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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文件精神,现将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范围及对象

(一)原则: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范围及对象: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高等院校及中等师范学校、取得教师资格证、未就过业的毕业生。

二、招聘公告的发布和查询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同意的《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事人才信息网》(http://www.ynqjrs.cn)、《曲靖市教育局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及《曲靖日报》向社会公告。招聘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招聘岗位、人数

1.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共210人。招聘岗位、人数、专业详见《2013年宣威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该计划表见附表。

2.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有效人数(通过资格审核并交费)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的,将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岗位计划数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岗位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招聘岗位。

3、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免费师范毕业生与宣威市教育局已签协议免试安置的,不在公开招聘计划内。

4、招聘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的岗位将分组进行报名、面试及选岗。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纪违法行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5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应往届普通招生计划中等师范学校、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5.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高中教师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初中教师岗位: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小学教师岗位:中师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及教师资格证学科不限。

6.报名时须持有相关证书和材料,不提供者,不予报名。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的,可出具学校有关学历、专业及能正常毕业的证明材料报名。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与招聘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4.因以往违反事业单位招聘有关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方式

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共3天,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宣威市教师进修学校。

(三)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现场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并交同底免冠半寸近照三张。已婚人员须提供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四)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分组情况

小学语文分为A、B﹑C三个组、数学分为A、B﹑C三个组、英语分为A、B二个组,考生按组报名、面试、选岗(如报名在小学语文A组,则面试、选岗都在小学语文A组)。详见《宣威市二〇一三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的考生2013年7月17日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用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用为200元/人。在报名审核后现场交费。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所交费用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考生符合《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该文件可在规定网站查看)规定可以免除报名费用的,持文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在报名时一并提供。

(七)学历性质认定

1.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经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持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就业报到证或就业登记证的学生,称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2.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属于国家认可学历;虽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但没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派遣证的,其学历视为国民教育中的成人教育学历,但不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3.通过国内网络教育获得的学历,须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方可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4.留学人员须取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经过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可以视为“普通高校毕业生”。

5.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查验不到的考生,必须提交省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先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自我查验,或向省教育主管部门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考生又拒不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的,则视为不符合资格条件。

六、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笔试时间、地点

1.考务工作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8日

上午9:00—11:00考《教学技能》、《专业知识》。

下午15:00—17:30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宣威市第五中学。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二)笔试科目设置、分值和参考教材

笔试科目设《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和《专业知识》四个科目,笔试总分为250分,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法技能》笔试成绩满分各为50分,《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设高中、初中、小学教育岗位三个层次命题。

2、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设高中、初中、小学教育三个层次命题。其中高、初中层次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9个考试科目;小学设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7个考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参考教材,以云南省现代教育评估中心编写、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招聘教师考试用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第二版)为主。《专业知识》、《教法技能》考试以曲靖市教育局编写的在《曲靖市教育局网站》公布的各科目考试大纲为主要内容。

(三)政策性加分

1.按《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在规定网站上查阅)规定,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加分分值及加分有关证明须到有关部门办理。

2.办理时限

⑴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7月15日至17日到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逾期责任自负。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填报《曲靖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情况汇总表》,于7月25日前报曲靖市人力资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⑵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笔试成绩查询

7月26日,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规定网站查询。

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于7月27日至28日,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书面申请查分。

七、进入面试考生的确定

(一)面试前资格复审

1.拟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若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对拟进入面试考生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是对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审核。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

资格复审时间:7月29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00

地点:宣威市教育局。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7月28日)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情况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4.考生在参加资格复审前应主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中查询本人学历信息。若查询不到的,请及时到云南省教育厅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学历认证。资格复审时,若在网上查询不到所持毕业证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

5.资格复审结束后,宣威市教育局将进入面试考生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6.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考生,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8月5日及以前)向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提交考生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考生空缺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两次,在资格复审阶段已经递补过两次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递补过一次的岗位可进行第二次递补,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2的,按实有人数组织面试。递补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二)面试

1.面试按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2.面试时间:2013年8月8日(星期四)。

上午:8:00开始至进入面试考生全部面试结束。

面试地点在《宣威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方案》上公布。

3.有关事项

⑴面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

⑵考生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责任由考生自负,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⑶面试总成绩为100分。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⑷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政策性加分)÷2.5〕×50%+〔面试成绩〕×50%;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学成绩+教育心理学成绩+专业知识成绩+教法技能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八、考核和体检

