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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开封市2013年7月教师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开封市2013年7月教师招聘简章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市政府批准,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教师。特制订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1、招聘单位:开封市教育局直属部分学校

2、招聘名额:高中13人、初中54人、小学12人、幼儿园21人。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中小学教师的人员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教师工作经历,现正在一线从事教学工作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学历及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与所报专业必须一致。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幼儿教师和小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二级甲等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4、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5、符合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规定的。

6、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办法及要求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分类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3年7月5日至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开封市招生办公室一楼服务大厅(黄河大街北段5号)。

(三)报名办法:

1、2013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普通话证、户口本、学校出具的学历和专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大中专院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户口本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普通话证、户口本、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县区教育局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名时应提交打印的《开封市2013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报名表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6、报考人员应按报考流程进行资格审查、缴费并现场采集个人信息和指纹等。

7、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须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应达到招聘计划的3:1以上,达不到的核减招聘计划。7月8日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公布招聘岗位的核减情况,不另行通知报考者。因核减招聘计划涉及的考生可在7月9日18:30前到市教育局人事科重新填写报考志愿,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在开封市报名参加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90元、信息采集费(采集指纹和相片信息)12元。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考试费。拟免缴考试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八)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13年7月14日至15日下午16:30前凭本人身份证和信息确认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

(1)教育基础知识。

(2)教育法规。

(3)职业能力测试。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念以及教师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3年7月16日9:00至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计算办法:笔试成绩=[教育基础知识成绩(满分50分)+教育法规成绩(满分50分)]×50%+职业能力测验成绩(满分100分)×50%。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于2013年7月22日登陆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查询。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分学校、学科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零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0分钟,满分为100分(面试方案另行公布)。

4、进入面试人员须签定诚信承诺书。

5、进入面试人员须按市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面试费200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数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分学校、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如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学校、学科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无异议后参加岗前培训,办理相关手续。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开封市人民政府网、开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开封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届毕业生与受聘单位签定聘用合同时不能提供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一)请考生登陆开封政府网(www.kaifeng.gov.cn)、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kfrs.gov.cn)、开封教育网(www.kfedu.com.cn)及时查看招聘有关信息。不另行通知本人,凡不能按规定时间、程序执行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在职教师聘用后,应按开封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

(三)报考人员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按未取得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开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简章解释权归开封市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地址:市教育局院门口接待室

咨询电话:0378-3886540    3886593

监督电话:0378-388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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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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