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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澄迈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4名-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澄迈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4名

  为了充实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加快发展我县学前教育事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24名幼儿园教师,并由省教育厅统一招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幼儿园教师124名(具体岗位和名额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应聘人员学历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及以上幼师专业毕业或全日制普通中等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及以上师范类专业毕业学历,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并经过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3、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30日后出生),具有幼教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4、海南省户籍或生源;5、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6、普通话表达能力较好,反应灵敏,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断能力。7、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及我省在编教师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方法和时间
 
(一)报名
 
1、报名及相关信息:7月8日在以下网站公告栏内发布: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网站、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海南省教育网。
 
2、采取当面报名的方式,并在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的对象、条件和岗位设置等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不具体到学校,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②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学前教育专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③交近期免冠一寸彩照4张;④2013年澄迈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⑤2013年澄迈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纸质一份,并将此信息表的电子版传到cmysjg@163.com邮箱
 
 3、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7月15日-19日;
 
报名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岗(澄迈县金江镇文明路29号)
 
联系电话:0898-67620580       联系人:王老师、周老师
 
4、领取准考证
 
报考者于2013年7月24—25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按6:4计考试总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
 
1、笔试:考试内容为幼儿专业知识、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及幼儿教育法律法规等。由省教育厅组织命题、考务和评卷工作。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可在8月3日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教育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
 
2、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8月6日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教育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3、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以录用),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养和教学基本功。由海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面试人员进行面试,时间为8月12—13日(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公布面试成绩。所有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将于8月15日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可登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教育网查询。
 
5、考核和体检
 
考核为由相关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进行全面考核,调阅应聘人员档案,了解其在校表现、工作表现等相关情况。应聘人员须提供:县级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常住或暂住人口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毕业学校或单位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择岗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总分(笔试和面试6:4计考试总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由考核组根据考核对象的考核和体检结果,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择岗,即优先选择所属工作单位,如出现同分者依以下条件排序:A、笔试成绩高者优先;B、高学历者优先;C、独生子女者优先。8月18日起在海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海南省教育网发布公告,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录用条件者,一律不予录用。公示结束后,8月24日上午9:30到澄迈县青少年活动中心按高分到低分进行择岗。8月25日进行教师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进入岗位聘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并由本人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五年,聘用期间考核不称职或有重大违纪行为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续聘。聘用人员五年内不得提出调动工作。
 
2、应聘人员一经聘用,享受澄迈县正式在编人员待遇,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3、录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期限内,无特殊理由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澄迈县2013年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县领导担任组长,教育、人社保、纪委监察、编办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具体工作,由县教科局的主要领导任主任,人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加强对招录程序的监督,确保招录工作顺利进行。
 
澄迈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3年7月5日
海南省澄迈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4名
附件:
海南省澄迈县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124名 2013年澄迈县幼儿园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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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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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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