(一)考核

根据本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曲政发〔2013〕52号)文件中有关优先录用的规定执行,若再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又相同则以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成绩高者优先,若又相同则对并列者重新组织面试。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后,由招聘学校组织对拟录(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原曲靖市人事局、曲靖市卫生局《转发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的通知》(曲市人〔2010〕26号)文件执行。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招聘学校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到其他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生考核、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通过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九、录(聘)用手续办理程序及时限要求

1.宣威市教育局按照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聘)用人员,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选岗,选岗按综合成绩、层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抽签的方式来确定选岗顺序。提出拟录(聘)用意见经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送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办理录(聘)用手续。

3.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因通过其他方式就业等原因放弃录(聘)用资格的考生,必须在录(聘)用手续办理开始一周前,向宣威市教育局提交《曲靖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申请表》,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放弃录(聘)用资格以及公示结果影响录(聘)用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本岗位考生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招聘学校须与新招聘教师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新招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1.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招聘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从事考试招聘、面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考生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3.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招聘的任何阶段均可由招聘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4.对自愿放弃资格复审、面试或录(聘)用资格而未按规定提交自愿放弃申请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招聘考试。

5.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宣威市纪检监察机构和宣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各项具体工作务必按时、抓紧、抓实、抓细,确保今年的公开招聘工作圆满完成。

十一、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市教育局纪委:0874—7125367

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0874—6189647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宣威市教育局

201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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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靖江市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靖江市教育局将赴相关高校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3日至2007年12月19日期间出生)。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1年内的人员)。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能提供相应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其他报考人员,如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8.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等详见《靖江市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

9.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由靖江市教育局与各招聘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gjiang.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3日9:00至2025年12月19日16:00。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http://221.226.38.34:8040/)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信息,并根据公告要求将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5年12月19日9:30—14:00。现场报名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宾馆)。

3.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①—⑤材料原件扫描件,现场报名须提供以下①—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③成绩表(须有高校相关部门印章)。

④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承诺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报名结束后,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资格初审

靖江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网上或现场报名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0日18:00。缴费成功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费,报名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除外)。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聘用等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并且缴费确认的报考人员须在12月22日9:00—12月26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

(四)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时间:2025年12月27日下午。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卷面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资格复审及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12月30日。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分跟进),不足3倍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公布后,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靖江市教育局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进入面试人选,由靖江市教育局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日期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③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提供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⑤“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⑥退役后1年内的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须提供应征入伍服役及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⑦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最低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体检工作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执行。

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开选岗

对须进行选岗的招聘岗位,由靖江市教育局组织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含怀孕须延迟体检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现场根据所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每人限选与所报岗位相对应的一所学校,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现场签约

选岗结束后,现场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等证明材料,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和《诚信承诺书》。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如无法提供或所提供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期3年,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三、纪律与监督

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报考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本公告由靖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联系方式:

江苏省靖江高级中学联系人:钱老师,联系电话:0523-84809006;

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523-89165301;

靖江市刘国钧中学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523-82660005;

靖江市斜桥中学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23-84211476;

江苏省靖江中等专业学校:徐老师,联系电话:0523-89165868;

靖江外国语学校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23-85119009;

靖江市滨江学校联系人:顾老师,联系电话:0523-81158009;

靖江市实验学校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23-84854192;

靖江市靖城中学联系人:侯老师,联系电话:0523-84895338;

靖江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523-89118221。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监督电话∶0523-89118219(中共靖江市纪委、靖江市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

0523-80292935(靖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举报邮箱:jjsjyjdb@sina.com

指定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jiang.gov.cn)。

附件:靖江市2026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靖江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9日

云南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公告

弥勒市位于云南省东南部、红河州北部,被誉为“滇中后花园”,是中国数学走向世界第一人熊庆来先生的乡愁故里,是山水涵养、温泉浸润的康养福地。全市国土面积4004平方公里,设9镇2乡、3个街道和1个社区管理委员会,常住人口53.93万人,城镇化率54.88%。

为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弥勒市第一中学、弥勒市第四中学等4所学校决定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2名。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高考招生中,参加第一批次录取的16所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详见附件5)2026年应届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以及146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详见附件5)应往届毕业、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习经历不间断)的考生,招聘时如硕士研究生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可按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参加招聘;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它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三、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无失信记录;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5年12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90年12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及以后出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红河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尚未解除处分或影响期未满的;

3.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非2026年应届毕业在校生;

8.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方式

(一)本次招聘在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各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市人大、市政协等监督机关人员,以及考官(5-9名)共同组成招聘工作组。招聘采用网络预报名与招聘会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报名结束后,将开展校园现场面试。

