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根据工作需要和就业压力过大的实际情况,经旗人民政府研究决定,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教育法》、《教师法》、《教师资格任用条例》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规章,结合阿旗教师编制和学科结构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旗人民政府成立阿鲁科尔沁旗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由旗监察局、公安局、教育局、人社局组成联合招聘教师工作资格审查纪检监察小组,负责资格审查、过程监察、投诉受理等工作。
三、招聘人数与岗位
(一)招聘人数共计70名:
1.面向社会招聘教师60名;
2.面向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招聘教师10名(蒙授6名,汉授4名)。
(二)岗位人数设置
1.按授课类别分:蒙语授课35名,汉语授课35名;
2.按城乡区域分:旗直初中、幼儿园21名,农村牧区学校49名;
3.按学校类别分:初中6名,小学49名,幼儿园15名。
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阿旗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思想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
2.出生地或生源地为阿鲁科尔沁旗;
3.在阿鲁科尔沁旗服务的“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企业储备人才”、“农村牧区特岗教师”可不受出生地和生源地限制;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以下简称“项目人员”)可报考为“项目人员”设置的岗位。
4.全日制普通师范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对应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普通非师范类毕业生;
5.学历要求: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全日制幼师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学历不限;
6.年龄要求: 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不限年龄,其他考生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政策、纪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自2013年7月16日起,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n )、阿旗有线电视台、科尔沁绿原网(网址:www.kerqin.gov.cn)、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http://www.aqjyj.cn/)向社会公布相关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报考人员直接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n )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至2013年7月25日,逾期不予补报。
2.根据个人志愿,按设定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初中岗位的只限化学、物理、数学、生物及相近专业毕业生;报考小学岗位的专业不限;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只限幼师、学前教育、美术、音乐、舞蹈专业毕业生。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可以报考除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外的46个岗位的任何一个,其他考生不得报考为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所设置的10个岗位。非“项目人员”不得报考为“项目人员”设置的岗位。
3.必须用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按照填表说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确认是否成功报名、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3日后(重新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情况。初审通过者,用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考生留存一份查询成绩用;加分资格审核时提交一份;资格复审时提交一份)。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方案,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对在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始终,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2013年 7月23日至2013年7月 28日期间在网上进行,并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的3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通过;对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给予说明理由;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7.7月23日-25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下列人员携带相关证件到旗教育局审核,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一是“项目人员”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旗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二是非师范类毕业生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费用
本次考试免收报名费、考务费。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务于2013年8月 2日至2013年 8月 10日期间,自行登录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cfpta.cn )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考试机构技术人员联系解决。
技术咨询电话:0476-8330744 0476—8332636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分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初中分学科,小学、幼儿园不分学科。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内容范围
报考初中岗位:现行高中和初中物理或化学课程内容(高中内容占30%,初中内容占70%);
报考小学岗位:现行初中和小学语文、数学课程内容(初中内容占70%,小学内容占30%);
报考幼儿园岗位:《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规定内容。
2.笔试开考比例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l: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职位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其定向职位调剂到相应非定向职位内。
3.笔试时间
2013年 8月10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5.政策加分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2.5分。
(2)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报考者,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 8月 2日至2013年 8月 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旗教育局进行加分资格审核,逾期不进行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6.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7.公布总成绩
2013年8月13日,在赤峰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科尔沁绿原网、阿鲁科尔沁旗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进入拟招聘岗位的考生,于2013年 8月 14日—2013年8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到旗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需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全日制学校毕业证、最高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学历查询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www.chsi.com.cn);
2.本人档案、4张2寸近期免冠彩照。
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参加复审或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审查结果由相关责任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纪检监察小组进行审查,对违法违纪、伪造证据、出具虚假证明的,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体检与考核
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应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的内容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由旗教育局、卫生局、监察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考核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旗教育局负责。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而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对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应书面通知其不合格的理由及申诉时间和机关。
(八)聘用
1.考试成绩公示期满后,体检考核合格者按同一代码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岗位,聘满为止。出现末位并列情况,优先聘用专业对口者;若再出现并列情况,学历高者优先;依然出现并列情况,由招聘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商定。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且合格的,纳入旗财政全额事业编制管理。
2.为2002年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毕业生和小教大专班毕业生所设置的10个岗位,单独划线,按名次依次审核聘用,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选岗位,聘满为止。
3.有违法违纪、伪造证件或档案及舞弊行为,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并移交有关部门立案查处。
4. 聘用后不能到岗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工作有关要求:
(一)严格工作纪律。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此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相关机构组织实施。
(二)资格审查及考核结果、考试结果、考试聘用将及时予以公示,公示期内,监察组负责受理违规违纪举报事宜。
(三)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各工作组织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执行签字、存档、备案制度。
(四)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纪事件,将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七、其他
(一)本次聘用的教师,要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以提高素质能力为目标的岗前培训(有关培训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解释,实施本方案中出现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三) 公示期间分别在旗纪检委和教育局设立咨询举报电话:
旗纪委信访办: 电话:7232863
考试咨询电话: 电话:7235729

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2013年教师招聘信息 2013年阿旗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