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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持有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马龙县教育局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 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须具有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不限。 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幼儿教师岗位,须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由就读学校出具有关学历、专业及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报考必须参加笔试。

6.报考者根据自己所持教师资格证报考。持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高中教师同层次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与所报考教师岗位须相同;持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可报考初中同学科教师岗位;持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学科不限;持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的只能报考幼教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上的任教学科,外语与英语、思想政治与政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幼教与幼儿园视为同一学科。

7.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 月2日至7月4日,共3 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县教育局办公楼一楼)。

(三)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半寸照3张。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乡镇级计生部门出具,县级计生部门审核盖章)。

(四)报名时只能按计划表中初中、小学(幼教)岗位层次招聘岗位的对应学科进行报考,不报考到具体学校岗位。每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学科的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考生,须于2013年7月17日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文件可在规定网站查看)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间7月2日至4日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5.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3年 7月18日

上午9:00—11:30考《教法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马龙县城内,具体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4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按初中、小学(幼教)二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按初中、小学(幼教)二个层次命题。其中初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音乐6个考试科目;小学、幼儿园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幼教8个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市教育局编写并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三)政策性加分

1.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在规定网站上查阅)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及加分有关证明须到有关部门办理。

2.办理时限

(1)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7月11日至12日到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填报《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15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2)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26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7日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对拟进入面试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7月29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7月28日及以前)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组织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省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马龙县教育局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5日及以前)向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考生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组织进行面试。递补人员由马龙县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相关要求等将在方案中明确。

2.有关事项

(1)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重新组织综合成绩并列者面试。考核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核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马龙县教育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一)马龙县教育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8月28日到马龙县教育局集中选岗。报考同一层次同一学科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愿选择对应学科的学校岗位,并现场填报《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和《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选岗结束后,由马龙县教育局提出拟录(聘)用意见报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

(四)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马龙县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招聘录用后,任教学校须与新招聘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马龙县教育局纪委人员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教育局从事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三)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五)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予以纪律处分。

马龙县纪检监察部门和马龙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马龙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马龙县教育局人事股:0874-8880894

监督电话:马龙县纪委第四纪工委:0874—8886311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8880461

附件1:

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高 中

教 师

岗 位

招 聘

学 校

岗 位 计 划 数

小计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化 学

生 物

 

 

 

马龙一中

3

 

1(已签协议)

1(已签协议)

1(已签协议)

 

 

 

 

马龙二中

3

1(已签协议)

 

1(已签协议)

 

1(已签协议)

 

 

 

初 中

教 师

岗 位

招 聘

学 校

岗 位 计 划 数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物理

音乐

 

 

马鸣中学

7

1

2

1

1

1

1

 

 

大庄中学

5

2

1

2

 

 

 

 

 

马过河中学

5

1

1

2

1

 

 

 

 

张安屯中学

2

 

1

 

1

 

 

 

 

小学(幼儿)教师岗 位

招 聘

学 校

岗 位 计 划 数

小计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体育

美术

计算机

幼师

旧县中心校

11

4

4

1

 

1

 

 

1

王家庄中心校

10

2

3

2

1

 

1

 

1

月望中心校

11

4

3

1

1

1

 

1

 

“已签协议”指招聘已签协议的免费师范生

 

附件2:

马龙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负 责 单 位

5月25日至6月9日

拟定、报批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6月10日

公告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7月2日至4日

按报考条件组织现场报名。

县教育局

7月5日至7月7日

按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汇总统计。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7月8日

上报报名名册,订购试卷。

县教育局

7月9日至7月16日

制作准考证,落实考场,准备相关考务工作。

县教育局

7月11日至12日

收取、审核加分材料(过期不受理),15日报市复审。

县教育局、市人社局

7月17日

发放准考证,参考人员认知考场,保密人员接试卷。

县教育局

7月18日

笔试:上午:9:00—11:30考专业知识、教法技能,下午:3:00—5:0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7月19日

上午12:00前报送考卷、成绩登记册、盘。

县教育局

7月20日至7月25日

阅卷。

市教育局

7月26日

在市、县教育局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加分成绩。

市、县教育局

7月27日

办理查分手续。

县教育局、市教育局

7月28日

公布查分结果;公布面试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布面试方案。

县教育局、人社局

7月29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户口本(册)、身份证原件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面试前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领取面试通知。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7月30日

公示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

8月8日

面试,当场公布面试分数。

县教育局、人社局、监察局

8月9日

公布综合成绩。

县教育局、人社局

8月12日8月14日

考核、体检。

县教育局

8月19日至8月27日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8月27日后(具体时间以市人社局安排的为准)

办理录用手续,聘用。

县教育局、县、市人社局

 

马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马龙县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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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市栖霞区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_2024@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骨干称号、应聘学段及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的教科研成果(网上报名时不需上传材料,复审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1)和(2)需准确命名,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2)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4)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1)、(2)和(3)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六、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江苏扬州市2024年5月新华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扬州市新华中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24年5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3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具备《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现役军人,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2024年11月1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扬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angzhou.gov.cn/)、扬州市新华中学网站(http://www.yzxhzx.com/),查询《2024年5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也可登录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yangzhou.gov.cn/)查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扬州市新华中学网站(网址:http://www.yzxhzx.com/)下载报名信息表,按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后,将报名表电子档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zxhzxrsc@163.com。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5月19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表1个工作日内,可通过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2.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指南、《岗位简介表》等,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5月19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更改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

3.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负责。报名期间,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应聘人员关于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应聘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5月20日16:00;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并告知结论,最迟不超过5月21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报考资格复审

考试前,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扬州市新华中学(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28号)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向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进行陈述、申辩。

通过现场复审确认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领取本人准考证。

(三)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招聘岗位学科(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地点:

