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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市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中共开县委员会、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名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开委发〔2011〕27号)等有关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本次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60人。具体招聘学科和岗位详见《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开县籍人员,其中,报考幼儿教师职位学历可放宽到国民教育专科,其专业可放宽为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和通用技术的不作要求。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普通高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通用技术不受师范类限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教专业教师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考生不能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特殊教育。其他要求详见《一览表》。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双特教师”;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名时间:2013年7月18日至7月23日(双休日照常报名),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楼七楼)。
  3.报名要求: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报考;国民教育学历的开县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档案管理机构存档证明和户口簿报考。报考时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下载《开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考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4.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按规定缴纳考务费用。(因考生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考务费用不予退还。)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7月26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hrss.gov.cn, www.kxedu.gov.cn.下同)公布。
  5.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具体见《一览表》)。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其中,紧缺人才或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6.领取《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30日至31日到教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
  (一)笔试
   1.开考专业: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幼教、通用技术、特教、建筑、服装、机械自动化。
  所学专业与开考专业不能对应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文理科不跨科报考)。其中,高中通用技术课程为应用技术类,报考对象为与通用技术课程内容相关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工科类本科毕业生。
  2. 笔试时间:8月1日举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和《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专业知识》考教育学、心理学、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分为A卷和B卷两部分内容,A卷为大学层次的教育学、心理学,占30分,B卷为中小学、幼儿园相应学科知识及教材教法,占70分。报考特教、通用技术、建筑、服装、机械自动化岗位的,《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 。 
  5.公示:考生可于8月2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hrss.gov.cn, www.kxedu.gov.cn.下同)查询笔试成绩并查分。
  (二)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招聘学科人数(详见《一览表》),10人以上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10人以下的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面试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计算公式为:重新确定招聘岗位数=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数×面试比例,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面试方式及分值:面试分值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建筑、服装、机械自动化三个专业面试方式为讲课),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考官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官小组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备案。
  3.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于8月4日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hrss.gov.cn,www.kxedu.gov.cn.下同)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分别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学科从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中首先等额确定高中教师体检人员;然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初中教师体检人员;最后按学科等额确定小学教师体检人员。幼儿教师、特教、职教专业课教师按报考志愿单独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分数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知识》成绩、《专业知识》B卷成绩、《专业知识》A卷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统一组织,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从报考人员中按上述办法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体检中,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积极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按层次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核、复查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开县教育城域网(www.kxhrss.gov.cn,www.kxedu.gov.cn.下同)公布。
  考察合适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接受群众举报,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选岗。
  1.选岗方式:由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专业分层次自行选择聘用学校岗位。若拟聘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顺序高者优先。
  2.选岗时间及地点:2013年8月23日上午9点,地点待通知。
  3.聘用程序: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 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定级; 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须在我县服务6周年以上。
  九、组织领导
  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在县“万名人才引进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县编办、县财政局等部门配合。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整个招考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成立纪律监督小组,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对整个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违犯招聘纪律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参加考试的人员弄虚作假、违犯招考纪律的将取消招聘资格,扰乱考试秩序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招聘简章由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开县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电话: 52299116  52230075 
  举报电话:12388 (县监察局) 52231797(教委党风廉政建设科)
  附件:
  1. 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情况一览表
  2.报名册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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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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