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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达州市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达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市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额及岗位
2013年全市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197名,其中:市本级155名,通川区99名,万源市376名,达县338名,宣汉县400名,大竹县758名,渠县766名,开江县305名。其具体单位、岗位、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要求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专业、技能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其中,2013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无违法、违规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部分岗位的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3、招聘岗位应具备的其他资格条件,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考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市本级、通川区、万源市、达县、宣汉县、大竹县、开江县招聘岗位的实行现场报名;报考渠县招聘岗位的实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7月7日(9:00-17:00)
报名地点:
市本级:达州市人才交流中心(达州市达县南外华蜀南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
通川区:通川区人力资源市场(文华街34号3楼)。
万源市:万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考试中心(万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大楼五楼)。
达 县: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政府综合大楼)。
宣汉县:宣汉县机关幼儿园(县中医院斜对面)。
大竹县:大竹县职业中学新校区教学楼一楼。
开江县:开江县人才市场(新宁镇老北街)。
报名方法:考生下载并填写《达州市部分事业单位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并附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到报考岗位所在报名点现场报名。报名时,本人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政策性加分所需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初审、招聘主管部门复审后,符合条件者,办理报名手续。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按照先网络注册报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法步骤进行。
⑴ 网络注册报名。报考人员须登录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xrs.gov.cn),按提示进行网络注册报名并打印《报名信息表》,未打印《报名信息表》者,不予资格审查。网络注册报名从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日24:00时。
⑵ 现场资格审查。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5日至7日(当天08:30-18:00)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其中,报考渠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在渠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资格审查;报考渠县卫生事业岗位的在渠县老干部局会议室(渠县人才交流中心斜对面)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考岗位相应资格证,以及政策性加分所需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网络打印的《报名信息表》2份。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并办理报名手续。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凭身份证和缴费依据于2013年7月19日-20日在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其中报考渠县岗位的考生在渠江镇第一小学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全市招聘岗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或多报。兼报或多报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 2013年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提交所在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及专业等内容的证明材料。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原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
4.本人无法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交的相关报考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渠县岗位的考生必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和采集图像。
5.报名涉及年龄放宽、具有工作经历等条件者,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
6. 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选岗时间另行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全市统一时间、统一组织,分级实施。面试由市本级、各县(市、区)分别组织实施。
(一)考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教育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其中,报考中小学教师的考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其他岗位的考综合基础知识。
综合基础知识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11月出版,2012年5月第10次印刷)。
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参考范围为《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见附件2)。
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面试包括结构化面试、专业面试、讲课、实际操作等科目。
具体岗位考试科目设置详见附件1。
(二)成绩计算比例
1.考试科目只进行笔试的成绩计算比例: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5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
2.考试科目含笔试和面试的成绩计算比例:
(1)笔试含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的成绩计算比例: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40%+政策性加分】×70%+面试成绩×30%
(2)笔试只含公共基础知识科目的成绩计算比例:
考试总成绩=【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开考比例
应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并由招聘主管部门通知,考生可在报名结束后两天内申请调整符合条件的其它报考岗位。
笔试含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时,任一科为零分者不得进入面试。面试依据折后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笔试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为序),按笔试开考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在招聘数额内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知识笔试:2013年7月21日上午9:00–11:00。
公共基础知识笔试:2013年7月21日下午2:30–4: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笔试结束后,适时在达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dz.scpta.gov.cn)进行公告。
(五)考试收费
按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收取,即笔试费每人每科50元,面试费每人80元。
五、加分和免试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文件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政策性加分须按本《公告》规定的笔试与面试的比例进行折合。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在报名时(报考渠县岗位的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县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届时未提交者,不予加分,责任自负。
符合直接考核聘用条件的报考人员按文件规定免笔试,直接考核聘用。具体考核时间另行公告通知。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成绩相同者,以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面试成绩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市本级、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出现体检、考核或其他原因不合格者,其缺额按序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审核、聘用
考试成绩由市人社局统一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dz.scpta.gov.cn)进行公示。对体检、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考试(含面试)任一科成绩为零分者;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者;
3、在招聘的任一环节,招聘主管部门发现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规定者;提供虚假信息者;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者。
八、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招聘公告负责本地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九、纪律及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遵守国家、省、市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有违纪违章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组织管理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聘信息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dz.scpta.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本人。
(三)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3322237,监督举报电话:0818-3322209
通川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2132427,监督举报电话:0818-2398893
万源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8730619,0818-8730313,监督举报电话:0818—8526555
达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5123765,监督举报电话:0818-5139789
宣汉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5233026,监督举报电话:0818-5222446
大竹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6248283,监督举报电话:0818-6227615
渠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818-7212007,监督举报电话:0818-7322248
开江县人社局:咨询电话: 0818-8221057,监督举报电话: 0818-8235110,0818-8366163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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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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