2024年5月25日在扬州市新华中学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人选确定

对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6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面试前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名单公布。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方式的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协调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面试以微型课教学和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

符合上述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新冠感染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扬州市教育局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扬州市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权限、程序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拟聘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结果备案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扬州市教育局和扬州市新华中学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514-80978061。邀请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纪委市监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7370665,扬州市教育局0514-87364115,扬州市新华中学0514-87861210。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4-87861309、0514-87318699

附件:

1.附件1:2024年5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xls

2.附件2:2024年5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指南.doc

3.附件3:2024年5月扬州市新华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扬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高位均衡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加快打造“高端人才集聚区”的若干政策意见》(锡经开委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以及各学校师资需求情况,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党纪、政纪、校纪等处分。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身心健康。具备教师职业所需的综合素质和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专业技能,口头表达能力强,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2.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同时具有毕业班从教经历和区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家教育部门认可学历)。国(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语文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 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中学任教的在岗不在编教师,任教学段、学科与招聘岗位相符合。

  7.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2024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8.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现役军人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

  1. 报名、照片及相关资料上传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6:00

  2. 报名网址: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网:http://rec.wxjkedu.com

  3. 网上资格初审时间:

  2024年5月13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16:00

  4.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编号为准)。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2)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将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二)面谈

  面谈主要考察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根据面谈结果,按照1:3(同分跟进)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谈成绩不计入总分。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

  (三)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方可进入面试。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提供不充分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视为复审不通过。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教育教学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安排加试。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报名网站)。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体检由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考察。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三、相关政策和待遇

  1. 录用人员均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和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合格后,需在本区至少服务满5年。因工作需要须服从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统一调配。

  2.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经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网: http://rec.wxjkedu.com

  五、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0510-80580582

  无锡经济开发区纪工委:0510-80580191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本公告规定的学历、年限、等级、日期等冠以“以上、以后、以前”的均含本级。

  2. 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并查看无锡经开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网(网址:http://rec.wxjkedu.com)的信息公告,因未及时查看导致错过考核时间、无法提供所需材料等情况,无法参加考核的,由考生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 本公告由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报名咨询电话

  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0580161

  附件:2024年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xlsx

  无锡经济开发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江苏南京市六合区2024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通知

2024年上半年南京市六合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4日-5月16日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9日-7月11日。

体检安排:2024年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体检指定医院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地址:六合区龙池街道新棠路181号)。体检前须预约,预约电话:57095387,预约时间为工作日下午2:00-5:00。前往医院体检前,请下载打印相应的体检表(分幼儿园和非幼儿园教师)携带到体检医院。

现场确认安排如下:

一、现场确认地点:南京市六合区教师发展中心(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龙脊路26-1)。

二、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安排:5月14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三、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安排:7月9日-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四、确认现场提交材料(认定报名系统中已核验的信息不需再次提交)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二)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只需提供以下一项)。

1.具有六合区户籍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首页与个人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中本人户籍页;

2.在我区居住的,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如居住证的申领地不是江苏省六合区,请到居住地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流动人口居住证明);

3.在六合区高校(含分校区)全日制就读学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4届应届毕业生如未能通过在线学籍核验,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驻六合区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六合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我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港澳台地区取得的学历或在国外取得的学历还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申请系统” (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需提供)。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无需提供。

2014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教师资格,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另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证明: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档案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档案部门公章)。

3.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注明为师范类毕业生(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5.高校发出的录取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复印件加盖毕业学校招生或学籍管理部门公章)。

6.1999年高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毕业成绩单中虽然没有“师范”字样,但已系统学习过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且教育实习成绩合格(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六)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1张(正规纸质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尺寸为25mm*35mm,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身份证号),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八)江苏省中医院江北院区(南京市六合区中医院)出具的合格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报告。

以上材料未提复印件的均为原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咨询电话:025-66626751

    附件:附件一:承诺书(普通话证书不能在线核验通过的需填写).doc

    附件二:承诺书(孕期体检项目不能全部完成的需填写).doc

    附件三: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非幼儿园申请人用).pdf

    附件四: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_幼儿园申请人专用).pdf

    附件五:教师资格认定照片粘贴页.docx

南京市六合区教育局

2024年5月13日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顺利完成

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于5月12日在我区顺利完成。黄埔考区共有考生1559人。考点设在黄埔职业技术学校和广东省教育研究院黄埔实验学校,共计考室81个,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官库中抽调考官243人,并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面试有序进行。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统一实施的国家教育考试。为保障考试顺利实施,区教育局提前谋划,对考前各项准备工作、面试流程、业务操作及注意事项进行了全面部署和系统培训。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区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区教育研究院、区招生考试办公室等部门,连同考点学校,各司其职。同时,加强与公安、供电、保密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面试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点全部为标准化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考点充分发挥标准化考场的作用,确保考生人脸识别系统、应急指挥系统、考场监控系统、作弊防控系统和综合考务管理系统等正常运行。各考点在考生入场、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各个环节管理有序、衔接紧凑,考务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区教育评估和教师服务中心发布面试工作指引,让所有考生熟知考前、考中、考后需注意的事项。

考点根据最近的强降雨天气问题,为考生搭建临时雨棚,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人性化服务。考点严格管理考官和考生的手机等非考试物品,考生分别在考点入口处和进入候考室前接受金属探测仪人工安检,确保考生不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诚信参加考试。

黄埔考区制定了详细的面试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印发《黄埔区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分别召开了面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会和面试考官培训会,认真遴选了面试考官、考务工作人员,并分别进行了细致培训和操作演练,精心做好考点考场布置、设备安装调试等工作,确保考试万无一失。

预计2024年6月14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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