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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牟县2013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中牟县2013年招聘教师实施方案

  为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高校毕业生、在职优秀教师公开招聘,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组织领导及要求
 
    成立中牟县2013年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次我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李文岭(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洪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贺学勤(县政府督查室主任)
 
            段长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陈赞枝(县教体局局长)
 
            耿鲜明(县人社局局长)
 
            白由祥(县监察局局长)
 
            司马文通(县公安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陈赞枝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日常事务。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县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规定和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二、招聘名额及学科
 
    2013年我县计划招聘教师150名。其中农村中小学教师70名(含偏远乡镇定向招聘40名),幼儿园教师80名。
 
    (一)农村中小学教师30名:语文5名,数学6名,物理3名,化学2名,地理2名,生物2名,体育3名;音乐3名,美术3名,农学1名。
 
    (二)偏远乡镇定向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聘期5年):
 
    狼城岗15名:语文2名,数学3名,英语3名,政治1名,地理2名,物理1名,化学1名,体育1名;计算机1名;
 
    雁鸣湖9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3名;
 
    黄店6名: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化学1名,物理1名;
 
    刁家10名:语文4名,数学2名,英语1名,化学1名,音乐2名;
 
    (三)幼儿园教师80名。
 
    单科报名人数按照大于等于本学科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如果小于此比例,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三、招聘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教师:2012年、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毕业生。
 
    幼儿园教师: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全国普通院校计划内学前教育统招毕业生,2012年、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毕业的中文、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学历、年龄要求:
 
    中小学教师: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可直接进入面试;在职教师须符合:三年以上教龄,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二级以上教师;在职教师为省级名师和骨干教师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可直接进入面试。同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教师资格证书与报考岗位一致。
 
    幼儿园教师: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2012、2013年师范类中文、音乐、美术专业毕业生,应具备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4、其他条件: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中牟县“三支一扶”、大学生进社区服务农村人员及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取得合格证书、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参加今年的招教考试,并在笔试时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报名期间提供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7月6日,在中牟县人民政府网、郑州市教育信息网、中牟教育信息网、中牟县电视台等公共媒体及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同时在中牟县教育体育局门前张贴招聘公告。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仅在中牟教育信息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阅。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7月9日—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6∶00,在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大会议室进行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应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报名条件中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先持身份证、就业协议书报名,8月5日前交验就业报到证原件,届时不交者,视为不符合应聘条件,取消应聘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
 
    7月16日早上7∶00,考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在考点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中小学教师:满分100分,体、音、美专业考语文;计算机考数学;其他学科考本专业相关内容。
 
    幼儿园教师:满分100分(其中语文专业知识占50分、幼教专业知识占50分)。
 
    2、笔试时间:7月16日上午中小学教师笔试,下午幼儿教师笔试,具体时间、考点以中牟教育信息网发布为准。
 
    3、公布笔试成绩
 
    按学科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在考点和中牟教育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
 
    (五)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
 
    2、试讲形式和内容
 
    (1)试讲形式
 
    按本人所报学科抽取试讲课题,在限定时间内备考、试讲。
 
    (2)试讲内容
 
    中小学:现行新课改教材,以本人教师资格证确定相应学段试讲内容,体、音、美专业突出特长展示;
 
幼儿园:以专业特长展示为主,试讲内容为大班上册《语言》。
 
    3、试讲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公示成绩
 
    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均以面试成绩为最终成绩。并于试讲结束当天在考点和中牟教育信息网公布,公示时间3天。
 
    (六)体检
 
    按学科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补检,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须参加教体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招教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事。县纪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背组织原则、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并取消相关应聘者的应聘资格。
 
    (二)所有考生在招聘考试过程中,要认真遵守招聘工作各项纪律,对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其他
 
    (一)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所留联系电话应保持畅通(早上6∶00—晚上10∶00)。所有通过体检、确定聘用的考生应在录用通知下发5日内到中牟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报到,对逾期不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试讲、体检、聘用等环节的考生,一律取消资格,所缺名额不再递补。
 
    (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中牟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五)监督电话:0371—62195823
 
          政策咨询电话:0371—62195831
二O一三年七月四日
中牟县2013年招教工作日程安排
7月6日        发布招聘信息
7月9—13日    报名
7月16日       考试(上午中小学教师、下午幼儿教师)
7月17日       评卷
7月18日       公布分数
7月19日       查分
7月20—22日   面试
7月24日       体检
7月24—26日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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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织金县城南幼儿园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园所环境

