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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山阳区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焦作山阳区2013年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59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3年面向社会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山阳区辖区内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达到规定以上学历(全日制幼儿师范教育和全日制师范教育中专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和小学教师资格,非全日制师范教育专科以上学历可报考幼儿、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均可按照规定条件参加2013年面向社会教师资格认定。
二、报名时间:
山阳区教育局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9日—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到山阳区教育局报名(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光亚西区。市内可乘坐7、11、23、32路公交车到市财政局下车向西走50米左右光亚路口向南)。
四、报名方式:
所有参加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须由本人持报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地点现场报名。不得代报、不接受集体报名。
五、人员类别及报名所持材料:
  1、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证件原件,学历成绩表或录取审批表。
  2、取得2012年“试点省(市)”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证件原件,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原件)。
  3、取得2012年河南省理论考试合格证的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证件原件,《理论考试合格证》(原件)。
  4、取得“试点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三证件原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
  5、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及其他不在以上范围人员: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A4纸)、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A4纸)、户口本原件、两张彩色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粘贴于身份证复印件正面空白处)、40元理论考试费。
  注意:以上所有类别中,非山阳区户籍人员另需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六、教育理论考试时间:
2013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网上另行通知。
七、教育理论综合考试内容
八、其他工作安排请关注本网站通知
。(请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密切关注山阳教育网站,教师资格认定每个阶段的工作都有相应的通知,不再分别通知到个人。)
  注:同一申请人当年只限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否则取消其申请资格。
  联系电话:0391—3998262

山阳区教育局
201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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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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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公告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物流、海洋为特色,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上海港湾学校,隶属于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综合性全日制公办国家级重点中专,多年来,港湾学校主动适应港口航运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为港航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人才。为推进学校中等职业教育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等职业教育专任教师4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数学教师1人、信息技术教师1人、英语教师1人、机械专业教师1人,共4人。

  三、招聘要求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具有相关专业背景;

  3.学历学位原则上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如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则以派遣方式录用;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遵纪守法,德才兼备;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6.有中职或高中教学经历者优先。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办法

  请应聘者完整填写《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以及《上海海事大学港湾学校应聘人员个人简要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lhwang@shmt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数学/信息技术/英语/机械专业+姓名+手机号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必要的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成pdf格式(如有多个pdf,请压缩在一个文件夹里),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2.报名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7日。

  3.资格审查

  本单位将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以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对于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审定

  通过面试环节的博士研究生,材料提交至学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6.体检

  拟录用人员收到通知后,自行到上海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向人事处提交医院体检报告原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考察环节。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7.考察

  学校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8.拟聘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的事业编制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上述招聘人员(博士研究生)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招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属于派遣方式录用人员,参照派遣人员进行管理。

  2.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0日。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58711692转6001 

上海海事大学

2024年05月20日

河南省信阳市罗山县2024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证领取通知

2024年上半年罗山县教育体育局第一批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于2024年5月21日开始,至2024年6月21日结束。预计一个月时间。

一、发放方式

为方便申请人快速、便捷地收到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发放方式分为现场发放和邮寄发放。

二、发放时间

现场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6月21日。

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需履行代领手续、提供代领材料。

代领材料:1.受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2.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委托人)身份证或户口本;

3.委托人委托书(见附件)

如以上时间段申请人不能及时来领取,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将延时服务进行到2024年6月22日8:30—11:30,请大家安排好领取时间。

如果仍无法到现场领取,请于本周微信联系15937617659,将姓名、地址、电话私信给工作人员,我们将统一安排这一部分教师进行第二批邮寄。

邮寄发放: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31日。

邮寄发放得到中国邮政的大力支持,全部免费邮寄至全国各地。

三、发放地点

罗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全科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120名在编教师到城区中小学任教。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简章》(以下简称“考调简章”)。

一、考调的原则及程序

(一)考调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考调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考调程序

考调工作实行“三公开”制度,即公开考调条件、公开考调程序、公开考调结果。按照制订和发布考调简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试教、考察政审、公示、确定拟调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考调岗位