(二)网络预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24:00截止,考生需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版(PDF格式)进行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招聘单位邮箱(详见附件7)。邮件标题需采用固定格式:“岗位代码+专业名称+姓名”。网络预报名结束后招聘工作组拟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在西南大学、云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报名招聘,具体招聘时间、地点以招聘会承办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信息为准。岗位招聘按招聘时间和地点顺序进行,如在前一招聘点已完成招聘计划指标的岗位,则不再到下一招聘点进行招聘,请各位考生提前关注上述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发布的招聘会信息,自行选择前往。

(三)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026年应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学校证明(附件6,仅限未在招聘范围和对象明确内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毕业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学所学课程成绩表(需盖有毕业院校公章)及复印件、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教师资格证或有效期内国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公费师范生还需提交《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复印件均为各一式一份。如报名时未取得相关证书的,由考生本人在就业协议补充条款中书面承诺于资格复审时提交原件,未能按时提交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资格。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招聘会现场报名结束,由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网络预报名的考生也需到校园招聘会现场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并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由此造成的取消报考资格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及内容。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试采取综合考核、面试的方式。在各招聘会是否组织面试、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由招聘工作组根据本场招聘会的考生报名人数、综合考核情况决定。一岗招多人的岗位如在本场招聘会未招满的,则该岗位剩余招聘计划带到下一个招聘会进行招聘。

(1)综合考核:考核组根据考生报名提交的材料、与考生沟通交流的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沟通能力、在校表现、社会实践、求职愿望等。凡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均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只作为考生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不计入考试成绩。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即现场抽题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由考官提问2-3个问题,准备和答辩时间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素养、组织协调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心理素质、教育教学艺术、举止仪表等。各场招聘会进入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排名、本场招聘会面试岗位及招聘人数,招一人按1:3、招多人按1:2.5的比例确定(取整数)。未达到面试人数比例的岗位,本场招聘会实际参加该岗位综合考核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在不同场次的招聘会面试中,会使用不同的题目。面试题目由本场招聘会报考同一岗位的首位考生,在现场从面试题本中随机抽取确定,报考同一招聘会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同一套题目。

2.面试时间。面试将在各招聘会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开展。通过综合考核进入面试的考生,招聘单位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未接到通知的考生,则视为未进入面试。

3.成绩计算。考官评分总和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个招聘环节。

(三)签订协议

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并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被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考生自愿放弃签订就业协议,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照同岗位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成绩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成绩由弥勒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经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五) 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体检。体检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论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3.考察。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不予聘用。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时间、相关事宜及安排将在“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通知。

(六)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和“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审批手续

公示期满之后,若未收到问题反映,或者虽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上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审批手续,下发聘用通知。若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且查证属实,不予聘用。若在公示期内有问题反映,且相关部门一时难以核实所反映问题的,将暂缓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采用实名方式。

已签署劳动合同(协议)且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务必在招聘单位考察结束后、报批聘用手续前,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材料原件提交给招聘单位。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若其与服务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产生合同或协议纠纷,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且影响到后续聘用事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审批手续原则上于2026年8月31日前基本完成。

(八)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发后,聘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递补

开考岗位出现下述情形时,可从同岗位考生中,在合格分数线之上按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至多进行三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个人放弃或不合格的;公示期间因出现问题或个人放弃的;聘用人员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或其它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

六、聘用和管理

(一)聘用后按现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奖励政策

根据弥勒市“智汇弥勒”人才项目及相关配套实施办法方案,对本次招聘中符合“智汇弥勒”人才项目人才认定条件、且在校期间表现优异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的人才补助激励。

八、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九、重要提示

(一)公告及相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红河人才网”(https://www.hhzrc.cn)及“弥勒人社”微信公众号。请各位考生主动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若因考生本人未及时上网查阅或无法通过电话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及责任,完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需对自己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若报名填写的信息与考生所持证明材料存在不一致的情况,由此导致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若出现假借事业单位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相关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对于在任一环节被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附件3)以及《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4)。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但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现场主动与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人员将报请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六)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通过公告、电话、邮件、短信、通知等方式,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复审、体检及其他相关事项时,若考生未按时抵达指定地点,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及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招聘单位与考试机构对公开招聘过程中的所有违纪违规、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零容忍”。请考生务必认真研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务必诚信参考。否则,不但影响考生本次的考试结果,还将影响考生的诚信档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八)考生需严格遵守招聘会承办单位及高校对于进入招聘会现场的相关要求。未经招聘会承办单位和高校许可,考生不得进入报名及考试场所,也不得参加报名和考试。

十、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本公告由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弥勒市2026年教育体育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pdf

 附件4: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5: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高校名单.doc