织金县城南幼儿园创建于2013年,自办园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与支持下,幼儿园以“清汇织梦·泉润金童”为办园理念,以“以泉润心、引泉活知、滴泉生石”为办园宗旨,深入推进课程建设,践行课程游戏化理念,通过环境、课程、游戏三大基本途径,促进幼儿、教师全面、自主、富有个性地发展,成为社会满意、家长向往、孩子喜欢、教师自豪的省级示范幼儿园。园所占地面积6970平方米,户外活动面积5130平方米,建筑面积4710平方米,绿化面积2147.2平方米。

2013年-2024年以来,幼儿园因工作成绩突出,多次受到有关专家的肯定和各级领导的表彰。系“教育部幼儿园园长培训中心授牌为‘学员教学实践基地’”、“贵州省省级示范幼儿园(二类)”、“贵州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示范基地校”、“国培计划——项目实施基地校”、“贵州省李佳家名园长工作室”、“贵州省安全文明示范校”。

你愿意加入我们吗?我们的团队期待您的加入!

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

1.政治素养好、热爱幼教工作、身体健康、适宜从事幼教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有幼教工作经验优先; 3.具有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含二级乙等)证书

联系我们

1.联系电话:

刘老师:15285752123

柯老师 :18386249596

2.工资待遇:面议

3.聘用及待遇

(1)面试合格者按照要求进行体检及岗前培训,两者均合格后按规定试用,试用期满且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岗位确定薪资,并按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合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享受双休、寒暑假、其他法定节假日和工龄工资等福利待遇。

广西桂林市平乐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平乐县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平乐县户籍;

(二)持有平乐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平乐县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平乐县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平乐县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7880197,0773-7884174,咨询答疑QQ群:721507772(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平乐县人民医院。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127号,联系电话:0773-7881297。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及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用于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体检完成后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此表由体检医院提供,申请人现场填写)及照片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至7月8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全程网办或现场确认。

1.全程网办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9日至7月12日。

网上确认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

选择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县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需上传体检凭证(如预约、缴费证明等),纸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南洲新区党校5楼平乐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证认定办公室。

选择现场确认或认定机构要求现场核查材料的申请人,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在规定的确认时间内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平乐县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平乐县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收到领证通知后,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授权委托书

3.居住证样本

                                                    平乐县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居住证样本.docx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桂林市秀峰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桂林市秀峰区户籍;

(二)持有桂林市秀峰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在桂林市秀峰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桂林市秀峰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0773-2835306,咨询答疑QQ群:724351844(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桂林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地址:桂林市叠彩路7号(叠彩华庭),联系电话:0773-2865668。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要求空腹),无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申请人可以通过关注体检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咨询体检医院获取本人的电子体检报告。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4月26日9:00至7月8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实施全程网办。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4月26日至7月12日

申请人完成网报后,我局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如有特殊情况需进一步线下确认的,请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

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研究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体检医院推送给申请人的PDF版电子体检报告(认定机构通过医院反馈的结果进行核实)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收到领证通知后,本人可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桂林市秀峰区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桂林市秀峰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居住证样本.docx
浙江金华市金东区艾青中学国际部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艾青中学,一所文蕴浓厚、学风优良的省一级重点中学。艾青中学国际部创办于2012年,旨在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全球视野、人文精神和核心竞争力”的时代精英。为培养国际化人才,艾青中学国际部现对外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信息如下:

一、聘用岗位

托福教师,SAT教师,AP教师若干名。

二、岗位要求

(1)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教育情怀;

(2)业务素养高,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雅思7分及以上或者托福100分及以上的成绩。有丰富教学经验者,有出国留学经历者优先考虑;

(3)身体健康,35周岁以下。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提交材料:将《求职简历》和相关证书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06932477@qq.com。咨询电话:13566995833(毛老师)。

2.现场上交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雅思/托福成绩单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考察方式

教师岗位招聘考试分专业考试和面试。

1.专业考试:经学校初步审核,按符合报名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内容为托福,SAT,AP考试相关内容;

2.面试:根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

3.专业考试和面试时间:待定。

五、录取及待遇

经考察合格后择优录取,所招聘人员实行编外合同聘用制,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薪资待遇面议(15-25万)。

