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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适应潍城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潍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专任教师。招聘简章现发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1、应聘人员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2012—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应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一致,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3、定向考录职位面向在潍城区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应聘定向考录职位的潍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要具有教师资格证,并且是2009年、2010年、2011年招募、选派和续聘人员,不受本次招聘学历、学位限制。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能报考。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由潍城区纪委(监察局)、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组成专任教师招聘工作组,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和考察、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
      为方便应聘人员报考,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3日9∶00—7月7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4日9∶00—7月8日16∶00。
       报名网址:潍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wcedu.net)。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潍城教育信息网,进入“潍城区2013年教师招聘”栏目,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1个职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报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工作组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开始报名后,招聘工作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前一天初审结果。
       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3年7月4日9∶00—7月9日16∶00登录潍城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3年7月14日9∶00—7月15日16∶00前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并通过初审后,报考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7月8日—7月9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到潍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3466号)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定向考录职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应聘人员从潍城教育信息网下载并填写《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携带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单位介绍信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属于“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的,还须持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潍城区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属于“到村任职”项目人员的,还须持潍城区组织人社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于2013年7月8日—7月 9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到潍城区教育局政工科(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3466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确认并办理现场缴费手续。潍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办理缴费手续后,于2013年7月14日9:00—7月15日16:00前登陆潍城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凭准考证与身份证参加考试。
      定向考录职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时,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至城区学校学前教育岗位。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1日上午9∶00—11∶30。
       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高中及以上知识层次)。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学前教育岗位和定向考录职位只考教育学、心理学。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录用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三)资格复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定向考录人员除外),要在2013年7月27日-7月28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到潍城区教育局(地点:潍坊市潍城区永安路3466号)进行资格复查。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需提交《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登记表》2份、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介绍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工作组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面试
       非定向考录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测试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相关科目,说课成绩当场公布。定向考录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测试内容为教师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人员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时间及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照招聘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同一职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一并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公布。体检考察人员确定后,招聘工作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作弊行为或报考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招聘工作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并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对因体检原因取消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从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则一并递补。
      (六)聘用及有关要求
       1、公示。考察工作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在潍城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如发现有影响录用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应聘人员资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2、选择任教学校。潍城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分非定向考录、定向考录两类列出用人学校名单,由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报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学校。
       3、聘用。潍城区教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区人社局备案,拟聘用人员凭区人社局发放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派遣、调动等手续。用人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应待遇。新招聘教师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潍城教育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的同时,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监督。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考试咨询电话:0536——8188420 8188708 8188538
       考试信息查询网址:
       潍城教育信息网(http://www.wcedu.net)
       报名入口 http://218.59.140.44:8888/Teacher/

潍城区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2.

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潍坊市潍城区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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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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