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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镜湖区2013年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芜湖市镜湖区2013年编外聘用教师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聘用教师4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岗位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本次招聘包括区属9所学校,招聘岗位共计47个(详见附表)
(一)公告
在《大江晚报》上刊登招聘公告,同时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 whjhq.gov.cn/823)、芜湖镜湖教育信息网(http://whjhedu.cn/index2.asp)上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17日至19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江中路51号,芜湖市造船厂隔壁,可乘坐1、3、12、13、14、28、38等路公交车抵达)。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 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报名表。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自备一支签字笔填写报名表。
在编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报名,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和学位的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
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镜湖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为确保招聘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养、逻辑思维、教育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面试内容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3的,以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确定该岗位面试最低分数线;如该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参加面试的考生按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标准),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考试费用政策。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镜湖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布。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的人员。
(六)体检与考察
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如出现考试最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最终根据考察情况择优录用。
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各区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核。考察时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两人以上组成,全面、客观、公正写出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与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镜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芜湖镜湖教育信息网上公示7天。在确定拟聘用人选时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为2550元/月,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五、其他相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区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次编外聘用教师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资料。区教育、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活动。
本《公告》由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镜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3-3122356 (区人社局)
0553-3902611 (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0553-3122565 (区监察局)
上述咨询、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2013年镜湖区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岗位表

序
号
单位 招聘计划 备注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1 二十八中学 中学数学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数学 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中学历史 1 历史
2 二十九中学 中学信息技术 1 信息技术
3 华强中学 中学语文 1 中文
中学数学 2 数学
中学英语 3 英语
中学思想品德 2 政治
中学物理 1 物理
中学化学 1 化学
中学信息技术 1 信息技术
中学生物 1 生物
4 镜湖新城
实验学校
中学语文 2 中文
中学数学 2 数学
中学英语 2 英语
中学思想品德 1 政治
中学物理 1 物理
中学音乐 1 音乐
中学体育 1 体育
小学语文 3 语文
小学数学 2 数学
小学英语 2 英语
小学音乐 1 音乐
小学体育 1 体育
小学美术 1 美术
5 棠梅小学 小学语文 1 中文
6 育红小学 小学语文 2 语文
小学数学 1 数学
小学英语 2 英语
7 师范附小 小学语文 1 语文
小学数学 1 数学
小学信息技术 1 信息技术
8 绿影小学 小学音乐 1 音乐
小学体育 1 体育
9 镜湖小学 小学信息技术 1 信息技术
  合计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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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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