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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康市2013年7月特岗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安康市2013年7月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编委办、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3〕20号)精神,现就我市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实施范围和招募规模
  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3年我市拟公开招募特岗教师418名,其中汉滨区100名、汉阴县36名、石泉县60名、宁陕县42名、平利县10名、岚皋县80名、旬阳县40名、白河县30名、紫阳县20名(见附件)。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招募条件:(1)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单科60分为合格线,要求4科全部合格);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2)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具备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具备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也可安排在村小及教学点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学校间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为保证“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我市成立安康市农村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教育局牵头,人社、财政、编制部门积极配合,负责“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审核审查、督促落实等工作。

  各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政府应由主管县长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在县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部门积极配合,指派专人负责“特岗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报名对象的资格审查、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拟聘人员的体检考察和聘用合同签订等工作。

五、招募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6月27日前,各 “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将本县区招聘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聘办法等情况上报市特岗办审核汇总,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

(二)自愿报名。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应于7月1日起开通网上报名服务,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报名时间截止7月8日。

(三)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15日,各县区对申报人员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10日)和现场确认审核(7月11日至7月15日),并于7月20日前将审核结果汇总表和招聘工作具体方案报市特岗办。经市特岗办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各县区特岗办发放准考证。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应形成竞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除紧缺专业和急需引进的人才可放宽到1:2的比例外,取消或削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不再进行补报。现场确认审核、准考证发放的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各县区确定并向社会公告。

(四)笔试。8月上旬举行,笔试采取全市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特岗计划实施县区设点并组织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县(区)对外公告。根据笔试成绩高低分岗位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 出现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笔试合格人员。参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笔试费用100元,由应聘人员于现场资格确认时向应聘县(区)缴纳。

(五)面试。8月中旬进行,由特岗计划实施县区教育局组织,并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计算综合得分,笔试、面试和综合得分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依据综合成绩分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公示。其中,对应聘人数少于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合格人员。末位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并列的,以本市生源为先(本市生源以本县为先)。面试费用50元,由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向应聘的县(区)缴纳。

(六)体检。由特岗计划实施县区教育局组织,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聘名单并公示,体检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审核聘用。8月下旬,各县区特岗办将拟聘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户籍证明(有户籍限制的提供)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特岗计划”办公室审核章)报市特岗办,经市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县区政府与申报本县区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4),同时将本县区“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市“特岗计划”办公室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省级四部门。

(八)上岗任教。经省特岗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9月上旬特岗教师到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报到,按县区教育局分配方案,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岗任教。

(九)集中培训。各县区教体局适时组织岗前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证。
六、政策与保障
  为了确保“特岗计划”顺利进行,各县区教育、财政、人社、编制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

  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

  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区之前,各县区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七、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区教育局代县区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区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进行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八、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区政府应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九、工作要求
  各县区新任教师补充应全部采取公开招募的办法,其中高中教师以招聘免费师范毕业生和引进研究生为主,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特岗计划招聘为主,幼儿园教师以参加省公开招考为主,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径自行聘用教师。各县区要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募程序,严把选人标准和质量,吸引有志于从事基础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中小学任教。要着力解决教师队伍结构性矛盾,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

  各县区政府要拿出具体的落实意见,负责做好特岗教师的统筹规划、日常管理和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校,落实到人,如有变化,应及时据实报告;要按照招募教师的学科结构和学历情况,进行科学、集中搭配,并提供办公室和周转宿舍,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负责统筹发放特岗教师工资和补贴,保证按时足额,妥善解决特岗教师的后顾之忧;负责特岗教师户口和档案关系的管理,随时保持与受援校的信息沟通;根据年度教师增减状况,预测和上报下年度需求情况。

  实施特岗计划是中央支持西部农村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不仅有利于巩固“两基”攻坚成果,缓解农村师资结构性矛盾,而且对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创新教师补充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具有重大意义。各县区、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保证特岗计划积极、稳步地进行。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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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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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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