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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伊川县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伊川县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50人,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监督下,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伊川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现代教育理念,为人师表,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3、持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4、本科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5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考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8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五、招聘职位及专业计划
    语文5人、数学5人、英语5人、政治4人、历史5人、地理5人、生物5人、物理4人、化学4人、信息技术3人、美术3人、音乐2人。
    六、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 7 月 9 日—7 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6:30。
    (二)报名地点:伊川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地址:伊川县城豫港大道与酒城北路交叉口)。
    (三)提交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4、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5、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1)。
    (四)报名办法
    1、所有考生按要求到达指定报名点,现场进行报名;
    2、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非师范类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应与教师资格证专业一致);
    3、现场填写《2013年伊川县招聘高中教师登记表》;
    4、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并对考生现场进行数码照相和指纹采集;
    5、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考生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录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成绩加10分的政策:
    (1)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考核合格的考生(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
    (2)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1)自行打印填写《2013年伊川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加分申请表》(见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河南省辖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7月31日)考核合格的证明(见附件3);
    (3) “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相关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试办法及程序
    (一) 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专业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分别占笔试卷面成绩的60%和40%。
    2、笔试时间:2013年 7 月 18 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伊川县西场学校。
    4、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同时进行指纹验证。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专业知识卷面成绩×60%+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4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按照聘用专业计划的1:1.5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试讲。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试讲。
    2、试讲办法:试讲内容采取从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的方式确定。考生备课20分钟后,讲一节与申报专业相一致的微型课(10分钟以内)。试讲现场成绩满分100分。
    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其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 + 试讲成绩×5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试讲成绩和总成绩,均在伊川教育网上予以公示。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的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聘用计划 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定的内容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核与聘用
    1、对体检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根据招聘专业计划的1:1比例,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同时进行资格复查;
    2、考核和复查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伊川教育网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执行见习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的,纳入县财政管理,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注:有关招聘高中教师的所有通知,均在伊川教育网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本方案解释权归伊川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伊川教育网网址:http://www.ycjyj.com。
    咨询电话:0379-68366368,0379-68334310。

伊川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河南省伊川县2013年招聘教师工作实施方案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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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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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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