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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文山州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文山州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3〕28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文山实际,现将文山州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实施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管理”原则,由州、县(市)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州、县(市)的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2013年,省批准我州七县一市(文山市,砚山、西畴、麻栗坡、马关、丘北、广南、富宁县)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1324名,其中初中岗位467名,小学岗位857名。各县(市)的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文山州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表》。该《设置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云南教育网(http://www.ynjy.cn)

  文山教育信息网(http://www.wsjy.org)

  我州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广大高校毕业生,特别是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2012年、201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3.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6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应聘初中教师的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应聘英语、音、体、美学科教师的,原则上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普通话水平应达到《〈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应标准要求,并取得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5.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考核录用。

  7.在岗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四、报名

  应聘毕业生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2013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毕业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

  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17日—6月23日(双休日照常上班)。

  现场报名地点:各设岗县(市)教育局人事股。

  同时,云南省教育厅将于2013年6月18日在云南民族大学召开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专场报名会,我州各设岗县(市)有关部门到现场接受考生报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所需材料:4张免冠半寸半身近照和身份证、毕业证(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交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教师资格证(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和近三年专科毕业生须提交)、已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如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2年内不得报考特岗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本人承担。

  报名时,在全州范围内,1名考生只允许报考1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各设岗县(市)须及时汇总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情况,并填写《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汇总表》,于2013年6月28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州特岗办。

  五、笔试

  (一)笔试由省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和准考证印制、发放由各设岗县(市)具体负责。笔试工作各环节均严格按普通高考的各项要求执行。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

  (二)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考试科目分为小学、初中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7个学科参加笔试;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政治、语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信息技术、音乐、体育、美术13个学科参加笔试,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三)准考证发放、笔试时间和地点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7月18日―19日。

  准考证领取地点:所报名登记的各设岗县(市)教育局人事股。

  考点设置:各设岗县(市)在县城设置笔试考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四)7月31日前,各设岗县(市)公布应聘毕业生笔试成绩。需查分者,在接到考试成绩5日内,由各设岗县(市)教育局统一登记后,报省特岗办进行统一查分。查分概不对个人进行。

  六、面试、体检、拟聘、聘用

  (一)面试

  笔试结束后,以各设岗县(市)为单位统一招聘后再分到学校的,分岗位和学科确定最低控制线,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1:1.2的比例(免笔试考生不占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计算进入面试人数时,若出现小数,只入不舍,取整数);以乡镇或学校为单位招聘直接定岗到学校的,按招聘岗位与应聘数的1:2的比例(免笔试考生不占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须及时请示州特岗办。

  面试前须对考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面试前一星期,复审的内容为考生所持证件材料的真实性以及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等。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根据本设岗县(市)的岗位笔试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设岗县(市)没有递补人员的岗位可从本州其他设岗县(市)的上线人员中调剂递补。面试名单确定后即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由各设岗县(市)确定。

  面试在州特岗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各设岗县(市)具体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各设岗县(市)进行异地交流选派或临时派遣;面试考生实行代码制;面试考官对面试考生的组合顺序实行抽签。具体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开展。面试内容参照当地现行教师面试办法自定,以分学科说课或讲课的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评分。

  (二)拟聘

  面试结束后,无免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仅有免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应聘人员均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既有免笔试考生又有笔试考生报考的岗位和学科,取该岗位和学科笔试考生的最高笔试成绩作为免笔试考生的笔试成绩,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加笔试成绩等于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首次拟聘工作结束后,如未完成招聘计划,各设岗县(市)可向州特岗办申请组织第二次招聘,第二次招聘只在报考本州岗位的落聘本科生中进行。由各设岗县(市)发布二次招聘公告并公布空缺岗位,考生自愿报名,各设岗县(市)组织面试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1.拟聘人员确定后,报省特岗办核准,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数与各设岗县(市)分学段、分学科岗位设置数的比例为1:1。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总成绩依次递补。各设岗县确定的参加体检人员名单通过云南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由各设岗县(市)通知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亊项。

  2.组织体检。各设岗县(市)体检时间为8月16日前。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统一组织,要求体检的医院具备二级乙等(含)以上资质。

  (四)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报省特岗办审定后,通过云南教育网等有关招聘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无检举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由设岗县(市)教育局与新招拟聘用人员于2013年8月25日前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受聘人员须签定三年聘用期的合同,一年考核一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者,自愿留任的,纳入国家正式在编人员管理,其在特设岗位工作的三年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教龄。

  七、岗前培训

  对新聘用的特岗教师,由各设岗县(市)组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培训时间不少于45学时。岗前培训可采用网上远程培训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岗前培训结束后,由州、县教育局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又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免试免费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培训结束后安排上岗,由设岗学校安排教育教学工作,进行日常管理,按照有关政策兑现工资及待遇。

  八、服务与咨询

  为做好招聘服务与咨询相关工作,现将各设岗县(市)的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  郑老师,联系电话:0876—2143340

  砚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陈老师,联系电话:0876—3121014

  西畴县教育局人事股:  柏老师,联系电话:0876—7622791

  麻栗坡县教育局人事股:吴老师,联系电话:0876—6627227

  马关县教育局人事股:  韦老师,联系电话:0876—7122782

  丘北县教育局人事股:  赵老师,联系电话:0876—4126212

  广南县教育局人事股:  刘老师,联系电话:0876—5154906

  富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冷老师,联系电话:0876—6125007

  九、纪律要求

  (一)在招聘工作过程中,不按公告规定时间到场办理报名、考试、面试、体检及其它事宜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凡被聘用的考生,必须按设岗县规定的时间报到,不按时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公告由文山州特岗办负责相关政策解释。文山州特岗办联系电话:0876—2190063。

   特此公告

附件:

云南省文山州2013年特岗教师招聘简章 文山州2013年招聘特岗教师岗位设置表.xls  

文山州实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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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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