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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盘锦市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盘锦市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促进中小学公开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发〔2007〕130号)精神,2013年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继续实行公开考试招聘教师。现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院校、专业及人数:
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1。(以下简称职院)
盘锦经济技术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2。(以下简称中职)
盘锦北方工业学校:招聘专业、人数及招聘条件详见附表3。(以下简称中职)
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所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4。
兴隆台区文教局所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5。
盘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学校、专业、人数详见附表6。
二、报名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立志从事教师职业;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报考职院和中职相关专业的以附表具体条件为准);专业对口;择业期内(2011、2012、2013年毕业生)(有工作经验要求的专业以附表具体条件为准)并具备以下条件。
高  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初  中: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研究生(指本科阶段为师范类)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盘锦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小  学:盘锦市生源,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7月15日——7月19日(注:报考高职、中职时间为7月10日——7月14日  每天接待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  下午1:00-4:00)。
报名必须本人持报到证、学历(位)证书、资格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技师证(报名条件中未要求具备该证书的专业除外)、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二张。考生从报名到考试、面试、录用上岗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点:
报考市直学校到盘锦市教育局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09号)报名
需要提交市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咨询电话:0427-2824058        0427-8256958
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直接到学院(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9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2936013
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相关要求(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需要提交报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考生报名登记表(点击红色部分下载)
报考盘锦经济技术学校直接到学校(盘锦市田家镇)报名
咨询电话:0427-6723159  
报考盘锦北方工业学校直接到学校(盘锦市双台子区)报名
咨询电话:0427-3688667
报考油田学校到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劳动人事科(盘锦市兴隆台迎宾路4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7807784    0427-7806974
报考兴隆台区学校到兴隆台区文教局人事股(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四街110号)报名
咨询电话:0427-2824491       0427-2824463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时间:7月26日
8:30—9:30  教育理论     10:00—12:00  专 业 课
考试科目为教育理论和专业课两科。
教育理论为公共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职院、中职、中小学分设。
报考职院:考教育理论以及由职院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中职:考教育理论和语文(高中阶段)以及由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技能考核;
报考高中、初中、小学:考教育理论和文化课(高中阶段)。其中,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的文化课均考本学科的知识;报考体育、音乐、美术学科的文化课考语文;报考计算机学科的文化课考数学。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招考职位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总分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如确定人选因其他原因放弃,则按照成绩依次递补。面试以说课为主要形式,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注:报考油田和职院的考生请在报名地咨询面试相关事宜)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相关要求进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聘用公示:
根据各专业的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并在盘锦市教育信息网站公示7天。新聘用教师全部实行聘任合同制。
七、监督:
市教育局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和新闻媒体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盘 锦 市 教 育 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四日
 
辽宁省盘锦市201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点击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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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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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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