考调岗位详见《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考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考调对象

大方县所辖乡镇学校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教师(不含城区四个办事处学校和委托贵州百里杜鹃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及委托七星关区管理区域内的学校)。

(二)考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

3.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4.截至2024年8月30日正式在编且在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特岗服务期可计算在内)。

5.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含特教学校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特校美术、特殊教育岗位须持有所报岗位要求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余岗位须持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如持有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名学科不一致的,必须有三年及以上(截至2024年5月29日,可累计计算)报名学科的任教经历,并由学校、中心学校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6年5月29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考调:

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下等次(试用期除外)和未参加考核的;

2.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或未解除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未接转的特岗教师和服务期内的免费师范生;

5.曾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6.有严重师德师风问题,造成严重影响的;

7.不符合考调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8.被列为失信人员的。

9.其他不符合考调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公告

《考调简章》于2024年5月20日在大方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3.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4.报名所需资料

(1)报考人员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验证报告。

(2)报名表(附件2,只收打印表)。填写报名表时,在“考生签名”处亲笔签名,必须承诺“同意按新单位的岗位设置情况聘任岗位,服从新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薪随岗变”。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4)近期同底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照片格式JPEG,照片尺寸为宽130像素,高170像素,分辨率150,以“姓名连着身份证号”命名,中间不留存空格,如:“张**522422*********321”),一张同规格照片贴在报名表照片处。

(5)收取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成功后一律不能更改。同时报考几个岗位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报考资格。

岗位报名数与考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考调计划按比例削减或取消。削减考调岗位计划数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调整;取消考调岗位计划数的,若考生符合其他考调岗位报考条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同意后,可以改报;不愿改报的,可凭缴费信息到人社局退回报名费。改报及退费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考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扰乱考调工作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调资格的,取消其考调资格并严肃处理;因资格审查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出现报名信息错误或所填报信息与证件不一致而影响整个考调环节的,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工作的始终,在公开考调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考调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闭卷考试,总分100分。

(二)笔试科目:共设置7个考试科目,使用7套试题,分别是:1.语文:报考各学段语文教师的人员使用;2.数学:报考各学段数学教师的人员使用;3.英语:报考各学段英语教师的人员使用;4.物理:报考初中物理教师的人员使用;5.化学:报考初中化学教师的人员使用;6.体育:报考各学段体育教师的人员使用;7.教育理论:报考初中生物、地理、历史、政治、音乐以及小学信息技术和特校美术、特殊教育的人员使用。

(三)笔试时间:2024年6月8日上午9:00-11:00

(四)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4年6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生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领取。

(六)其他

1.本次考调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2.考生须同时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3.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试教的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试教人员。

5.笔试成绩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试教

(一)按报考的学段学科分组试教。

试教的备课时间20分钟,试教时间15分钟,试教总分为100分。试教成绩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进入试教考生须持《试教准考证》原件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试教。试教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未参加试教、试教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或试教成绩无效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

笔试成绩、试教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政审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试教成绩高的确定为政审对象。笔试、试教成绩均相同的,通过复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具体情况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七、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大方县教育局具体负责实施。

组成政审组,政审组由两人以上(中共党员)组成。政审组要据实写出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教学质量、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师德师风、廉洁自律等。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和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政审时需提供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所在学校和教育服务中心出具现实表现证明、乡镇纪委及教育局机关纪委出具三年内是否受党政纪处分证明等。政审结果报考调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在政审过程中,如遇不符合考调条件、政审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报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该教师本次考调资格。

进入政审环节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须先由教育服务中心或县直学校签字盖章后到教育局教职工档案信息中心审验盖章)。

(二)政审组根据政审需要,要求另外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公示

经笔试、试教和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调动人员,并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行文调动。空缺岗位不作顺延递补。

九、调动

公示期满无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确定为调动对象,按《大方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方委通字〔2021〕6号)的相关规定办理调动。进入拟调动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放弃者记入诚信档案并取消其今后3年内任何形式的县内外考调。