艾青中学国际部

2024年4月24日

浙江杭州市桐庐县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公告

根据《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桐教〔2023〕13号),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经机构编制部门按规定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下同)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非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80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及相关要求一览表》 (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境外留学生)可先报名,但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应在18—35周岁(1988年5月16日至2006年5月16日期间出生),下列人员可适当放宽要求:(1)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3年5月16日之后出生);(2)有区(县)级以上综合性荣誉或具有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16日之后出生)。

5.具有桐庐户籍或高考生源地为桐庐,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户籍以2024年5月15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不含2024年5月16日当天迁入人员)。其中在桐庐县公(民)办幼儿园从事幼教工作满1年及以上且仍在岗的非编教师户籍不限。

6.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持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学科)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可先报名,但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7.本县民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职教职工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已被录用(含因怀孕暂缓入职的)为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的教师不得报考。

注:以上工作年限的计算日期截至2024年4月,下同。

三、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及资格审查

注册报名时间:2024年5月12日9时-2024年5月16日11时

资格审查时间(含审查不通过改报时间):2024年5月

12日10时-2024年5月16日16时

报名系统链接:http://125.124.24.208:8022

考生首次进入系统,请先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点击“注册”按钮(下次可直接点击“登录”进入系统),进入系统后签署考生同意报考承诺书,上传考生证件照片后进入我的报考信息页面,填写考生基本信息选择报考单位岗位并自行提交所报岗位需要材料,提交材料要求均为原件的扫描件。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后续考试。

教育局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无法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审查不通过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修改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2.公布开考计划

时间:另行通知

对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且因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如仍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对已通过资格初审但取消招聘计划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开考计划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公布。

3.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具体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为一门,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成绩满分为100分;

报考招聘单位所在地区为桐庐城区的考生,需参加笔试;报考其他地区招聘单位的可直接进行面试,但同一幼儿园的开考岗位有效报名总人数达到20人及以上的,仍需进行笔试。组织笔试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考比例。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和入职查询资格。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50%进行折算,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无笔试环节、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以在桐庐县公办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报考岗位所在幼儿园从事专任教师工作年限长优先)。

考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及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桐庐教育发布”。

4.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递交附件2中的材料的复印件并查验原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组织笔试的岗位,如有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时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

5.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地点、时间由县教育局根据招聘进程决定并通知。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其他要求纳入体检的项目指标检测规定执行。

6.入职查询

根据招聘计划数按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入职查询人员,入职查询根据《关于推进杭州市中小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杭检发办字〔2021〕108号)实施。经入职查询,发现有不宜从事教师情形的或放弃资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入职查询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7.公示和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入职查询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重点信息领域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与相应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模式管理。

对公示期间有问题反映且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被批准录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拟录用资格。相应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后确定拟录用人选。

桐庐县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经考试考核确定拟录用人选之外,在面试结束后建立编外幼儿教师人才库。在下一轮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发布前,且最长不超过一年(有效期为招聘录用公示日起12个月内),若出现劳动合同制教师减员情形,可从人才库中同一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经体检、入职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录用手续一般在寒假或暑假办理,开学后暂停办理。

三、待遇与保障

劳动合同制教师具体管理事项按《桐庐县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管理办法》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总额列入县财政预算,年人均薪资约为9.5万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且视情逐步提高。教育局根据办园等级、目标管理考核等,统筹后核拨到幼儿园,各幼儿园按教育局的指导意见和各园绩效工资考核方案考核发放。

四、其它事项

1.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令第3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2.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初审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考试中涉及违纪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行为的考生信息,将在桐庐县公共信用平台予以公布。

3.县教育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和考试大纲。

4.本次招聘所有公示信息均以桐庐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onglu.gov.cn/col/col1229137242/index.html?key=jyly)“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教育领域”板块、桐庐人才网和桐庐县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桐庐教育发布”公布为准。凡是在上述网站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短信、报名系统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已签订劳动合同、就业协议者,录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等相关关系并在入职报到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应届毕业生、以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证书,未如期取得的不予录用。

7.本公告由桐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事业单位招录录用办法。联系方式:0571—89545459、89545456(桐庐县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桐庐县2024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计划.xlsx

附件2:所需材料清单.docx

桐庐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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