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根据东山县教育局东教〔2013〕91号“东山县教育局关于2013年春季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定于2013年6月,对我县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时间:2013年6月25日上午8:00
测试地点:东山电大工作站
二、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
测试的原则、基本要求和方法依照《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与办法》;测试的主要项目及分值依照《福建省中职、中小学、幼儿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表》。
三、测试程序和要求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要求申报人根据申请认定任教学科,抽签决定测试课题,围绕测试题独立编写一节课内容的教案(编写教案时间为80分钟,教案内容控制在45分钟上课时间内)。测试时交专家测试组。
测试时,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提交的教案,指定某一部分内容作为试讲内容,试讲不超过20分钟。试讲后,专家测试组根据申报人试讲情况和测试项目内容,提出面试题目,请申请人答辩,面试题目不少于2个,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专家测试组根据试讲、面试情况综合评分,确定总评等级。
四、拟写教案指定教材和范围
测试教材统一为我县现在使用的2012-2013学年下册教材。范围如下:初中为七年级教材,小学为五年级教材。
五、注意事项
1、各申报人员报到时和测试期间应携带身份证,以验明身份。迟到未能按规定的时间进行测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2、被测试人员应于6月25日上午8:00准时到测试地点报到,报到后,按学科(专业)抽签确定测试顺序和测试课题,8:10开始按顺序逐次撰写教案,9:40开始进行面试和试讲。
3、与考人员要自觉遵守考试纪律,维护考场秩序。《教师资格条例》规定“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附件1: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标准及办法
附件2: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小学、幼儿教师教育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评标准
东山县教育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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