在整个考调过程中因考生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考调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考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相关纪律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5252863(大方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5252860(大方县教育局机关纪委)

0857-5252932(大方县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二)本《考调简章》解释权属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领导小组。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减少或取消岗位等)都将在大方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公布的考调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人员未关注大方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岗位表.xls

附件2.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大方县2024年城区中小学公开考调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内蒙古巴彦卓尔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杭锦后旗教育局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人员。

(二)持有杭锦后旗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非杭锦后旗户籍人员。

(三)持有我旗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四)驻杭锦后旗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杭锦后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二)上传审核材料

杭锦后旗教育局在本次认定中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半年6月3日9:00至6月19日17:00,下半年9月13日9:00至9月30日17:00),在“申报提醒”步骤或“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上传材料如下:

1.户籍证明材料

(1)户籍在杭锦后旗的,上传本人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扫描件。

(2)在杭锦后旗居住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上传本人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在杭锦后旗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上传本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本市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扫描件。

(5)驻地在杭锦后旗的部队现役军人、武警,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扫描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杭锦后旗部队。

2.学历证明

(1)持国内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的申请人,学历信息能通过系统核验的,无需上传;不能验证的,需上传学历证书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扫描件。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能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上传;不能通过验证的,需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上传。

(2)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上传《毕业生成绩登记表》扫描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具有杭锦后旗籍、杭锦后旗居住证的申请人,由杭锦后旗教育局统一核查犯罪记录,无需个人上传相关材料。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6.申请人须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1张(务必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统一命名为“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后续证书制作。

(三)查看审核结果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1)显示“待审核”的,证明申请人已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审核,请密切关注杭锦后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后续认定工作相关公告。

(2)显示“网报待确认”的,请时刻关注工作人员反馈的审核结果,及时查看“留言”的要求,在规定的提交时间内按照“留言”要求补齐相关材料并重新进行提交。

(3)显示“确认未通过”的,要严格按照系统中“留言”的要求进行操作。

(4)显示“申报未受理”的,请按照系统中“留言”,重新选择认定机构。

(四)体检

通过审核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上半年6月20日至6月26日,下半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杭锦后旗医院体检中心(地址:杭锦后旗健康路12路,联系电话:0478-6622283)进行体检,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交回杭锦后旗教育局,申请人无需上传体检相关材料。

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认定。

体检要求:申请人需在上午8点前空腹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妊娠期申请人不宜做个别体检项目,可由指定医院的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交由杭锦后旗教育局存档。申请人妊娠结束后须在申请认定日期起一年内补检相关项目。经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凭体检合格证明到杭锦后旗教育局确认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超过期限视为自愿放弃。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将通过现场领取。(杭锦后旗政务服务中心4楼7号教育窗口,电话:6667392)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妥善保管,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杭锦后旗教育局

2024年5月20日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教师招聘公告

为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制度,结合我区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50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社会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任职资格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其中: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学科)的,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学科)须一致。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为教师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1.“学历、学位”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2.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3.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按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条件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8:30至5月31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点击“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书》、《报名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JPG格式;3.文件大小20KB以下;4.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6月1日17:00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重新提交报考申请,也可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因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4年6月2日17:00之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5.加分政策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10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6月3日至4日17:0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未参加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在6月3日9:00至17:00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重新选报岗位的,按自愿放弃处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和贫困户明白卡的原件及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6月2日17:00前提交到魏都区人社局4楼410房间(许昌市魏都区天宝路魏都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核实确认。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专业所需的专业知识(具体内容见附件)。

(2)笔试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发布。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以《面试通知单》通知时间为准。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体育、音乐与舞蹈和美术岗位面试为说课,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魏都区教育系统服务期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调出魏都区教育系统,不得参加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魏都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在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过程中,以及试用期间和岗位聘用后,查明有违纪违规和违法行为的,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消报考者的聘用资格,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作为今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一项重要参考,并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魏都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u.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前期咨询电话:0374-5055628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2653025

监督、举报电话:0374-5051669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附件:许昌市魏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中共魏都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魏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魏都区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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