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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13年7月招聘教师100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2013年7月招聘教师100名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见附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晰,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其他条件:
1、初中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②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与报考科目对口);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为准)。
2、初中、小学通用科目教师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③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科目对口。
3、小学教师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毕业,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报考幼儿教师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中等师范幼儿教育专业且现已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②持有幼儿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1日-7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娄底市娄星区教育局
3、报名程序:报考人员按照填表申请、资格审查、缴费、摄像、注册输机的先后顺序进行报名。
①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必须由本人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时需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所需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4张,并现场摄像。在职教师须持所在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其他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县市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有效证明报名。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②资格审查。由娄星区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据报考条件审查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凭本人填写好的报名申请表进行缴费、摄像、注册(输机),不得由他人代理。
③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对达不到该比例的特殊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报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对开考时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置合格分数线,本次公开招聘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收费标准:报考人员须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5、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1日(下午5:30截止)。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缴费凭证到娄星区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60%,试讲成绩占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笔试为专业知识,总分100分。
①初中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原则上各占50%;
②初中、小学通用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相应初中、高中教材,初中、高中内容各占50%;
③小学语文、数学教师笔试内容参考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数教材。小学语文、数学50分,初中语文、数学50分,出题比例语数原则上各占50%;
④报考幼儿教师的笔试内容参考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卫生学)和湖南省现行小学、初中语文教材,幼儿教育基础理论和小学、初中语文内容原则上各占50%。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面试对象
①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比例达不到1:2的岗位,在确定体检人选时,参加该岗位试讲的考生的试讲成绩不得低于60分。
②公示面试对象: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办事公开栏公示。
③收费标准:以物价批复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备课和试讲)
①初中和通用教师: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相应科目初中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
②小学教师:小学语文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语文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小学数学试讲内容,从娄星区现行小学数学教材内容中抽签确定。
③幼儿教师试讲内容为唱歌、跳舞、乐器、简笔画、讲一个故事。
(3)面试时间:8月5日上午8:00(8月5日早上6:40在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试讲顺序)
(4)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试讲完毕后成绩将及时公布。
(三)综合成绩公布
将笔试和试讲成绩按比例折算后形成综合成绩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及时公布。
(四)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标准项目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计划生育证明和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考核的主要内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被考核对象必须政治思想表现好,遵纪守法。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违反计划生育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违纪违法被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及在公开招聘中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视为不合格。如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核对象,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六)公示
考生考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娄底人社信息网》、《娄星在线》、《娄星区教育局网站》和教育办事公开栏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对象报领导小组审定,按程序办理计划编制手续,财政统发工资。聘用教师由娄星区教育局研究决定分配去各乡镇工作,且必须在乡镇工作6年以上,并签订合同。
新聘用到单位的,试用期为1年,原有工作单位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合格将取消聘用。
(八)纪律要求
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考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资料要真实准确,符合报考规定。凡考场作弊、弄虚作假、伪造学历等,以及不服从安排和无理取闹者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依法依纪处理。凡参考人员有作弊的,一经查实,三年内不准参加娄星区教师公开招考。
四、本实施方案由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娄底市娄星区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
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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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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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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