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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鹤壁市201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鹤壁市201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满足市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7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详见《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附件1)。
     二、招聘范围
     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尚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高中、初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幼儿园招聘岗位者,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6、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岗位与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任教学科相一致;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
      四、报名及要求
     (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和报考条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现场采集图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日至7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鹤壁市淇滨小学(鹤壁市淇滨区淮河路东段)。
     (三)报名时提交下列证件材料(原件)
     1、《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毕业证;
     4、教师资格证;
    5、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可暂用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但政审时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已进行人事代理人员,持有效期内的人事代理合同);
     资格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及电子信息采集费72元。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招聘岗位。2013年7月5日上午9:00在鹤壁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bedu.net)公布招聘岗位核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因取消招聘岗位需重新改报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地点重新改报其他岗位。不具备报考其他岗位条件或不愿重新改报的,退还所交费用。逾期不改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考试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保证。在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领取准考证
     请报考人员于2013年7月9日(上午8:00—11:30点,下午3:00-6:00)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交费票据到鹤壁市淇滨小学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含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技能)和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并在鹤壁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bedu.net)上公布。
     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等证件原件及1份复印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时间、地点以鹤壁教育信息网公布为准。确认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单。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报考资格复审和面试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讲授课题按所报学科从市直学校现行教材中抽取,现场准备时间为15分钟,讲授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七、体检和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学历层次仍相同,则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审。
     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单位将对其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由单位提出取消聘用的意见,报审批机关批准。被取消聘用的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信息的发布
     鹤壁教育信息网(http://www.hnhbedu.net)为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指定的工作网站,网站设置公开招聘教师专栏,有关招聘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及时登录查询。
     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392-3317955  3330295
附件:

河南省鹤壁市2013年7月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点击下载附件

1.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2.鹤壁市2013年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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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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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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