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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90名幼儿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90名幼儿教师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陕西省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韩城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结合韩城市学前教育工作人员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我市需要补充的幼儿园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90人。
二、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
本次招聘各岗位数额、专业要求及岗位条件详见《2013年韩城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的对象为2013年(含2013年)以前毕业但未就业的、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在韩城区域内服务的大学生村官。其中:
1、国家统招大专毕业生仅限韩城籍,国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制户籍。
2、参加招聘的毕业生均需具有幼儿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音乐与舞蹈学类、美术学类、体育学类、心理学类、及学前教育专业、英语专业不受教师资格限制。
3、在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若参加本次招聘且被聘的,待服务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
4、国家统招的高等院校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不得低于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不受名额限制)。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年龄为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6、爱岗敬业,热爱基层工作,自愿从事幼儿园工作五年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3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与资
格初审、笔试(公共基础等知识考试)、资格复审、面试(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7月2日至7月8日在韩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cheng.gov.cn/) 、韩城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hchrss.gov.cn)、韩城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cedu.gov.cn/)、韩城日报、韩城电视台上统一发布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对《2013年韩城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0913-5223389,0913-5224252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
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10:00至7月15日18:
00。7月15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应聘人员将无法报名。
2、报名网站: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网址
http://www.hchrss.gov.cn)。
    3、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内。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所学专业、简历等有关信息和材料。
    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
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2013年
7月16日8:00至2013年7月22日18:00。
应聘人员可在报名后登陆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
考其他岗位;资格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在7月22日12:
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网上缴费确认: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于7月16日14时至7月22日24时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未按期进行报名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按照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每名报考人员按每科50元的收费标准,本次考试共需缴费50元。   
6、不足开考比例岗位人员的改报: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人才可放宽到1:2的比例外,未达到比例的取消或缩减招考计划。因报名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或缩减的招考岗位,将于2013年7月24日上午12:00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告。已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确认的考生,因原报考不足开考比例被取消或缩减的招考岗位时,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时间为2013年7月24日上午12:00至7月25日12:00。放弃改报的考生,由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还报名费50元。
   7、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应聘人员在2013年7月25日至7月29日24时之前,登陆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资格复审:由韩城市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在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对应聘人员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所持证件若与报名信息不符或信息虚假的应聘人员予以取消招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韩城市教育局网站上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往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人事代理证、身份证、户口本(韩城籍)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携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韩城籍)。村官须持韩城市委组织部介绍信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考察
1、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为2013年8月8日(具体地点及时
间安排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按时参加考试。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事业单位概况、公文与论文写作、科技常识和环境保护、文史知识、陕西省情、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等方面的内容。详见《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本次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招聘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8月9日上午11时前,公布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可登陆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公共科目考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紧缺专业或急需引进的人才可适当放宽至1:2),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分别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韩城日报公布、韩城电视台公布。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
面试为8月15日全天,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公共科目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综合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8月16日12时前,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分别在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韩城日报公布、韩城电视台公布。
3、体检
由韩城市人社局、教育局联合组织实施,具体的时间、地点由韩城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考察
由韩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对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自愿放弃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由韩城市人社局核准后,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8月24日至30日对考试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统一在
韩城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韩城市教育局网站、韩城日报、韩城电视台上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韩城市人社局下发《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新聘用人员凭聘用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时间:2013年7月2日—7月8日,共7天;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7月15日,共7天;
(三)资格初审时间:2013年7月16日—7月22日,共7天;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7月25日—7月29日,共5天;
(五)笔试时间:2013年8月8日,共1天;
(六)面试时间:2013年8月15日,共1天;
(七)体检时间:2013年8月17日—8月18日,共2天;
(八)考察时间:2013年8月19日—8月23日,共5天;
(九)公示招聘人员时间:2013年8月24日—8月30日,共7天;
(十)岗前培训时间:9月上旬;
(十一)办理招聘手续:9月上旬。
附件:

陕西省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90名幼儿教师 1、《2013年韩城市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表》

陕西省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90名幼儿教师 2、《韩城市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韩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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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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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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