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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景洪市2013年招聘53名教职工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景洪市2013年招聘53名教职工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经景洪市人民政府批准,景洪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景洪市下属56个事业单位的251个岗位(详见《景洪市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4日之间出生。部分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和30周岁以下的,分别为1975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4日之间和1983年7月24日至1995年7月24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应能力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3年7月22日—24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5:30。报名地点: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勐混路5号,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4、在景洪市内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在达到岗位专业条件及要求的情况下不受户籍限制。

      5、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无效)、“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报名时提供相关服务证书,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现场缴费。报名相关费用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有关考试收费标准执行,报名费100元/人。

      7、通过资格审核且已缴纳报名费的报名者请于2013年8月5日—8日到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1、笔试

      ①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相关部门组织命题。参考资料可到书店购买或在报名时购买。笔试按照百分制评分。

      ②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9:00—11:00 。

      ③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幼儿教师岗位、环境卫生管理站驾驶员岗位、园林绿化管理处的6个岗位、房地产交易所2个岗位(详见《景洪市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需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其余岗位仅需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用人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按百分制评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请考生于2013年8月12日登录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查询。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8月12日到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①需进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②其余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

      4、考试成绩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5、在考试过程当中,出现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并列情况,并列考生须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岗位数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资格复审(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五)体检和资格复审(政审):体检由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符合体检要求的参加资格复审(政审),资格复审(政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或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的岗位或由于体检、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考生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资格复审(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六)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体检、资格复审(政审)合格的,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并到景洪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录用手续;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按规定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试,经初聘培训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保密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录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欢迎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691-2585853。

      (二)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考试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资格复审(政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景洪市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三)参与考录工作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四)对无故不聘用考生的招聘单位,报请纪检监察部门处理,通报全市并取消该单位3年内招聘人员的资格,3年内不得补充人员。

      五、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40225  0691-2131449

附件:

云南省景洪市2013年招聘53名教职工公告 2013年景洪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景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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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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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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