 附件6:证明(模板).doc

 附件7:弥勒市2026年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招聘单位联系方式.xlsx

弥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0日

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高新区教育系统教育教学需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现开展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第二批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共招聘11人,其中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华苑外国语学校高中教师9人、校医1人;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高新区海洋外国语学校校医1人。

二、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其中应届毕业生为2025、2024年高校毕业后未就业(未签订任何形式的劳动合同、无单位缴纳社保记录)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

4.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毕业证标注专业为一级学科,而岗位要求专业为相关二级学科的,需提供成绩单和学院开具的证明,说明培养研究方向与岗位要求的二级学科相一致)。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且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5.具有能够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必备证明材料。校医岗应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

2.应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专任教师岗报考人员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社会人员可放宽到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校医岗报考人员要求应届毕业生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社会人员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相应学位。

3.应具有有关教育教学任教经历。

社会人员报考专任教师岗需在近五年内具有两年及以上国内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6年1月31日),报考人员原任教学科及任教学段与报考学科要一致。

社会人员报考校医岗应在近两年内具有国内医疗机构医护工作经历(时间截至2025年12月11日)。

以上工作经历证明以社保缴纳为准。

4.为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报考专任教师岗位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除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用笔试人员进入面试的比例名额,报考人员应为现职学校在职在聘人员。

5.年龄要求。

一般38周岁及以下,其中中级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含40周岁),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含45周岁)。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报名前一天)。

6.英语学科教师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具有海外留学经历者可以雅思成绩7分或托福成绩95分及以上证书替代)。其他学科教师须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

7.语文学科和英语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专任教师岗普通话水平测试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8.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开除党籍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或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4.有严重劣迹行为曾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军纪处分的或正在被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无结论的;

5.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6.有精神病史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情形;

9.滨海新区教体系统在职在编教师;

10.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在职在岗工作人员及所报考单位教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11.高新区公办学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或曾从高新区公办学校离职的人员;

12.在2025年5月开展的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报名、资格审核、考试缴费及准考证打印均在智联招聘网站(网址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2月9日-12月21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12月9日-12月22日16:00

缴费时间:12月9日-12月23日16:00

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可根据个人志愿选择报考学校和岗位,提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2)报考人员须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英语等级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不可修改。

(4)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伪造、篡改有关证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同时向档案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2.资格审核与缴费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缴纳报名与笔试考务费(45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考务费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以完成笔试缴费人数为最终报考人数,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未改报成功的,退还考生所缴费用。

改报时间:12月24日9:00-16:00

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在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况下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并成功缴费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12月25日9:00-12月26日16:00

(三)笔试

1.笔试

时间:12月27日9:00-11:00

考点:以准考证上规定的考试地点为准。

内容:教师岗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校医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未达到合格线的,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相关要求:

(1)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3)考生自行携带考试工具,包括2B铅笔和橡皮、黑色油笔或钢笔等。

(4)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发布笔试成绩,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各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持规定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所持规定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不符、提供虚假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因上述情况形成的面试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均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所需材料及其他安排将在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下载面试准考证。

资格复审结束后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结果不计入笔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工作的参考,不对考生公布。

(五)面试

面试人员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方式:教师岗采取模拟授课的形式,校医岗采取结构化面谈的形式。考生在面试现场通过抽签的形式确定面试顺序,并按照抽得的顺序进入备考室独立备考,备考时间20分钟。备考结束后进入考场进行模拟授课,模拟授课时间20分钟。由考官根据模拟授课情况给出面试分数。校医岗直接进行面试答辩,答辩时间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六)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免除笔试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体检、考察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七)体检、考察、调剂和公示

1.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环节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离职证明原件。

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与体检机构自行结算,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的同时进行考察,考察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函调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未在规定时间配合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考察不通过。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通过、在资格条件复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在报考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因取消录用资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2.调剂

校医岗经递补后仍未满足招聘计划的,可在两个招聘单位之间进行调剂。参加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拟调剂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调剂人选。调剂遵循自愿原则。

3.公示

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天津高新区管委会官方网站(https://www.tht.gov.cn)和智联招聘网(https://gxqjyxt.zhaopin.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因取消录用资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拟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递补,递补截至2026年春季学期开学前,递补人员严格履行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

进入体检及后续程序后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未来三年内不得报考高新区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八)录用与管理

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照招聘单位的通知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与委托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录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学校负责教职工的日常工作考核和管理,教师的职称晋升按照天津市教师职称系列相关规定执行,经聘任后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相关事项:

1.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如遇不可控的突发状况,上述工作安排需做调整的,经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报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

