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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瓦房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瓦房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满足我市中小学办学需要,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由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组织本市部分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公开招聘150人。具体岗位数量和岗位要求见《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011年及以后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科岗位招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在7月13日至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30持相关证件到瓦房店市教师进修学校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提交相关证件,包括: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还需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证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教师资格网)。已在瓦房店市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就职的在职人员不允许再报考,已在其他单位就职的在职人员报考时,需提供现单位允许报考的介绍信。报名时需提交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的所有复印件不予返还,留存备案。
  2、提交《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好报名表,按要求贴上本人照片后提交。
  3、资格审查: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毕业年限等招聘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应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4、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缴纳报考考务费50元。
  5、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13年7月1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瓦房店市教育局403室领取准考证。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人员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1:3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3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学科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11:00。
  3、笔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要待考试终到时间后,统一交卷离开考场。
  4、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7月20日20时后登陆瓦房店市教育局网查看笔试成绩。
  5、确定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1:2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
  (二)面试(试讲)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发公告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的方式是试讲,试讲内容主要是各学科教材知识,具体内容抽签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执行。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没按时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四)加分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1]125号)精神,在瓦房店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三年内没有被其他单位正式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报名时,需提供服务期满的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凡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符合本次招聘条件报名参加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报考时提供由所在区、市、县级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并签章的加分政策确认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教育局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要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由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医院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选取的两家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或具有相当资质的公立专业体检机构中随机抽取一家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设部发[2010]19号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见附件3)中公布的分配计划,分配具体录用单位。分配原则:考生按所考取的学科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生不选或规定时间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按总成绩由其他面试人员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录用单位确定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3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在职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被录用人员服务期最少三年以上,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间调动。
  七、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教师工作全程由瓦房店市监察局监督检查。
  八、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选择岗位、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瓦房店市教育局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咨询电话:(0411)85615302 

辽宁省瓦房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附件1: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
辽宁省瓦房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附件2: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应聘报名表
辽宁省瓦房店市2013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附件3:2013年瓦房店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学科岗位计划分配表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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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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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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