩证书;④教育科研证书。(参选的幼儿教师只提供第一类材料)
三、资格审查
1.参选教师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后果自负。近两年,凡在工作期间因师德、安全责任事故被中心校及以上通报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2.由柏溪镇2013年公开选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对参选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确定正式参选人员,在公示无异议情况下,将符合参选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宜宾县教育局人事股。
四、初选办法及程序
考核组依据方案,在县人社局、教育局和纪检监察监机关指导监督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初选总成绩为100分,中小学教师主要采用考核、面试(试讲、说课)等方式进行,其中按考核20%、面试80%(试讲60% 、说课20% )计算成绩;幼儿教师按面试20%、技能考核80%计算成绩。
(一)中小学教师考核
根据参选教师所交的材料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分为100分,若参选某学科教师考核分超过100分时,则该学科以最高分教师的考核分折算成100分,其余参选的该学科教师以此为标准进行折合核算。即:考核得分=100*(个人得分/该科该项最高分)。
主要考核2008年9月1日以后的工作业绩(以证书时间为准,下同)。同一内容只记最高级别。
具体考核内容如下(未列举者不计分):
1.骨干教师(含培养人选)、特级教师(此项不限时间)。
(1)骨干教师:县级5分,市级7分,省级10分,国家级15分。
(2)特级教师:15分。
2.教育教学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
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
等级奖 一等 15 17 19 —
二等 14 16 18 —
三等 13 15 17 —
教学等级奖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1至2名为一等,3至5名为二等,6名及以后为三等。
非参选学科所获得的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教育主管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各级教学等级奖折半计分。
3.教科研业绩
主要考核选聘教师2008年9月1日以后参加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指导学生及本人作品、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加分如下表:
类 别 获 奖 加 分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教育教学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获奖 一等 8 10 14 —
二等 7 9 12 —
三等 6 8 10 —
科研课题获奖(此项不限时间) (按照级别算) 2 4 6 8
如果是以名次发奖,则第1名为一等,第2至3名为二等,第4至6名为三等。
参加非参选学科优质课大讲赛、主题班会课大赛、音体美教师特长队指导及教育科研课题获奖情况(推荐上课、民间组织举办活动不加分)折半计分。
(二)幼儿教师面试(100分)
1.凡符合公选文件要求并报名者均可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6月21日下午3:00
3.面试地点:柏溪镇中心学校四楼会议室。
4.面试内容:
(1)热爱幼儿教育工作,形象端庄大方,有亲和力。
(2)现场回答问题。
(三)确定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面试)人员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
1.中小学、幼儿教师选聘均按1∶4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和说课人员。
2.参选同一学科的教师若考核分相同,则同时进入试讲和说课。
3.参选中小学教师考核时间定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午3:00,考核入围参加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人员名单,于6月21日上午12:00前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参加幼儿教师技能考核人员名单于6月22日上午12:00在柏溪镇中心学校公示。
(三)中小学教师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
1.相关安排
(1)柏溪镇中心学校成立由有关专业人士组成的初中、小学学科及幼儿教师考评组。考评组由7人组成。考评组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试讲和说课进行考核评分。
(2)中小学试讲和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时间:中小学参加试讲、说课的教师,于2013年6月21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幼儿教师参加技能考核的人员,于6月23日下午5:00到柏溪中心校行政办公室领取“试讲证”。6月22日—6月24日,上述人员到指定地点参加中小学试讲、说课及幼儿教师技能考核(具体时间、地点以“试讲证”为准)。
2.中小学教师试讲(满分100分)
(1)试讲内容:参选小学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小学一至六年级教材;参选初中的教师试讲内容为现行初中一至三年级教材。应聘教师自带所报学科教材,不允许带课标、教学参考书和教案。
(2)试讲课题由试讲者在试讲前一个小时抽签确定。课题确定后,进行一个小时备课说课准备。
(3)试讲时间为15分钟。
(4)试讲年级(学生)在确定试讲日期的前一天确定。
3.中小学教师说课(满分100分)
试讲结束后,考评组立即安排试讲者对所讲内容进行说课,说课时间5分钟。
4.幼儿教师技能考核(满分100分)
内容:考核幼儿教师的教育教学技能。
(1)弹唱技能(15分):随机抽一首幼儿歌曲,自弹自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表演技能(15分):自选舞蹈表演,自备所需音乐的光碟或U盘,考场提供播放设备,时间2-5分钟;
(3)绘画技能(15分):命题画画,时间不超过15分钟;
(4)讲故事技能(15分):根据提供的材料现场讲述。
(5)活动方案设计(40分):抽签确定主题,按照主题设计活动方案并讲述。提前30分钟抽签设计活动方案,讲述时间10分钟。
(四)初选成绩公示和参加笔试人员的确定
1.按初选综合得分排序进行公示。
2.每个学科选聘名额按1∶3的比例确定(选聘成绩不得低于70分)笔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及初选成绩一览表经柏溪镇考核领导组组长签字后上报县教育局。
五、本方案由柏溪镇中心学校负责解释。
宜宾县柏溪镇中心学校
二○一三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