3.招聘工作中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本次招聘全程接受高新区纪委监督。

技术及考务咨询电话:022-58703000转分机号85503或85054

报考咨询电话:高新区华苑小外:022-23718886   高新区海洋小外:022-60270670

高新区社发局:022-8480680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30-16:30

附件:2025年天津滨海高新区教育系统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高新区社发局

2025年12月9日

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因发展需要,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拟面向全国通过公开考核方式占编聘用教师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含2026年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相应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海外留学生需提供由教育部有关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学历证明。应聘者必须已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岗位表中明确的报名基本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9日。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8:00止。

2.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按照泸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lzsrsks.com/)网站公布的《公告》中附件1相应岗位所明确招聘单位相关要求和联系方式,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投递至招聘单位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报考岗位名称)。

3.报名所需材料要求。

详见《公告》明确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及资料(报名表、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等资料),招聘单位对照招聘基本报名条件、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逐一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初审情况(未收到初审结果通知的报名人员请于2025年12月23日前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

(三)组织考核及资格复审。

1.考核方式:根据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采取一轮面试或两轮面试。

(1)一轮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为10:1以下的岗位采取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3:1。先开展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后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将于3个工作日后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

(2)两轮面试: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为10:1及以上的岗位采取两轮面试的方式进行。先开展第一轮面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入围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进入第二轮面试。

若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1,但第一轮面试当日实到应聘人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足10:1的,将采取一轮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现场资格复审在考核后进行。

第一轮面试成绩、第二轮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两轮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的3个工作日后分别在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官网上公示。

(3)采取一轮面试考核的,以一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采取两轮面试考核的,以第二轮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考核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核成绩或考核资格的人员、未参加考核的人员、考核最终为零分的人员、因岗位报名人数形不成竞争的最终成绩或者最终成绩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和聘用对象。

2.考核及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联系人及电话见本公告中附件岗位表中各招聘单位联系人信息。

3.资格复审资料:

须携带下述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四川省泸州高级中学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A4纸双面打印,并务必亲笔签名,否则将不予认可所提交的相关报名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附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温馨提示:尚未毕业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学生证,以及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等,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或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3)本人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4)岗位需求表以及用人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印证资料。

4.报名人员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他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将由报名后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四)体检、政审考察。

1.体检人员的确定:按照招聘名额,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根据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档案审查。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档案审查。

(六)公示和聘用。

考核、体检、政审考察、档案审查均合格的人员,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为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等有关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到手续,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其他要求

(一)涉及引才过程中有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提前通过“泸州人事考试网”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名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报名者在《报名表》“联系方式”栏目留下两个及以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邮箱等),并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报名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四、纪律与监督

(一)纪律监督贯穿于引才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在考核、体检、考察、档案审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招聘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参与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规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

(三)本公告由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830-3193863

监督举报电话:0830-3162860 

附件:1.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泸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12月9日

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24名(公办学校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附件1)。可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suzhou.gov.cn)、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uzhou.gov.cn)上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为2026年研究生毕业,非博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硕阶段获得过国家奖学金;②本科阶段获得过相应师范生基本功大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③本硕阶段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或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等称号;④本硕阶段获得过2次校级一等奖学金;⑤高中阶段获得过相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3.本次招聘户籍不限。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9年12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材料(如奖学金证书、获奖证明等),须在2025年12月12日前取得。

5.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简称“国优计划”)研究生,可提供所修教育类专业证明(加盖就读高校相关部门或机构公章)佐证具体学科方向。

6.资格条件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为2026年毕业且在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博士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应聘人员须以其最高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等资格条件报考。

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7.报考高中教师岗位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承诺自试用期起1年内取得。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明,录取报到时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者,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jyj.szrc.cn。2025年12月12日9:00-12月21日10:00,通过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和上传材料。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地点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

(2)地点:

12月20日9:00-16:00,北京师范大学京师大厦(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一层多功能厅;

12月21日9:00-12:00,北邮科技大厦(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10号)四层第五会议室。

(3)网上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核时须提交的材料:提交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和《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

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译成中文版。材料主要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国(境)外同期毕业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和2026年毕业相关证明材料;③本科及以上各学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学生证、学信网中查验的各学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⑤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⑥本科及以上各学段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核后,所有证件(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专业考核

1.考核安排

时间:初定在2025年12月下旬;

地点:北京(具体地址另行通知);

方式:另行通知。

2.在考核合格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安排加试。

3.考核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考核结束后当天在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取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纳入苏州市教育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库跟踪培养管理。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5215646。

八、本公告由苏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

苏州市教育局:0512-65224079;

报名系统技术保障:0512-651143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附件1: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赴高校公开招聘2026年应届高层次优秀毕业生岗位简介表

附件2:附件2:苏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026年高层次优秀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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